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初,霍克海默以对“正统”马克思主义拥护者的不满和批判为起点,倡导建立社会批判理论,从而开创了著名的法兰克福学派。他指出,“正统”马克思主义的实证化、教条化和意识形态化倾向,并非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理论样态,而是传统理论的普遍化表现。传统理论是以笛卡尔的方法论为基础的西方正统理性理论,它的实质就是非反思的科学化的知识性理论。这种传统理论是“正统”马克思主义实证化、教条化和意识形态化的真正理论背景和根源。与之相对,霍克海默力图构建一种立足于社会历史全面性基础上的反思性的社会批判理论,其主导理论方向是:(1)通过回复社会历史的视域,确立社会历史整体的理论视角;(2)通过自觉到社会历史现实是人的活动的产物,确立被沦丧的人的主体地位。这样,社会批判理论就成为以社会历史整体为视角的人的自身解放的社会历史性反思理论。 社会批判理论告别传统理论的气魄是可敬的,但是,本文认为它提供的仅仅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伦理批判维度。这种批判存在着根本的困境:一方面,道义上的伦理批判必须首先悬设某种道义假设和价值前提;然而另一方面,这种道义假设和价值前提又不能通过理性检审的方式以传统的理论方式构建起来,因为这种建构有悖于批判理论的主旨和精神。这一根本困境决定了霍克海默所开创的社会批判理论缺乏基本的道义假设和价值前提,而只是表现为一种纯粹文化批判意义上的人道主义的谴责和不满,并最终成为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良知的声音,被纳入资本主义自我调整和自我维护的轨道。 一、人道主义伦理批判的实质 强调理性是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个显著特征。霍克海默在其一生中不断重复指出,从根本上说,理性是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理论的基础,哲学就是把理性带到世界上的不倦的方法论尝试。但他所开创的社会批判理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性批判哲学。真正意义上的理性批判哲学是资产阶级哲学。资产阶级哲学产生于与传统封建权威和神学权威的斗争中,其基本点就是人人都具有理性的天赋权利,用理性作为权利和真理的合法源泉来取代封建权威和神学权威,确立理性的至上性。笛卡尔作为第一个资产阶级哲学体系的创始人,无疑是以理性反抗封建权威和神学权威的先锋;伏尔泰的自然神论的实质并非抨击上帝存在这个断言,而是用理性去抨击把上帝作为绝对权威来接受的现实存在。把哲学引入启蒙运动的洛克说:“天启必须由理性来判断……理性应是我们最高的法官。”(转引自霍克海默,第70页)在康德看来,“道德表达的不过是纯粹的自律、实践的理性,即自由。”(转引自霍克海默,第71页)费希特把理性界定为在根本上与封建权威和神学权威势不两立的东西:“文明大众的特征即绝对自由和思想的独立性。它的观点是由这种信念构成:不屈从任何权威,在所有事物上依赖自己的反省思考,并同时毫无保留地拒斥任何与此不相符合的东西”(同上,第72页)。理性哲学在推倒封建权威和神学权威、引领资产阶级革命方面,无疑功勋卓著。但是,理性与封建权威和神学权威之间的尖锐对立的结果,却是把权威赋予了理性。应该说,这一结果早已植根于这场斗争的起源中。因为资产阶级理性批判哲学反封建权威和神学权威的首要前提,就是理性的天赋性和至上性。理性不仅是不容置疑的个体的天赋能力,而且是不容侵犯的终极原则。理性是最可靠的知识源泉,是衡量一切现实事物的真正标准,合乎理性即是永恒正义。如果说中世纪是把尘世秩序与上帝的意旨联系起来,那么资产阶级的理性哲学就是把现实与理性秩序联系起来:任何现实或权威除非受到理性的检验,否则便不被承认。这种建立在理性原则之下的生活,尽管在劳动生产率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仍然是艰难的、压抑人的。霍克海默的社会批判理论作为一种拒斥传统理性哲学的现代哲学,其批判指向也正是理性所带来的艰难的、压抑人的后果。因此,霍克海默所强调的理性仅仅是指理性的反思功能和批判精神,他所开创的理论并不是以理性为终极原则的。 社会批判理论的终极原则和批判前提是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自由和平等。自由的意义主要在于内在性的自主:自己作自己的主人,不受外在化的、异化的压抑和束缚。平等是指基于自主之上,人与人之间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享有同等的权利。