[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08)03-0026-08 当代由于环境问题和生态问题的凸现,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成为各个领域学者共同关注的理论研究焦点之一,进而形成了对这一问题的多维探索。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视阈透视生命伦理便形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命伦理之维。由此,笔者试图在本文中追问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命伦理之维的合理性与目的性包括了这样一组问题式:“人与自然和谐何以具有生命伦理意蕴?”“如何理解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命伦理价值”,“生命伦理何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一、人与自然和谐何以具有生命伦理意蕴? 这里,人与自然和谐具有三重内涵,一是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的自然界”与人的和谐;二是作为生成人身体的生物链的自然与人的和谐;三是作为人自身身体的自然”与人的和谐。[1] 首先,就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的自然界”与人的和谐及其生命伦理意蕴而言,这并不是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命题,而是当代一个十分沉重而又无法回避同时还必须直面应对和深思的问题。它是针对自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一系列的自然系统在工业污染物的冲击下,加之一些核心资源的耗尽,因而面临着崩溃的危险;全球变暖、臭氧层消耗以及生态多样性的消失这三大问题,则是当代以工业化、信息化为主要特点的社会中,人所面临的人与自然关系失调的最严酷的伦理现实——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人与自然和谐的生命伦理意蕴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中凸现。多年来为了推进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总是把自然界当作既是一个水龙头,又是一个污水池。然而现实是,“这个水龙头里的水是有可能被放干的,这个污水池也是有可能被塞满的。”[2](P295-296)尽管这里水龙头只是资源衰竭的一个隐喻,污水池则是污染的一个隐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使人与自然伦理关系恶化有两种情形:一是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发展在工业化地区会导致大量的污染,而在原料供应地,则会带来对土地、土壤、植物等等的大量毁坏。同时,它还会导致欠发达地区的人口过剩,并进而加速这些地区自然条件的恶化进程。二是那些输出去的资本在劳动力过剩(劳动力廉价)的地区形成了新的工业化区域以及对农业进行了资本化的改造。北部国家的污染被“出口”到了南部国家。在北部国家被禁止的那些危险性的化学物品,在南部国家的工业和农业生产中找到了出路。更为陈旧以及更具剥削性的劳动关系形式被加以使用;职业健康和安全的问题遭到忽视;城市—工业化的地区因居住条件、废弃物的处理、交通以及其他的各种问题而处于失控的状态,进而引发新的生态危机。[2](P100)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环境公害事件层出不穷,致使成千上万的人身陷病魔,甚至死于非命。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事件”,在一周内60多人死亡。1936年,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有毒烟雾刺激人的眼、喉、鼻,引发眼病、喉头炎和头痛等症状,致使当地死亡率增高。1952年,英国“伦敦烟雾事件”,短短几天内,4000多人相继死亡。1963年至1968年,日本“富山事件”,258人患上因中毒而引起的“骨痛症”,死亡人数达128人……[3]。20世纪后半叶,由于人与自然伦理关系进一步恶化,全球性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和“酸雨沉降”,对人类赖以生存的整个地球环境造成了危害。正像R.卡逊在《寂静的春天·明天的寓言》中所说的那样,从那时起,一个奇怪的阴影遮盖了这个地区,一切都开始变化。一些不祥的预兆降临到村落里:神秘莫测的疾病袭击了成群的小鸡;牛羊病倒和死亡。到处是死神的幽灵。农夫们述说着他们家庭的多病。城里的医生也愈来愈为他们病人中出现的新病感到困惑莫解。不仅在成人中,而且在孩子中出现了一些突然的、不可解释的死亡现象,这些孩子在玩耍时突然倒下了,并在几小时内死去。 一种奇怪的寂静笼罩了这个地方。比如说,鸟儿都到哪儿去了呢?许多人谈论着它们,感到迷惑和不安。园后鸟儿寻食的地方冷落了。在一些地方仅能见到的几只鸟儿也气息奄奄,它们战栗得很厉害,飞不起来。这是一个没有声息的春天。这儿的清晨曾经荡漾着乌鸦、鶇鸟、鸽子、樫鸟、鹪鹩的合唱以及其他鸟鸣的音浪;而现在一切声音都没有了,只有一片寂静覆盖着营田野、树林和沼地。 面对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全面的综合性困境,人们开始反思已有的发展模式,以明确人对于自然“能做”和“应做”界限与伦理原则。人与自然和谐及其生命伦理意蕴开始被更多的人感悟和接受。20世纪50、60年代,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开始组织专门性的环境问题调查与研究,声势浩大的环境保护运动逐渐兴起。1972年,联合国大会确定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布伦特兰夫人于1987年作了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该报告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向发展。”这一定义在经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激烈争论,被1989年5月举行的15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所通过的《关于可持续的发展的声明》中得到广泛认可,并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形成全球范围的共识。可持续发展内涵包括,在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不断优化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协调,从而使社会的发展获得可持续性。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核心是健康的经济发展应当建立在生态能力持续、社会公正和人们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仅包括满足当代人的各种正当需要,而且要求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因而在发展经济繁荣的同时,要不断推动社会进步,包括社会状况的改善和政治行政体制的进步;而在衡量发展的指标上,不是采用国民生产总值这种单一指标,而是用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多项指标。在“可持续发展”概念中的其“可持续”性是“发展”的限制因素,这里的“可持续”既有经济因素、社会因素的限制因素,又有生态因素的限制因素即强调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支持力量有一个极限——“环境承载力”。所谓“环境承载力”是指一定时期内在维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环境资源所能容纳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的大小,人类的活动应保持在地球承载力的极限之内。因而在这三种限制因素中,生态因素的制约作用——人与自然的和谐度是最基本的。 就我国情况而言,20世纪50至70年代,由于在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下,我们选择了赶超型发展战略——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这使我国较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步入了工业化进程中,然而,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由此便处于失调的困境中——自然资源和环境也承受了过重的压力,局部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改革开放之后,经过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日渐合理,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的失调状态变得更加突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因为我国是人均资源比较少的国家,人口增加使人均资源占有量减少,经济高速增长使资源和环境压力加大,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进一步恶化。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编写的《2002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环境问题使中国损失GDP的3.5%~8%。近些年我国的荒漠化扩展、耕地流失、草地退化、水资源短缺加剧……这些均说明我国生态维持经济增长的负荷已达到极限,进而在人与自然伦理关系方面凸现了一系列的不和谐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伦理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