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理解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为雄,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北京 100091)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概念,在对之进行讲解时应注意如下六个讲题:(1)上层建筑是一个比喻性概念;(2)上层建筑概念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3)上层建筑属社会存在,不属社会意识范畴;(4)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随历史的演变而演变,其内容丰富多样;(5)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具有内在联系,其职能是为经济基础服务;(6)把上层建筑表述为政治结构,能更好地说明它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地位。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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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8)07-0064-07

      “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一个重要而复杂的理论,迄今为止我们对它的理解和解释尚不全面,也不大准确。然而,上层建筑概念在中国已经深入人心,不仅是哲学常用词,也几乎成为社会政治语言中的常用词。这一概念之所以为中国人普遍接受和普遍熟悉,在于数十年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传播效应,这种效应把上层建筑概念的话语范围放大了。但是,我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由于受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影响,其中对上层建筑的解释也同样不大准确。因此,讲解这一概念需要在结合社会政治实践的基础上重读文本、加以全面把握。我们在对上层建筑进行讲解时,需注意如下六个方面的问题:(1)上层建筑是一个比喻性概念;(2)上层建筑概念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3)上层建筑属社会存在,不属社会意识范畴;(4)上层建筑的具体形式随历史的演变而演变,其内容丰富多样;(5)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有内在联系,其职能是为经济基础服务(这部分是大家熟知的,本文不再展开);(6)把上层建筑表述为政治结构,能更好地说明它在整个社会系统中的地位。

      一、上层建筑是一个比喻性概念

      在汉语语境中,上层建筑一词的比喻性似乎消失了,人们习惯把它当作一个正式称谓来使用,并作出了较为系统的意义解释。然而,处于西方文化环境中的学者则可以毫不费力地指出马克思的上层建筑概念是一个比喻性概念。例如,德国学者柯尔希纳、米夏利斯在《哲学概念词典》中对上层建筑是这样界说的:“上层建筑(überbau):历史唯物主义有关国家、文化、社会意识、意识形态和政治的比喻性的集合名称,与基础(生产关系)相区别”。[1](S680) 从柯尔希纳、米夏利斯的这一界说中虽然可以看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受苏联—东欧哲学界的上层建筑解释模式的巨大影响,并且他们自己也没有悉心研究马克思在使用上层建筑概念时所赋内涵的不同和转变,导致对这一概念的内容作出大杂烩式的规定;但是,他们使用的“比喻性”一词确实说到了实处。从语源上看,马克思对上层建筑概念的最初使用和规定完全是出自对überbau一词的借用。在德文中,überbau作为不可数名词,在作动词用时有建造、重建、建立之意,还有结构、构造、布局及化合、合成等意。überbau作为可数名词,意为上部结构、上层建筑,如船的上层建筑、甲板的上层建筑,汽车车身等。在英文和法文中,与überbau一词对应的词都是Superstructure,都与überbau一样意指上层建筑或上部结构,例如,建筑物之基础上的上部结构,铁路路基上的上部建筑(如枕木、铁轨等),船尤其是甲板以上的上部结构等。当然,马克思在借用这个词时将它作了全新的规定,他一开始不是用该词来指称实物而是借它来喻指精神领域内的东西,喻指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后来,马克思进而用这一概念来喻指政治结构即“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因此,虽然具有比喻属性,但这个词在马克思那里获得了崭新的意义并且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对于上层建筑一词的比喻属性,英国学者也甚为清楚。例如,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和政治理论教授G.A.柯恩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个辩护》的第八章“基础和上层建筑,权力和权利”中,就指出上层建筑是一个比喻性概念。他这样写道:“如果生产关系为了稳定需要合法表现,那就会推出,基础需要上层建筑。这似乎违反建筑学上的比喻,因为基础往往不需要上层建筑来稳定。我们必须小心,如果我们为这个比喻寻找一个可见的形象的话。一块混凝土厚板压在别的东西上面是不合适的。正确的图画如下:有四根桩子打入地基,每一根都耸出地面相等的距离。它们是不稳固的。它们在2级风中摇摆晃动。然后一个顶子盖在四根桩子上,现在它们在6级风中牢固地竖立着。对这个屋顶,人们可以说:(1)它由桩子支持着,(2)它又使桩子更稳固。这里我们得到一个建筑,其基础和上层建筑以正确的方式联系着”。[2](P248)

      当然,当马克思用上层建筑这样一个比喻性概念来指称超出社会经济结构这种现实基础之上的现象,并且有时用来指称思想、观念、意识(包括情感、幻想、人生观等),有时用来指称法律、政治制度及国家等机构,有时又用来指称政治制度、政治形式等等,这一概念会在百余年后引起人们不休的争论就不足为怪了。如果马克思把超出存在的思想、观念、意识等归结为精神现象,在说明“法律的政治的上层建筑”时使用“政治结构”概念,或使用政治制度等概念,后人在阅读和理解时就不会造成任何误解。这样也就会与文化社会学、现代政治科学的概念、术语同一,更具有通约性,更易于为社会科学各学科共同接受和使用。然而既存的事实是,马克思确实是在比喻意义上使用上层建筑概念的,这一点我们必须首先明白。

      二、上层建筑概念在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

      马克思在先后30余年的理论活动过程中,在自己的著作中使用上层建筑概念并对之进行论述至少有十次之多。第一次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使用,第二次是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使用,第三次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使用,第四次是在德文版《资本论》第1卷中使用,第五次是在《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4卷)第1册中使用,第六次、第七次和第八次是分别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二稿和公开发表稿中使用,第九次是在法文版《资本论》第1卷中使用,第十次是在致尼·弗·丹尼尔逊的信中使用。相对其他一些重要概念来说,上层建筑概念的使用率虽然不算多,但是它对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形成却十分重要。因为正是借助上层建筑概念,马克思才从唯心主义中挣脱出来成为唯物主义者,并从唯物主义径直走向历史唯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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