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71(2008)05-0044-03 作为智慧(即方法论)意义上的哲学,自近代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辩证法理论的系统化,对于促进人类智慧发展以及科学的前进起到了重大作用。因此,19世纪辩证思维系统的确立,是人类思维发展史上的一个光辉里程碑。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进一步确定与巩固了这一思维成果。这种辩证思维,克服了以静止的方法观察事物的局限,消解了以往人为地强加给自然界的僵化的、不可逾越的对立,从而开创了人类思维发展的新纪元。 然而,就这种辩证思维已经揭示的若干规律与范畴而言,仍有其一定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它所提供的方法论不能完全满足世界观的要求。世界观要求人们全面地看待世界,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但是这种方法论的重心仅在于考察事物内在的展开过程,因而往往只能提供观察“树木”的思维路向。早在19世纪末,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就已经察觉到,自然科学已经发展到不能逃避辩证综合的地步。而这种辩证法理论的局限性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许多在单项系统的研究中擅长辩证分析的哲学模式,在复杂系统的全局上往往难以摆脱以孤立的态度对待事物的片面化倾向。其二,它所提供的方法论不能完全满足认识论的要求。由于对事物的内在结构与外在关联缺乏充分的探讨,而且将内在与外在的区分绝对化,导致这种辩证法理论形态在复杂系统的研究方面不能提供相应的思维方法,从而不能有效地认识与把握复杂系统整体的运动和变化。所以,不应将这种辩证法的理论形态看做是辩证法的完善形态,更不能将这种辩证思维的适用范围随意夸大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程度,因为它还留下了有待发掘的很大空间。 可以说,在世界观、方法论与认识论三者之中,方法论是最为活跃的理论系统。自然科学与社会运动是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方法论因而也应随着发生变化,由此也就会牵动世界观的逐渐完善与认识论的逐渐深化。因此,世界观、方法论、认识论三者之间的统一是一个动态过程,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自然实现的。当这三者之间出现不统一时,研究者首先应当从中找出这三者之中哪一种处在滞后的状态,并从中发现哲学研究的前进方向。就目前而言,在自然科学与社会运动已经大大向前跨进的情况下,方法论已经明显处于滞后状态,因而推进方法论研究无疑是当务之急。 从总体上把握一个复杂的矛盾系统与从复杂的矛盾系统中找出一个主要的矛盾,是两种不同的致思方向。从复杂的矛盾系统中找出一个主要的矛盾,并着重探讨其自身蓬勃展开的内在根据与运动轨迹,其思维路向的基本特征,从方法论的意义上说,是从综合走向分析,因而可以将这种辩证法界定为辩证法的分析形态(即分析型辩证法)。尽管这种形态也注意到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结,但由于缺乏对事物之间的各种联结方式的充分考察,因而难以为复杂系统的认识与把握提供方法论依据。故当需要对复杂的矛盾系统从其互相连接性方面加以把握时,这种辩证思维所总结的各种法则,似有捉襟见肘之嫌。由此可见,辩证法还需要向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中去寻找最为一般的各种联系形式,并重新建构一套与之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思维法则,以实现从分析到综合的思维路向的演进,从而达到方法论、认识论与世界观的全面统一。由于这一思维路向的重心是探讨事物之间的复杂的联系形式,因此,可以将这一形态界定为辩证法的综合形态(即综合型辩证法)。 实际上,在分析型辩证法中已经揭示了若干综合型辩证法的因素,如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内因与外因、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等。只是由于思维的侧重点被限定在分析层面,因而一直未能在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结方面得到充分展开。综合型辩证法的对象是揭示复杂矛盾系统中各种矛盾事物之间的相互连接形式、动态平衡机制、平衡状态被打破后可能出现的整体的变动趋向以及各自相应的调节手段。这种综合型辩证法将弥补分析型辩证法在宏观视野上的不足,因而在复杂系统的研究中将具有独特的方法论意义。分析型辩证法与综合型辩证法是辩证法不可分离的两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其理论意义而言,综合型辩证法的提出,只是为了使辩证法得以进一步充分拓展与完善,并非是对辩证法本身的消极否定。 综合型辩证法的理论依据,依然建立在对存在的理解之上。以往对存在的理解主要偏重在两个方面:其一,物质性的存在与精神性的存在,究竟何者是第一性的存在?其二,物质性的存在与精神性的存在,究竟是静止的还是变动不居的?分析型辩证法的优势是将存在看作既是自身状况又不是自身状况,一切都在流动与变化的过程之中,因此,存在是不断通过自身的否定与再否定得以实现的。 存在的含义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即任何存在都是通过互相联系得以实现的,抽掉相互联系,没有任一事物能够孤立存在。无论是辩证分析法或是静态分析法,尽管在不同程度上或曾从世界观的意义上注意到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系,但都未能将其看做是存在的本质体现。尽管有的学派甚至曾将其提高到本体论的高度上进行过考察,但由于不能从复杂的互相联系的存在本质中找出各种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的联系形式与结构特征,因而依然不能把握事物的动态平衡与非平衡的发展规律。 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恩格斯说:“三大发现使我们对自然过程的互相联系的认识大踏步地前进了”,“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1](P245、246)恩格斯的论述不仅仅限于“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强调了“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从而大大突破了黑格尔由范畴之间的严密的逻辑关联所建构的哲学系统的束缚。黑格尔的范畴逻辑系统所强调的是内在过程的蓬勃展开,他像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那样,谨慎地剔除掉一切外在因素的干扰,以便把握内在过程展开的严密性。其杰出的成就是为辩证法理论系统地揭示了有关思维运动内在过程展开的经典性规律,而其严重不足则是割裂了思维运动各个领域之间的互相联系。恩格斯从世界观意义上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突破,在列宁那里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斯大林则将其放在辩证法特征的首要位置。斯大林说:“辩证法不是把自然界看作彼此隔离、彼此孤立、彼此不依赖的各个对象或现象的偶然堆积,而是把它看作有联系的统一的整体,其中各个对象或现象互相有机地联系着,互相依赖着,互相制约着。”他还说:“自然界的任何领域中的任何现象,如果把它看作是同周围条件没有联系、与它们隔离的现象,那就会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反之,任何一种现象,如果把它看作是同周围现象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受周围现象所制约的现象,那就可以理解、可以论证了。”[2](P425、426)这就不仅将被黑格尔颠倒的辩证法重新颠倒过来,而且突破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封闭性,为辩证法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然而,这里所涉及的有关自然界各个领域互相联系的思想,主要仍限定在世界观的范围内,由于缺乏方法论的系统建构,所以尚难实现世界观、认识论与方法论三者的统一。所以,在分析型辩证法盛行时期,这一卓越的见解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