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8)05-0028-08 马克思哲学语境下的生活作为对“现实的人的生活”的科学抽象,既包含日常生活也包含非日常生活。在此,日常生活的微观基础性与非日常生活的宏观总体性、人的存在的社会关系性与个体生活的现实“自在性”是内在统一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日常生活是构成“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微观根基。相对于社会、国家等非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是一个以“个人”为主体、家庭为单位、个人生存与发展为价值目标的个体生存活动领域。日常生活是由日常经济交往、人际交往、文化交往等关系构成的动态过程。日常生活领域是个体生命关系、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交际关系之形成与重复、变迁与重构、延续与创新的基本场所,是现实的人从事一切活动的实际发源地,是非日常生活领域赖以发生、存在、展开的前提与基础。 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曾出现过日常生活的概念,但他并没有从历史观的维度予以特别的阐释。唯物史观意义上的“日常生活”,其首次出现是在马克思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在本书中他们突出地强调日常生活领域是人类社会真正的历史领域。据此,他们深刻地批判了以往历史观把日常生活排除在理论视域之外,将之“非历史化”的历史唯心主义症候,从思维方式上深刻指出了唯心史观形成的认识论渊源,总体地呈现出马克思日常生活观的理论框架。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以往历史理论对日常生活的漠视时指出:“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观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因此,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这样,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1](P93) 这里,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历史过程”、“历史”、“现实的生活生产”、“历史的东西”等命题与范畴,逻辑地表达了“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结构性差异、交织性重合与内在同构关系。循此逻辑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进行辩证而深度的阅读,就会发现,在马克思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历史性阐述中内在地蕴含着日常生活理论的基本维度。 首先,从日常生活的内在规定与主要特征看,日常生活是相对于社会结构和国家而言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社会结构和国家,包括社会经济领域、社会政治领域和社会文化领域等构成了社会的非日常生活。日常生活则是现实的个体生活的“感性活动”(包括自身生命繁衍的再生产活动)。(1)日常生活的主体具有个体性。与作为非日常生活主体的群体不同,日常生活的主体是现实的个人。这些现实的个人的活生生的活动构成日常生活具体内容。马克思说:“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P67)(2)日常生活在现实性上具有微观具体性。它是以家庭为基本存在单位,以劳动基础上的吃喝穿住、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等现实活动为基本内容。(3)日常生活具有不可中断的常规性与重复性。日常生活是任何一个现实的个人每日必须进行的不可或缺的生存行为,“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1](P79) 其次,从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逻辑关系看,日常生活是非日常生活产生的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先是从发生学维度揭示了日常生活的原初性。他们指出,作为非日常生活基础性内容的市民社会“是以简单的家庭和复杂的家庭,即所谓部落制度作为自己的前提和基础的”。[1](P88)这说明,“现实的生活生产”存在于“日常生活”的历史演变过程之中,是从日常生活领域中历史地分离出来并独立化的结果。尔后,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了基于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这说明了日常生活作为“个人的生活过程”,也是社会结构和政治国家产生的基础。进而,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观高度阐明了日常生活是人类生存的本体论前提。马克思认为,探究历史本质,不能没有前提,而全部人类历史的首要前提,乃是以“吃喝住穿”等为基本内容的日常生活。 “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1](P78-79) 这就从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历史逻辑中揭示了“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非日常生活活动。那么,由政治国家等构成的非日常生活领域是缘何从日常生活领域独立出来的呢?马克思指出:“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1](P84)在此,马克思不仅指明了“市民社会”、“社会结构和国家”等非日常生活的发生学根源,而且根据社会分工的发展及其历史功能深刻地揭示了非日常生活从日常生活中分化、生成、独立的内在矛盾与逻辑必然性。 第三,从日常生活的主客体关系来看,劳动作为“人对自然界的关系”活动是日常生活首要的基本的活动。通过日常生活,劳动既是把生活的主体与客体、历史与自然联系起来的中介,又是人与动物区别的根本前提。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P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