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08)01-0007-08 价值无论是在个人还是民族身上都是以体系的方式存在的。从文化价值差异看,不同民族有不同的文化,从而有不同的价值体系;同一民族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文化,从而有不同的价值体系。从文化价值的共同性看,由于人性的共同性和全球化的发展,人类文化价值体系正在趋向于统一,尤其是在价值体系的结构上将趋于统一:人类价值体系将从融合型价值体系转化为分立型价值体系。 价值体系是由不同价值要素按照一定的结构和方式组成的系统。价值体系的差异主要是由价值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和结构所决定的。“价值体系的不同有时是由于要素方面的不同,但更常见更普遍的是由于这种排列组合顺序的不同而造成的,是由于优先顺序的不同而造成的。”①由于价值体系结构的不同,便形成不同类型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中诸价值要素间的关系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外在性、分立性关系,另一种是内在性、融通性关系。据此笔者将价值体系分为融合型价值体系和分立型价值体系两种类型。融合性价值体系中诸价值要素之间缺乏严格的界限,它们是相互交融、融通的。相反,分立型价值体系中诸价值要素是有界限或边界的,各有其自性、各有其本色、各有其原则,同时各要素间又存在功能性联系。传统社会文化价值体系一般来说是融合型的,现代文化价值体系则是分立型的。中国文化价值体系的更新和再造,其实质就是从融合型价值体系向分立型价值体系的转化。 价值体系诸要素 价值体系是由若干价值要素组成的。价值体系中的价值要素包含哪些内容?不同学者的看法略有差异。有学者从本体论意义上将价值要素分为四种:功利价值、规范价值、超功利价值和人的价值。②有学者将价值要素分为三种:人的价值、物质价值、精神价值。③有学者从价值范畴意义上将价值要素分为功利、真、善、美四种。有学者从认识理论意义上将价值要素分为实际的价值关系、人们的价值意识、价值观念、评价标准、评价活动等内容。从不同侧面和角度划分价值要素都有其合理性和意义。笔者认为将价值体系中的价值要素分为功利价值、规范价值和超功利价值具有更大的合理性,但是将人的价值与这三种价值并列则似不妥,因为人是价值本身,人和这三种价值的关系是总体和部分的关系、一和多的关系、理一和分殊的关系。 价值体系中究竟有什么价值、有哪几种价值?对此问题必须同人联系起来加以回答。价值是人本身,而人是有其本质、结构和属性的。人的本质可以从与物的区别中加以理解。物的本质是“是其所是”,就是说它是既成的、已然的、有限的。人的本质是“是其所不是”,就是说人是将是的、未然的、向前向上无限开放的生灵。正因为人“是其所不是”,是未然的、未定的、无限开放的生灵,所以人才有追求、希望、向往和选择,才有自由,从而才是价值本身。从人的“是其所不是”的本质中可以看到人的存在结构。此结构就是一体双元结构,即作为本体的人有双重存在:经验存在和超验存在,或经验的人和超验的人。因为在人的“是其所不是”的本质中,“不是”意味着人有超越既有既是的人期许理想的人的生命趋向。这就是超验的人,而“不是”总是相对于“是”而言的,此“是”就是既有的现实的人,此人就是经验的人。因而人的存在结构就是经验的人和超验的人的张力性结构,此结构可称为“一体双元”结构。之所以是“双元”是因为经验的人和超验的人不存在隶属关系,二者不能相互统属、相互派生、相互还原、相互等同。当然这是从哲学或现象学哲学意义上说的,若从科学发生学意义上说则另当别论。④经验的人和超验的人在功能意义上可以相互作用、互补互动,这是人的存在结构。人不是空洞的抽象,人有其属性。从人的属性来看,人又是“一体三维”的存在。三维指的是人的生物性、社会性、精神性。 人的“是其所不是”本质,实质上就是自由。说人是价值本身也可以说自由是价值本身。自由是人的自因、自成。自成即自我完成。“是其所不是”中的“不是”意味着人是有欠的,而有欠的则意味着向无欠、圆满的过渡、努力。从有欠向无欠的过渡就是人从不完满(有欠)向完满(无欠)的过渡,就是人的自我完成。人的自我完成(自成),就是自由、就是价值。亚里士多德在谈到什么是至善(价值)时深刻地申明:一个事物的善在于它特有性质的实现,每一种生物的目的或目标是要实现它那区别于其他生物的特殊本质或使之明显起来。⑤树苗要长成大树,是要完成自己。人使自己自我完成,这就是价值。海德格尔说:人的“行动的本质是完成。