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尔·卡弗的“恩格斯—马克思问题”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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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余京华,安徽大学政治学系。(合肥 23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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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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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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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8)08-0035-05

      特瑞尔·卡弗(Terrell Carver)是国际著名的马克思恩格斯学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订版(MEGA2)编委会委员。他改变传统考察顺序,独树一帜地提出“恩格斯—马克思问题”,将恩格斯置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第一位,主张通过解读恩格斯来理解马克思。他声称反对“一致论”和“对立论”,确立了自己的“差异论”立场,即在承认马克思与恩格斯有一致之处的同时努力寻找并指出他们的具体差异。在方法论上,他提出用解释学对“恩格斯—马克思问题”进行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研究,为学界开拓了一条探讨“马克思—恩格斯问题”的新路径。准确把握和科学评价卡弗的“恩格斯—马克思问题”研究,对于推动马克思恩格斯思想比较研究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一 颠倒传统考察顺序,独树一帜地提出“恩格斯—马克思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问题”即马克思与恩格斯关系问题,主要指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关系和文本关系问题,这是国外马克思恩格斯研究的一个核心课题。长期以来,西方学者对“马克思—恩格斯问题”的研究存在着重马轻恩的传统倾向,即注重把马克思置于考察的首要位置,而恩格斯总是被置于从属的位置甚至被忽视。卡弗对此做了精辟的概括:“尽管关于恩格斯的研究著作不断增长,但总的来说他仍被看做是当然的和没有充分审查的。对恩格斯著作的研究仅仅被当做是第二位,从属于或者被包括在对马克思著作的研究中。这种情况传达了一种相当肤浅的、有时是十分歪曲的恩格斯形象,易于给读者留下这样一种印象,似乎恩格斯的思想本来就不是有价值的研究课题。结果,看透流行的‘恩格斯神话’仍然是一项困难的任务。”[1]

      卡弗进一步对学界忽视恩格斯研究的原因做了分析:“过多关注恩格斯对马克思著作的大量阐释是人们忽视恩格斯的原因。这些评论材料使人们无形之中进入对马克思的理解而不知道评论者本人。”[2]卡弗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误区。在他看来,恩格斯的作用无论从个人角度还是思想角度,对人们比较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关系都具有绝对关键的作用。他指出,“我的确有一种观点,即恩格斯确实发现了自己的使命,而这一点对于他自己的思想发展以及对于他对马克思思想的阐释是很有意义的”[3],并说,“尽管恩格斯承认在与马克思的合作中,自己是资历较浅的合作者,但事实上他通过对卡尔·马克思的思想的宣传,变得比他的资历较深的合作者更有影响”。[4] 鉴于此,卡弗颠倒传统考察顺序,独树一帜地提出“恩格斯—马克思问题”,强调首先分析、研究现存的恩格斯对马克思学说的评论与阐释的手稿、著作及其与马克思的通信,再据此理解马克思。他主张把恩格斯视为独立的思想家与政治家进行考察,指出“恩格斯—马克思”关系而不是“马克思—恩格斯”关系,比绝大多数评论者所认同的重要性还要重要得多,因为只有“聚焦”恩格斯的思想与文本,事实才能被彻底地辨认,才能真正把马克思学说从恩格斯的思想体系中识别出来。

      二 反对“一致论”与“对立论”,确立自己的“差异论”立场

      第二国际“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关系归结为“一致论”。20世纪60年代以后,“对立论”观点逐渐形成并占据支配地位。卡弗声称自己既不同意传统的“一致论”,也不赞成后来的“对立论”。他认为,“追问马克思与恩格斯之间有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并希望得到一个在各种情况下都行得通的特定答案,这的确是不可能的。”[5] 他主张把马克思与恩格斯看成有差别的两个人,在承认他们一致之处的同时努力寻找两人的具体差异,确立了自己的“差异论”立场。具体来说,卡弗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差异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第一,马克思注重内容,恩格斯注重方法。卡弗指出,马克思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时,详细论述了物质生产方式、生活条件、社会政治和思想的进程等内容,而不是简单地运用方法论公式来建构社会历史。同样,在批判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时,马克思详细说明了商品向货币再向资本的转化过程。卡弗由此认为,马克思更关注对资本主义社会批判研究的内容,而不是解释自己的方法论,“辩证法和其他方法论公式都不能代表马克思著作的‘万能钥匙’。”[6] 然而,恩格斯对方法的强调甚于对内容的关注,更重视方法论尤其是辩证法。卡弗说,恩格斯臆断马克思有一种方法论并将其上升到马克思著作的实质性地位,而这种方法论实际是与马克思的复杂的折衷主义方法相距甚远的辩证统一方法。[7] 他还强调,恩格斯在评论马克思著作时习惯把辩证法强加给马克思,而“马克思从来没有赞同过恩格斯所追求的唯物辩证法”[8]。 即使对于方法论这一点,卡弗认为两者也有差异:马克思的方法论是非常谨慎的,比恩格斯的方法论少了很多言语夸张,也更易于理解。

      第二,马克思坚持物质—意识统一论,恩格斯坚持物质—意识二分论。卡弗指出,马克思在《关丁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发现了“新”唯物主义,“马克思在他的‘新’唯物主义中从来没有给物质—意识二分论留下空间。因为对他来说重要的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联系,而不是他们最终的要素、物质或其他。”[9] 这里,卡弗与卢卡奇等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一样,把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归结为实践唯物主义,而实践是物质与意识的统一体。与马克思的观点不同,恩格斯在1859年给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所写的评论中提出了一种自然科学家普遍应用的物质—意识二分论,重新阐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概念”,把马克思坚持的唯物主义解释为自然唯物主义。在卡弗看来,恩格斯用这种物质—意识二分论来解释“新”唯物主义,既曲解了马克思,又使恩格斯自己难以抵制“物质某种意义上是意识的反射”这一唯心主义观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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