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是社会文化体系的核心,是个体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构建着人们的精神家园,有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在当代社会,价值观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现代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社会科学也把价值观作为重要概念纳入自己的理论框架,并从价值观的角度来理解各种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问题。因此,在理论层面上揭示价值观的内涵,探讨价值观的形成,分析价值观的功能,阐释价值观的冲突与选择,应当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一、价值观的形成 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价值的根本观点、根本看法。价值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人们在生活中不断地追求和创造价值,同时也在不断地认识和评价价值。在价值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人们逐渐形成了关于各种价值的看法,并形成一定的价值观。价值观并不回答客观对象的本来面目是什么,也不揭示客观对象的本质和规律,或者预测客观对象的未来趋势,而是反映客观事物对于人的意义或价值。价值观不是关于某一个别的、具体的事物具有什么价值的看法,而是人们基于生存、享受和发展的需要对某类事物的价值以及普遍价值的根本看法,是人们所持有的关于如何区分好与坏、对与错、符合与违背意愿的总体观念,是关于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基本见解。 作为一种观念,价值观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根本看法,它不仅追求某种客观真理,而且总是试图找到一种能够赋予人的生活以目的的价值。它不仅要回答人与世界的实际关系是什么,还要回答人与世界的关系应该怎样。前者属于真理观,后者属于价值观。世界观包括和体现为自然观、历史观、人生观,它们都包含真理观和价值观两个方面的内容。因此,价值观和世界观、人生观是包含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提,意在强调世界观的同时突出世界观中人生观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中价值观的地位和作用。价值观是世界观、人生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把握价值观才能触及世界观、人生观的内核,也只有从世界观以及人生观的高度才能把握价值观的实质。 价值观就其内容来说,包含三个基本方面:其一,价值原则。它是关于什么是价值、为什么有价值以及价值秩序的基本观点,是形成价值理想和价值规范的基本原则。一种价值观的性质是由它所包含的价值原则来规定的:宗教价值观以上帝为一切价值的源泉和最高价值,并以之作为衡量一切价值大小的标准;个人主义价值观是以个人的存在、权利、利益为其核心价值原则和其他一切价值的根据;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则以个人与社会、个体与类的辩证统一为基本原则,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价值。其二,价值规范。价值原则总是渗透在一定的价值规范中。“规范”的本意就是规则、标准或尺度,它明确规定“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一切价值观都要通过规范,诸如风俗习惯、伦理道德、法律等,引申为在一定具体情景中如何行动的规则,才能具体指导人们的活动。一个社会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必然有什么样的价值规范。其三,价值理想。它是人们所追求的、具有现实可能性和合乎自己愿望的未来目标或者理想价值。它以对未来应然状态的把握和规定为内容,具有强烈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价值信念和信仰是和价值理想同一序列的范畴。价值信念是关于价值理想的信念,是人们对价值理想抱有深刻信任感的精神状态。价值信仰不仅表示人们对价值理想的认同和确信,还意味着感情的皈依、真诚的信奉,表现了主体的最高价值追求。价值理想、信念、信仰是价值观的典型的表现形式。 价值观总是和特定的主体相联系,是一定主体的价值观。无论是个体的价值观还是社会群体的价值观,都不是先天固有的,也不是人们头脑中主观自生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和活动中逐步形成的,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通过自我意识,对社会存在、社会生活的创造性把握。 主体的需要和自我意识是价值观形成的逻辑前提。价值观的形成依赖于主客体的分化、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对需要的把握。需要是价值关系形成的主体依据,自我意识是关于主体自身存在的意识。对需要的意识本身是自我意识的重要内容,主体基于意识到的需要对各种价值关系进行判断、反思和整合,才形成一定的价值观。不同的主体,其需要不同、自我意识不同,价值观也不相同。人的需要和自我意识的多层次性,决定了价值观的多层次性;人的需要和自我意识的社会历史性,决定了价值观的社会历史性。价值观是在需要的驱动下,在自我意识的引导下,在价值活动基础上形成的。 物质生活和文化传统是价值观形成的社会条件。价值观作为意识的重要内容,是人们的社会生活过程和条件在观念上的反映,归根到底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在观念上的反映。“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2页)社会生活以及包含着价值观的各种社会意识,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和传承性,在社会发展中积淀为一种文化传统。这种文化传统对于生活于其中的所有人来说是一种客观的、无所不在的力量,成为影响与决定他们价值观形成的社会条件。因此,每一特定时代人们的价值观都是来自于他们所生活的社会,是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方式、政治法律制度、观念文化传统等因素濡染、熏陶和塑造的结果。事实上,任何社会都给其成员和群体提供了一套价值观。社会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社会舆论和学校教育,有目的有计划地把某种价值观灌输给每个社会成员,不断地培养、调整或矫正他们的价值观,由此使个人的价值观和社会的价值观协调一致起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又通过文化传统,如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等形式,把社会的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传递给每个社会成员,促使他们的价值观形成和发展。 主体的实践活动是价值观形成的现实根据。实践活动是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的活动,人们也是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评价和体验价值的。一个人关于某类事物的价值判断一旦被实践所证实,他的价值体验、价值情感就会得到强化,就会成为一种固定的态度和看法,形成一种价值观。人们接受社会价值观的过程,也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加以选择和内化的过程。在各种具体的实践活动过程中,主体不断形成对社会物质生活方式、政治法律制度以及文化传统的理解和体会,并基于自己的经验选择,接受和认同它们所内涵的价值观。没有经过实践活动的内化和吸收,社会所提供的价值观仅仅是外在的规范,还不能成为主体自觉的价值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