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气节观及其现代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肖群忠,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张英,上海市南汇区委宣传部干部。(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气节,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和道德生活中,是一个标识一类道德人格和精神气质的独特范畴。它体现着儒家的道德理想和人格境界。先秦儒家气节观的内涵主要包括:以尚志存性为心性和德性的前提和目标,以对道义的持守为核心和灵魂,以无惧的义理之勇为人格特质和最终体现。儒家气节观对个体道德人格塑造,对民族精神培育和当代社会道德建设都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B8
分类名称:伦理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B 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60X(2007)06-0041-07

      气节是历代儒者士人努力追求和磨砺的道德品性、道德精神和高尚人格的完成。从“义不食周粟……遂饿死首阳山”下的伯夷叔齐,到“好持高节”的鲁仲连;从楚国节士申包胥到东汉末“望门投止,破家相容”的张俭;从临死不降的文天祥到高唱“还有后来人”的夏明翰……这些都是受人称赞和敬仰的气节之士,他们的事迹彪炳史册,时时闪现出道义的力量和道德人格的魅力。正所谓“士君子又勇而果于行者,不以立节行谊而以妄死非名,岂不痛哉!士有杀身以成仁,触害以立义,倚于节理而不议死地,故能身死名流于来世。非有勇断,孰能行之。”(刘向:《说苑》)这些气节之士是在儒家文化的长期熏染下形成的,气节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内容、价值目标和道德人格的最后完成,因此,研究先秦儒家的气节观是儒家伦理研究的一个新的纬度,对于弘扬传统伦理文化的道义精神,培养民族气节、振奋民族精神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先秦儒家气节观的形成

      气节,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和道德生活中,是一个标识一类道德人格和精神气质的独特范畴。先秦时期,“气”与“节”是作为两个词分别使用的,但其意项与后来连用的“气节”是有关联的。“气”与“节”连用,合成“气节”一词最早是在《史记》中:“黯为人性倨,少礼,面折,不能容人之过。合己者善待之,不合己者不能忍见,士亦以此不附焉。然好学,游侠,任气节,内行脩絜,好直谏,数犯主之颜色,常慕傅柏、袁盎之为人也。”(《史记·汲郑列传》虽然如此,实际上早在先秦时期儒家思想中,已有丰富的关于气节的思想观念,特别是孟子的“浩然之气”提出时,已经形成了关于气节的成熟观念。陈谷嘉认为“在《孟子》一书中所强调的‘浩然之气’实际上就是‘气节’,或者说后来的气节是由此‘浩然之气’演变而成的。”[1]气节作为一种道德人格的精神气象,体现的是一个人道德水平和道德境界的高低,以及对于道德原则的坚信和持守,甚至以生命为代价捍卫某种精神和道德的价值与原则,从而成为一种人格类型和精神气质。

      中国传统道德文化中的气节观也是随着历史的演变,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历史内涵和社会道德内容,但其作为一种道德人格类型和道德精神气质的基本内涵却是由先秦儒家奠定的。那么,先秦儒家的气节观是如何逐步形成的呢?

      对先秦儒家经典文献《尚书》、《诗经》、《周易》、《春秋左传》等进行考察,就会发现,在《尚书》中基本没有关于“气”的论述,而在《尚书.周书》中则已开始出现“节”,如:“不率大戛,矧惟外庶子、训人惟厥正人越小臣、诸节。”(《尚书·周书·康诰》)“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节性惟日其迈。”(《尚书·周书·召诰》)“节”的含义一则为外交使臣,取符节之意;二则为调节、控制之意。这说明在先秦可考的文献中,“节”的几个意项很早就已经发展完全。而到《左传》中,“节”的用法基本成熟,可以用来指法度、节度,礼节、合理的安排和规定,以及节制等意。由礼节引申出“节操、操行”,表示对规定礼节和道义的遵守,初步具备了“气节”之意。

      《周易》中,有专门的《节》探讨节制问题,如“安节之亨,承上道也”。“甘节,吉,往有尚。”(《周易·节》)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周易》中把节制看作是天地万物运行的客观规律,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定性,是一种固有中正之道的良好道德原则。在德性的视野下第一次探讨节制的美德,同时,具备伦理意蕴的“节”的意项还有礼节、节操等,例如:《周易·家人》中《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左传》中“气”有十八见,大多意项是指气象,即天气的自然现象、人的气息,当然也有表示精神气质的勇气、士气等意项。如:《左传·庄公十年》中“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里“气”已经有了指代精神状态的意思。后来进一步把人的情感、志趣和行为举止与“气”相联系,如:“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从先秦文献中考察“气”和“节”二者的用法,我们可以看出,“节”比“气”要先完成其伦理意义的升华。在孟子之前,“节”所代表的伦理意蕴远远超出“气”。因为“节”承载的是主要的道德规范和礼仪的成分,若比较二者的话,“节”在这一阶段是主体。

      孔子虽未明确提出“气节”之范畴,但其思想中却有气节之士的观念。孔子提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生以成人。”(《论语·卫灵公》)并高度赞扬了伯夷、叔齐舍生取义的独立人格精神,“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其斯之谓与?”(《论语·季氏》)至于孟子,它所承传的乃是《左传》中“气”的用法,把“气”与人的情感与思想志趣联系在一起,提出“浩然之气”,从而奠定整个儒家气节观的基础。“‘敢问夫子恶乎长?’曰:‘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孟子·公孙丑上》)

      冯友兰则认为“浩然之气”是“关于人与宇宙的关系者”[2]“有浩然之气,则可以堂堂立于宇宙间而无惧”,并把有“浩然之气”的人的境界称之为天地境界。作为伦理之气的“浩然之气”,体现了气所表示的精神道德风貌的含义,同时也暗自宣照了儒家文化的德性关怀,对于天地之本源的一种伦理思考。由此可见,孟子的“浩然之气”奠定了儒家气节观的基础,也标志着先秦儒家气节观念的成熟。

      二、先秦儒家气节观的内涵

      事实上,先秦儒家以其独特的视角对于气节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形成了一套系统的思想观点。在先秦儒家看来,气节实质上是一种道德人格类型和道德人格的精神气象,气节观的内涵或者说气节之士的人格特质和精神气象的道德内容主要包括如下3个方面:尚志存性、持义守道、勇而无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