完成就是:把一种东西展开出它的本质的丰富内容来,把它的本质的丰富内容带出来,producere(完成)。”⑥这意味着价值是完成、自成、发展、完善、自由。 价值本身(人)要展现、展开、实现于人的结构和属性之中。 价值本身展现、展开于人的存在结构之中便出现两种异质性价值,即经验价值和超验价值,相对价值和绝对价值。经验价值是经验的人所要实现的价值。物质价值、功利价值、富强价值、幸福价值、正义价值、技术价值、衣食住行性健寿娱价值等都是经验价值。经验价值是现实的人、生物的人、社会的人所追求的价值,其存在的领域是经验世界,是现实人生和对待性关系。超验价值是超验的人所要实现的价值。精神价值、崇高价值、宗教价值、终极关怀价值、精神境界价值、宗教性道德价值等都是超验价值。超验价值是精神的人、理想的人、真正的人(区别于现实的人)、作为类存在的人(区别于种存在的人)所追求的价值,其存在的领域是超验世界、本体世界、私人精神和超对待关系领域。因而,从人的存在结构来看,价值体系中的价值要素是两种,即经验价值和超验价值。人们通常所说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功利价值和超功利价值、权利价值和境界价值、社会性道德价值和宗教性道德价值、幸福价值和崇高价值、欲价值和理价值、身价值和仁价值等对峙性价值都是经验价值和超验价值的表现。在人类文化和哲学史上,这些对峙性价值一直是思想家和民众所关注和讨论的核心问题。这亦表明我们将价值要素分为经验价值和超验价值不仅有人的存在结构的根据,而且有思想史根据。 价值本身展现、展开于人的属性层面便出现三种价值要素,即幸福、正义、崇高。人的属性较之人的本质和结构是较外在的层面,因而表现于人的属性上的价值也就比较具体一些。从人的属性来看,人是“一体三维”的存在:一体的人有三种属性,即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自然的人(包括心理的人)追求的价值是幸福(此幸福是康德哲学意义上的幸福,指的是人的感性物欲得到满足后的身心愉悦状态)。自然的人有生物感官,感官有欲望并本能地寻求满足,其满足状态即是幸福。同人的本质和价值联系起来理解,欲望是有欠。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即有欠是无限的。无限的有欠就是空、无。然这空、无有向实、有转化的内在冲动。空、无向实、有的转化就是欲望的满足,就是价值的实现,具体说就是幸福价值的实现。社会的人所追求的价值是正义。社会是诸多个人为了生存、安全和实现更大的幸福而进行的合作与交往。不同个人在相互合作和交往中会产生两大问题:一是个人之间的相互侵犯和冲突问题,二是由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如何在参与合作的个人之间的分配问题。为了合理解决这两大社会问题就要相应的价值原则和制度,这就是正义价值和制度。按亚里士多德的分法,正义有两种:交换正义和分配正义。交换正义是解决上述第一个社会问题的价值原则和方法。交换正义的基本要求是不侵犯他人。不同个人在相互交往、交换活动中都不侵犯他人,就不会发生冲突,人们就可以和谐相处。分配正义是解决上述第二个社会问题的价值原则和方法。分配正义的基本要求是给每个人以应得的。每个人所承担的由社会合作所造成的负担和享受的由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是合理的,他所应得的,社会就不会产生冲突。这就是正义价值及其作用。有了社会、社会合作和交往,才有正义价值。正义价值是人作为社会的人所必须追求的价值。精神的人追求的价值是崇高。崇高的内容是美、善、信仰、信念、境界等。人的生活幸福了、社会正义了,人并不完全满足,因为人还有精神属性和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所寻求的是生活和人生的意义。当人无意义时人会感到空虚,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欠缺一样,人的精神也有无限的欠缺状态,即空无、空虚状态。不过它无法用物质财富来填充,而需要意义来填充。人的精神也有从空、无向实、有转化的问题,此转化就是人的崇高价值的生成。填充精神空虚的意义是崇高价值,是美、善、信念、信仰和精神境界价值。人类宗教、哲学、伦理、美学等精神活动所努力构建的就是这些价值。人作为超验存在、精神存在不能没有超验价值、崇高价值。显然,从人的属性出发,幸福、正义、崇高就成为人必须拥有的价值,它们构成价值体系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