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8)03-0037-06 一、德性是人类幸福所需要的品性、性情 Virtue(德性),来自拉丁文vir,意为“男子气概”,来自战神,希腊文为arete,意为显示出某方面的能力、特长、优势。本文根据苗力田先生的见解采用“德性”之译,而不用“美德”一译,因为“美”常为柔美,少却了arete或virtue本有的刚阳之气;同时,本文不采用“德行”之译,virtue作为一种品质,而非现实的行动,此时尚未见诸“行”;而“德性”一词,可以体现出其品性与特质之意,儒家亦用来指人或物的品质、禀性、特征,应是最为贴切之概念。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我们称那些值得称赞的品质为德性”[1]。德性不是天生的,不是一种天性,天性至多是倾向于让我们接受德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考察德性意在人的幸福:“我们必须考察德性的本质,这样我们就能更清楚地了解幸福的本性”[1](1102a5-7),“我们要研究的显然是人的德性。因为,我们所寻求的是人的善和人的幸福。”[1](1102a14)我们所有的道德德性都不是由自然在我们身上造成的,它是由习惯养成而获得的品性、品质。“习惯”尽管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德性,但德性却并不是习惯,如果习惯被理解为是与实践智慧毫无关系的一种机械程序的话(如抽烟的习惯,一个人就可以不用思考地做它)。对亚里士多德来说,发展出一种特质需要做具有这种特质的品性的行为,只有做了公正的行为,人才能把公正感慢慢地灌植入其自身,做公正之事的习惯会帮助我们成长为公正之人,对于内化德性的“目的”是必需的,亦即,德性的要求的确来自习惯。这种实践是要不断地重复这类的行为而内化,品格、德性就是这样炼成的:“我们通过做公正的事成为公正的人,通过节制成为节制的人,通过做事勇敢成为勇敢的人”[1](1103b1-3),这样,“成就着德性也就是德性的实现活动”[1](1105a16)。由做公正的事而成为公正的人,这一论述表明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并没有当代伦理学所提出的“做”(doing)与“在”(being)的尖锐区分,亦即不存在“做(什么事)”与“是(什么人)”、“如何行动”与“生存状态”之间的鸿沟,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二者是相贯通的:“我们通过培养自己藐视并面对可怕的事物的习惯而变得勇敢,而变得勇敢了就最能面对可怕的事物。”[1](1104b1) 一种德性是一个人的状态或性情(disposition)。比如,如果一个人是慷慨的,那么他 (她)就有一类特定的品性,他(她)在性情上,亦即习惯地和可以信赖地,是慷慨的。德性不只是像习惯,它是为某些理由而行动的性情、禀性,因而是通过行动者的实践理性而起作用的,它由作出选择而形成,并在作出未来的选择中而运用。这种性情是以一种方式而非其他方式来行动,它并不是以前的行动偶然堆积下来而成的一种结果,而是支持他(她)的诚实性情的一种决定、一种选择[2]。德性要求作为一种品性,为了正当的理由做正当的事情,而没有严重的内心不情愿的反抗,以这种方式来发展你的品性。我们不仅仅要说明德性是品质,而且要说明它是怎样的品质。并不是所有的品性都是德性,恶的品性就不是德性。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就是“状态”加“活动”,既能使其状态好,又能使其活动完成得好,“人的德性就是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1](1106a15-22)。 德性伦理学认为,“德性是人类为了幸福、为了兴旺发达、生活美好所需要的特性品质”[3]。“德性是人类后天获得的性质,拥有和运用它,会使我们能达到内在于实践的那些好处,而若缺少了它,则必定会阻碍我们达到这类好处。”[4]人类行为有外在好处与内在好处。外在的好一般讲来是好的东西,它们是人的欲望所追逐的对象;而内在的好则是与行为本身密不可分的好的东西。麦金太尔认为,拥有德性是实现这一活动的内在好处的必要条件。德性是人类幸福和好的生活所必需的品性。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德性就是对好的生活的阐明这个更大工程的一部分[5]。当代德性伦理学直接继承了亚里士多德以善(幸福)、品性、德性为主要概念的思想。“我们把幸福看作人的目的。”[1](1176a31)德性的生活一经成为习惯,便不再是痛苦的。幸福是一种状态,是一个人值得羡慕的、甚至值得嫉妒的,是最好的生活的榜样[6]。德性献身于我们的终极目标,是我们只要在世就无法排遣开的、一生都要追求的目标。正如安娜斯所说,它是承载了伦理价值(如公道与仁慈)的品质。因为这些性情是我的,它们是我生存的方式,是我的品格,我的特质,它们使我以特定的方式过自己的整体的生活,因此,思考德性就引向了思考我的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活。 二、实践智慧是德性的核心 德性是因为某些理由而行动的性情、倾向,所以,其背后是有理由(reason)的。德性作为要行动的一种倾向,并不是建立在主体之中的实体,而是一种倾向,它是以适当的方式(如诚实地,勇敢地等)、以正确的理由,做正确的事。安那斯把德性的要求与特定情境中的特定问题结合起来,根据个人的品行就可以做出德性的行为,这构成了行动者存在的方式,这是他要过自己的生活的构成方式[2](529),而这一行为方式的深层根基,正是生活积累的实践智慧(中文也有译为明智、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