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哲学:经济学视阈中的政治诉求

——关于马克思哲学解读的一个视角

作 者:
张蓬 

作者简介:
张蓬,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编审。(西安 710065)

原文出处: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哲学从“解释”的围城中出走,在于哲学自身的消解,马克思在哲学的消解中改变了哲学的“解释”性身份,将哲学依哲学自身的自言自语(依据逻辑的先在性构造的逻辑解释框架进行“是什么”的说明)转变成哲学依经济学的话语表达其哲学的政治诉求。沿着经济与政治的通道,哲学走进了历史。本文认为,马克思哲学并不是一个如以往的哲学谋划那样,试图建构一个人们可以设想得到的合逻辑的哲学大厦,而是消解了哲学的“解释”性,让哲学这个空中楼阁建立在坚实的大地上,从而让哲学走进了“历史”,成为“历史”的哲学。这种“历史”的哲学就是在经济学视阈中表达的一种以公平正义的理念建立起来的政治诉求。可以说,解读马克思的哲学不在哲学之中,而在哲学之外。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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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8-245X(2008)03-0063-07

      近年来,在我们的哲学学术语境中,“对话”已成为主流的学术姿态,中、西、马各以不同的话语方式进行着各种视角的对话。如何能建立这几种哲学话语的沟通逻辑和意义通道,则成为对话是否可能和能否有意义的关键问题。我们所关注的马克思哲学的中国化问题、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问题、面对西方哲学的强势话语与中国哲学的现代转型问题,以及在国际学术界建立中国哲学的话语权问题等等,都离不开如何理解我们在与西方哲学话语进行对话中的逻辑可能与意义通道的打通。“对话”的可能逻辑与意义通道可能在于我们对这些学术资源本质的把握和解读,这里的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是如何在今天的哲学对话语境里,解读马克思的哲学,以确定马克思哲学在我们文化境遇中的可能。

      马克思哲学与我们的意义关系,取决于对马克思哲学如何解读,解读出什么。近年来,以马克思的文本资料解读马克思哲学的意义,是我们“回到马克思”的基础性学术功课。对此,学界已从“教科书”的哲学构架走出,在摒除“学科意识”的羁绊后,在“问题意识”的引导下[1],从马克思到底想做什么,他的精神实质的意义是什么的问题入手,破解马克思对于哲学的消解秘密,寻觅马克思使哲学走进历史的理论通道。本文的主旨就在于从马克思在经济学视阈中的政治诉求的视角,解读马克思对哲学本身的消解意象,从而在历史中找到哲学的归宿,从而使逻辑与概念中的解释性哲学走进了“历史”。

      一、“解释”性哲学的消解——哲学在哲学之外

      在我们的哲学理论意象中,以往的哲学是“解释世界”的哲学,而马克思的哲学是“改造世界”的哲学。这种观念来源于对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的解读。这种解读背后的逻辑是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这种思维方式认为在历史上存在过两种哲学——“解释世界”的哲学和“改变世界”的哲学,这两种哲学是绝然对立的。这种解读是一种误解。马克思的那句名言,并非是将哲学分为两种存在方式或历史形态,而是对以往“解释”性哲学的消解,这种消解也是对哲学自身的消解,并在消解哲学的过程中,使哲学走出哲学自身,使哲学走进“历史”。

      西方哲学只能是“解释”性的哲学。西方哲学与我们所说的“中国哲学”①有很大不同,西方哲学往往从某种预设出发,依据某种人的存在作为“类”意义上的精神需要,以及“以知为信”的原则,以历史的存在为文化背景,来确定某种解释性的前提预设及其意义,如此构成了在“前提预设”笼罩下的哲学问题域,从而构成一种哲学谋划。这一类哲学谋划都以“解释”的可能与否作为其基本问题。可以说,尽管有的哲学宣称“消解”某种既定的原则和标准,实际上,这种自称的“消解”本身也是以对“无”前提的设定为前提的②。所以,如何构造哲学的解释性前提,就成为西方哲学“解释”性哲学谋划的可能及态度。另外,西方哲学以“Being”为把握方式,只能以“是什么”去把握,而作为“Being”的哲学就只能是“解释”性的哲学。

      首先,西方哲学的意义界就是“解释”。纵观哲学的历史,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一条,对历史中的哲学画像是有见地的。“以往的哲学家们都在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对“解释”和“改变”这两个词的意义,哲学界已有很多研究,如何从“解释”进入“改变”并不是哲学自身就能解决的问题。“改变”作为“实践”也是作为一个“概念”在“解释”。我认为,西方哲学在思想史的逻辑上,就是以“解释”作为哲学的存在意义,也就是说,哲学的存在方式就是“解释”。

      其次,哲学的解释是为了解决“何以为信”的问题。西方哲学崇尚的是“以知为信”,所以,西方哲学的“解释”是处在“知识论”的围城中的。即使是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也是以“信”为目的的“知识论”式的逻辑论证,即在“本体论”式和“宇宙论”式的证明中,合逻辑地确定上帝的存在。

      其三,西方的“解释”性哲学,是以“是”(Being)为叙述工具的。从西方哲学的现代语言转向回溯其因缘,在西方哲学的诞生处已经孕育着这个转向的文化基因。也就是说,西方文化的存在形式只能是从拉丁语传承下来的西方语言,这种语言的根基是Being。在这种语言中所形成的语式是“是什么”的问答逻辑。而从“是什么”如何走进“是”本身是这种语言不可逃避的悖论。可以说,在上帝创造人的时候,懒惰的上帝只给了人一套“是什么”的,以“Being”为特征的语言系统,所以,人类离不开“是什么”的语式规定,而“是什么”的语式从功能上只能是对“是”以“什么”的方式做出说明,而这种说明只能是“解释”。

      马克思将以往的哲学确定为“解释”性的哲学,是合乎西方哲学的历史实际的。从西方哲学的历史来看,西方哲学作为“解释”性的哲学,是以“是”(Being)为叙述工具的,也就是在“Being”这种语言中所形成的“是什么”的问答逻辑中,在“是”与“什么”的区别与划界中,建立了各种哲学“解释”模式。“是”与“什么”所构成的“是什么”的逻辑形成了西方哲学的“知识论”的哲学情结。这样,西方哲学就在为能得以“解释”而“以知为信”。可以说,“解释”、“Being”的语言系统、“以知为信”是西方哲学形成各种谋划方式的关键词。由这些基点围筑起来的“知识论”的思维逻辑,使得西方哲学的各种谋划方式,通过哲学发问方式的转变,确定哲学的意义界。古希腊高尔基亚的三个哲学命题道出了哲学的这种“解释”性质,也道出了哲学作为“解释”的尴尬。他指出:“第一,无物存在;第二,如果有某物存在,人也无法认识它;第三,即便可以认识它,也无法把它告诉别人。”[3]这三个命题是深刻的,它道出了作为“解释”的哲学所持的“知识论”立场的悖论意义。当他对物的存在,认识的可能,以及意义的通达发出质疑的时候,也就道出了哲学的“知识论”立场使哲学的“解释”不得不陷入悖论命运的尴尬境地。这就是依据哲学的“解释”本性,必须要对我的存在以“是什么”的方式进行说明,作为“解释”的“说明”必须是清楚明白的,但以何为清楚明白的标准却是需要论证的,即也是需要说明的。这就陷入了一种自身的清楚明白需要自身来证明的解释循环。从哲学上说,就是对“是”本身必须要以“是什么”的方式说出其是“什么”,但这是不符合逻辑的同一律原则的。因此,哲学作为“解释”却走进了不可解释的尴尬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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