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荣辱思想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易(1972-),女,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任超阳,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伦理学研究

内容提要:

荣辱思想是荀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荀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孟的知耻思想,第一次对荣辱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述。他界定了荣辱的内涵,区分了荣辱的层次,明确了荣辱的实质,探讨了荣辱的价值,并进一步探索了荣辱的养成。研究荀子的荣辱思想,对于我们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荣辱思想的精华、进一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115(2008)02-0064-05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发表了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了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不仅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同时也汲取了传统文化中关于荣辱思想的精华。早在先秦时期,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儒家就有关于荣辱思想的论述,其中以荀子的荣辱思想最为全面、系统。研究荀子的荣辱思想,深入了解荀子对于荣辱内容的探究、对于荣辱价值的探讨、对于荣辱养成的探索,对于我们进一步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荣辱思想的精华、进一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荀子对于荣辱内容的探究

      知耻文化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对荣辱问题的探讨也是我国伦理思想史上十分重要的内容。孟子提出“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上》),首次将荣辱作为一对范畴进行定义,并将“仁”作为区分荣辱的标准,荀子继承了孟子荣辱思想的内核,在道德领域对荣辱内容进行了更为详细和系统的探究。

      首先,荀子界定了荣辱的基本内涵

      荀子的荣辱概念是和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荀子》开篇的《劝学》中他指出“物类所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这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荣辱属于道德概念的范畴,是对人进行道德评价的一个标准;另一方面是指荣辱和德行是相匹配的,美好的品德获得荣誉,败坏的品德招致耻辱,这就需要发挥后天人为的作用。荣辱的得来不是天生的,也不是随意的、无规律可循的,而是在人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修为得来的。

      在明确荣辱道德范畴的基础上,荀子首先对荣辱概念进行界定。“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荀子·荣辱》)。简而言之,先义后利为荣,先利后义为辱。荀子又进一步详细列出了荣辱的一些具体表现。“材悫者常安利,荡悍者常危害;安利者常乐易,危害者常忧险;乐易者常寿长,忧险者常夭折:是安危利害之常体也”(《荀子·荣辱》)。荣就是安全、得到利益、常通达、制人;而辱则是危险、受到危害、常穷困、受制于人。可见,荀子把荣辱和生活中的具体现实联系在一起,使道德层面的荣辱概念具有了现实意义。

      其次,荀子区分了荣辱的层次

      荀子的荣辱观更具特色和独创之处,在手他对荣辱进行了层次的划分,即认为荣辱“是有两端矣,有义荣者,有势荣者,有义辱者,有势辱者”(《荀子·正论》),从而把荣和辱划分为“义荣”和“势荣”、“义辱”和“势辱”。

      “荣”分为“义荣”和“势荣”。“志意修,德行厚,知虑明,是荣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谓义荣。爵列尊,贡禄厚,形势胜,上为天子诸侯,下为卿相士大夫,是荣之从外至者也,夫是之谓势荣”(《荀子·正论》)。“义荣”主要是指通过内在的德行修为,达到志意坚定,德行淳厚,知虑明辨,也就是在道德意义和精神层面上获得荣誉;“势荣”则是指由于外在的家世世袭的尊位,或是由于个人努力获得丰厚的俸禄,或是身体优势等获得的外在的现实和物质层面上的荣誉。这两种荣总的来说都是可取的,即便是获得“势荣”也要远胜于获得“义辱”。

      “辱”分为“义辱”和“势辱”。“流淫污漫,犯分乱理,骄暴贪利,是辱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谓义辱。詈侮捽搏,捶笞膑脚,斩断枯磔,藉靡后缚,是辱之由外至者也,夫是之谓势辱”(《荀子·正论》)。这是和“义荣”、“势荣”相对应的,一个是精神层面的耻辱,遭受心灵的考验,一个是物质层面的耻辱,经受身体的考验,这两种辱都是不可取的,都是应该避免的。

      “义荣”和“义辱”是荣辱的两个端点,两者是绝对对立的。对于“势荣”和“势辱”则是需要加以细分的,因为“势荣”、“势辱”是根据外在表现划分的,按照荀子对于荣辱的界定,并不完全属于荣辱的真正范畴。尽管“势荣”只是表面的,不是我们追求的目的,而且随时会失去,但是荀子并不完全反对“势荣”,而是提倡利用有利的外在条件追求义荣。对于“势辱”则要有一颗平常心,不要患得患失,“势辱”并不影响君子追求真正的荣誉。“义辱”是我们必须摒弃和避免的,只要坚持自己的道德修为就可以获得更高层次的荣誉。不思进取、没有德行的小人不仅没有“义荣”,而且连自己原来拥有的“势荣”也会失去,最终同时遭受“势辱”和“义辱”;只有具备美好德行的君子才可以将“势荣”和“义荣”同时获得。

      再次,荀子明确了荣辱的实质

      荣辱有着丰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我们怎么来判断什么是真正的荣辱呢?通过荀子对荣辱的划分标准,我们可以明确荣辱的实质在于义利之分。获得荣的根本要求是先义后利、义重于利,招致辱则是因为先利后义、以利害义。所以正确对待义利关系问题是求荣避辱的关键。荀子对义利关系问题做了详细的论述。首先他认为“义与利者,人之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荀子·大略》),义和利的存在对人来说都是必要的,没有利的需求和满足就不能维持生存。问题的关键在于义利的差别,荀子的荣辱思想明确提出了先义后利,也就是把义放在最高位置,尽管尧舜不能消除人民对利益的追求,但是尧舜能称王天下,百姓安居乐业,创造了一个盛世,享有万世盛名,是因为“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荀子·大略》);而桀纣之民也有好义,但是最终身死国灭,遭万世耻笑,是因为“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荀子·大略》)。荀子认为合理的利益追求是人必须的,但是只追求利益会导致社会混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重义的目的不在于消除利益和欲望,而恰恰是为了实现合理的利益追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