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自由和平等的被毁灭,主要并不表现为庄园主要人侍候他的那种命令形式,而是表现为所有现实状况都是只要求人们接受下来的合理性的严酷事实。 一方面,整个社会日益受制于盲目的经济必然性,自由被剥夺。“让主体最大可能地适应具体化了的经济权威,便是理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实际上采用的形式。”(霍克海默,第80页)这种经济必然性像一个无名的上帝,无情无义地驱动人、奴役人,使人们的生存只能屈从于现状,而没有任何办法同现状作对。在这个社会中,人人都必须竭力借经济必然性谋利,而不是对它进行整体改造。这里潜藏着原先不可避免而现在变为倒退屈从的自由,潜藏着对偶然性盲目力量的接受,潜藏着一种早已失去信义的权威关系。 另一方面,个体受制于经济和政治寡头,平等只能是幻影。在现代,时代特征已不像从前是无数个体之间的竞争,而是大型垄断行业之间的竞争。个体通过计算和推想对市场作正确预想的能力,已经被整个国家为应付剧烈冲突所发起的总体动员所取代。小生产者假如想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下继续活下去而不致破产的话,他就必须寄希望于“权威”。“权威”就是为不平等的权力和压榨提供的合法头衔。这种权威在当代已不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制度上的个人权威,而是国家权威即独裁国家,它使所有社会集团和民众屈从于其权威,听凭其决定。 霍克海默创建社会批判理论就是对这种自由被剥夺、平等成为幻影的社会现实的抗拒。社会批判理论的前提是对社会历史现实作为人的社会历史活动产物的一种自觉;社会批判理论的基本方式是作社会历史性的追问和反思,怀疑并拒绝承认人对之无能为力或不能置疑的先决性或先在性;社会批判理论的目的并不是为人类活动提供一种确定的理论框架,而是通过社会历史性的质疑和反思,把捆缚人的纯自然、超历史的外衣剥掉,使人类葆有追寻自由和平等的批判维度;社会批判理论始终由对合理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关注,即对非自由平等社会的批判和对自由平等社会的建构支配着;社会批判理论对合理性的寻求基于社会历史的整体性正义衡量原则,它要求不迷失于单个观念或方面中,认为不存在教义性的主旨、确定的方法、固定的理论结构和确凿的结论,主张面向人们之间公正关系的建立,把当代社会转变为一种正义社会的向善意向;社会批判理论的特征是缺少实用性和紧张,它除了关心消除社会不公正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实际影响,同时以对非自由平等的抗拒方式追寻人类的自由平等,它不是对现实的维护,更不会与现实压制达成妥协;社会批判理论的主体不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学说中寄予希望的无产阶级,而是富有良知道义和批判反思精神的知识分子精英,其职责在于促进社会朝着一个清除了非正义的未来发展。自由和平等作为伦理原则,是社会批判理论的真正前提和批判准则。霍克海默说,对自由和平等的限制同时也就是对良心的限制,社会批判理论的实质是人道主义的伦理批判。佐尔坦·塔尔在著名的《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辞典》中评价说:“霍克海默对现存资本主义社会的态度——总想把它改造成为一个公正的和更为人道的社会”(参见戈尔曼主编,第194页),“它是从伦理观点对传统理论的批判”(同上,第195页),“霍克海默(和阿多诺)的各种批判理论中一以贯之的唯一的东西是对西方文明前景的人道主义关心”(同上,第196页)。在《启蒙辩证法》中,霍克海默明确坦言:“是邪恶,而不是善良,成为了理论的对象。理论已经预设了生命再生产的形式。理论的要素是自由,而理论的主题却是压迫……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在揭示了事物善的一面,大声宣告爱的法则的同时,脱离无涯的苦海吗!”“真理只有一种表达方式,这就是思想对不公的否定。”(霍克海默、阿多诺,第248页)毫无疑问,自由、平等以及对人的主体地位的恢复和高扬,这些伦理原则是西方历史上每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的理由和响亮口号。如果说霍克海默的社会批判理论溶入的是现代西方新一轮启蒙运动的话,那么其理由和口号也是与以往启蒙运动一致的。而社会批判理论在此的新意或独特贡献则在于,它填充了所要反抗的不自由、不平等以及人的主体地位受压抑的现代西方社会的现实内容,这就是法西斯主义、极权政治以及资本主义工业一体化文化和其他一切压制性的社会现实和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