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的性善论及其与孟子性善论的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元明,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天津 300071 王元明(1944—),男,河北涞源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弗洛姆提出,人的本性既不是固定不变的本能欲望的总和,也不是无限可塑的社会文化的影子,而有其固有的特质。人的本性即第一潜能是善的,破坏性是人的第一潜能发展受阻的结果。虽然弗洛姆和孟子都主张性善论,但两者却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把自我意识、自发的爱和自发创造性说成人的本性,是对人的基本精神需要探索的结果,后者把仁、义、礼、智及忠、孝说成是人的本性,迎合了封建统治的需要;前者高扬人的独立自主、爱己爱人、创造性,后者抹煞人的独立自主和创造性,反对爱己爱人,只讲亲亲、敬长;前者要求社会必须满足人的基本精神需要,后者要求人必须服从专制的等级制度。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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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2007)05—0020—05

      古今中外的哲学家们对人性问题进行了不断的争论和探索。法兰克福学派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著名代表、当代哲学家弗洛姆(Erich Fromm,1900—1980年)对人性问题的探索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提出了新的性善论,并以这种人性学说为依据对西方社会进行了批判。弗洛姆的性善论对于正确认识中国传统的性善论,正确认识人的本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一

      弗洛姆性善论的基本观点是:

      (一)人性既不是固定不变的本能欲望的总和,也不是无限可塑的社会文化的影子,人性有其固有的特质

      弗洛姆认为,要消灭现代西方社会中人的异化现象,就必须使社会适合于人性的发展,因而必须对人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关于人性主要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人有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另一个是,如果有,这个本性是什么?

      人有没有固定不变的本性呢?他指出,以往的研究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是极权主义思想家的观点,他们认为人性是固定不变的。但是他们所讲的固定不变的人性,不是对人性进行客观探讨的结果,而是极权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巩固自己的统治杜撰出来的。他们认为某种极权制度就是以固定不变的人性为基础的,因而这种极权制度是天然合理的,不可改变的。弗洛姆坚决反对这种观点。

      第二种是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年)的观点,他把人的本性看成是固定不变的本能欲望的总和。弗洛姆提出,弗洛伊德发现了人性中非理性和无意识部分,是有很大贡献的,但他的人性学说则是片面的。动物只要其生理需要得到满足,它就满意了。人既然也是动物,这些本能需要当然是必须予以满足的。但他既然是人,这些本能需要的满足,并不足以使他快乐。人类不同于动物的冲动,如爱与恨、贪求权力、渴望服从等,并不是一种固定的生物天性,而是社会过程的结果,社会过程塑造人。

      第三种是一些反对极权主义的进步思想家的观点,他们主张人性不是固定不变的,人性具有无限可塑性。弗洛姆也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人类和动物相比确实显示出一种无限的可塑性。人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也可以在奴隶状况下活下去;他可以过富裕甚至奢华的生活,也可以在半饥饿的状况下活下去;他可以做一个强盗,也可以成为一名慈善家。根据这种情况,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根本没有人类共有的通性,人具有无限的可塑性。弗洛姆认为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假如人真是具有无限可塑性,不合理的制度就会把人都塑造成这种制度的服从者,人们永远不会反抗这种不合理的制度。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比如,专制暴君可以支配和剥削人民,可是他无法阻止人民对这种不人道待遇的反应。他们的反应方式或者是不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和创造力,或者产生了独立的意念与对自由的渴望,采取行动推翻专制暴君的统治,创造一个更好的社会取而代之。

      在有没有固定不变的人的本性这个问题上,弗洛姆既反对认为人性固定不变,又反对认为人性具有无限可塑性。他认为人既有适应性,又有某种不变的特质。“人性既不是生理上固有的种种欲望的总和,也不是文化形态的一个无生命的影子,可以一无阻碍地适应各种文化形态;人性乃是人文演化的产物,但是,人性也具有某种固有的机构和法则。”[1](P18)“虽然没有固定不移的人性,但是我们不能认为人性是可以无限地顺应环境,而不会发展出其自己的心理动力。人性固然是历史演变的产物,也具有若干固有的机构和法则。”[1](P11)

      (二)人的本性是良善的,破坏性是人的第一潜能发展受阻的结果

      弗洛姆提出,人性的第二个问题是:人的本性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性恶论,一种是性善论。他说,在弗洛伊德的著作中,性恶和性善这两种对立的观点是掺杂在一起的。弗洛伊德在许多方面代表了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典型精神,维护人的自然欲望,认为人有权反对社会对人的本性要求的压抑。这表现了他性善论的观点。但弗洛伊德又认为人有追求快乐的放纵的本性,尤其是后来他把自卫本能和性本能合称为“生的本能”,又提出人有一种“死的本能”即破坏本能。这表现了他性恶论的观点。弗洛姆认为弗洛伊德的理论是二元性理论,没有确定人的本性是良善或邪恶。

      人是否天生具有破坏的本能呢?如果有,那人的本性就不是良善的。如果说人的本性是良善的,那又如何解释人的一些破坏性行为呢?弗洛姆否认人的本性中有破坏性,认为破坏性行为的产生是由于人的正常发展受到阻碍。“破坏性的产生,是因为生活不合理想的后果。那些阻碍生活增进力的个人与社会因素,产生了破坏性的力量,继而成为各种邪恶表现的泉源。”[2](P199)

      弗洛姆指出,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破坏性是一切人的天性,破坏别人与破坏自己成反比。这种说法恰恰与事实相矛盾。事实是:一个人对别人的破坏越大,对自己的破坏也越大,并且无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的破坏性的大小,与他在生活中所受阻碍的大小成正比。“求生的冲动受阻越大,想要破坏的冲动则越强;生命实现的越多,则破坏行为的力量越小。‘破坏行为是生命受阻的结果’。”[1](P123)

      弗洛姆认为,人的本性是良善的,良善是人的第一潜能,邪恶不是人的本性中的独立成分,而是良善的发展受到阻碍的结果,是人的第二潜能。所谓潜能,是指一种现实的可能性,潜能的实现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如一粒树种,其第一潜能是成为大树,如果具备了适当的土壤、水分、阳光,它就会成长为大树;其第二潜能是烂掉,如果不具备适当的条件,树种就会烂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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