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哲学家们对本体有不同的理解和表述,但他们大多把本体看作是客观存在的,看作是人可以认识和把握的。这种客观主义和认识主义的本体论基本立场存在着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其症结在于他们对本体实质的把握存在着偏差。本文试图在对以往不同本体论所使用的基本概念进行辨析的基础上,说明为什么应该以“本体”作为本体论的基本概念,并进而阐明本体的实质,以期深化本体问题的研究和讨论。 本体及相关术语辨析 自古以来本体论研究都是个体性行为,一般没有某种得到普遍公认的、具有普遍规范意义的范式,本体论因而也是个性化的。不过,从总体上看,本体论也有一些使用较多的概念,其中主要有始基(principle,亦译为本原,为了与笔者对本原作更广义的理解相区别,以下对这种概念使用始基的译名,而不使用本原的译名)、存在(being)、生存(existence)、实体(substance)、本体(noumena)这五个概念。这五个概念是同一类型的概念,都是用来表达或标示构成现象之后的那种东西的,但它们并不是同一个本体论都使用或部分使用的,而是在不同的本体论中分别使用的。就是说,有的本体论使用的是始基,有的本体论使用的是存在,如此类推。当然,也不排除有某些同时使用两个概念的情况。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是因为哲学家从不同的角度研究本体问题。 当哲学家从现存的事物不断追溯其原因或不断分析其构成要素,一直追溯到事物的最初的原因、分析到事物的最原始的构成要素时,他们就会形成“始基”的概念,基于这种研究思路所构建的本体论就会以始基作为本体论的基本概念。始基就其本义而言就是指事物由它产生、最后又复归于它的那种作为万事万物源头的东西。从认识的角度看,始基不是通过理智或理性直觉或直观的,而是理性由果溯因分析出来的,其前提是线性因果观。西方哲学史上的米利都学派的朴素唯物主义、原子论,中国的陆王心学,就是这种本体论的典型。 当哲学家着眼于寻求所有事物的共同属性的时候,他们就会形成存在的概念,因为到目前为止,人们发现所有事物的共同属性只有一个,那就是它们都是某种东西,或者说它们都是,即都存在。基于这种研究思路所构建的本体论就会以“存在”作为本体论的基本概念。存在(being)就其本义而言就是指所有事物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当哲学家基于以上研究思路进一步着眼于生物特别是人的共同属性时,他又会形成“生存”的概念。所有的生物不仅存在而且还谋求生存。生存(existence)就其本义而言就是指所有生物所具有的共同性质。从认识的角度看,存在和生存都是通过理性抽象所获得的。西方哲学史上巴门尼德的存在论、中世纪的实在论、存在主义,中国的程朱理学,就是这种本体论的典型。 当哲学家着眼于事物与属性、偶性、样式(表现形态)等的关系来寻求什么更实在时,他们就会形成实体的概念,基于这种研究思路所构建的本体论就会以“实体”作为本体论的基本概念。实体(substance,亦译为本体)就其本义而言就是指作为其他东西的基础、基质或主体的那种东西。从认识的角度看,实体是基于经验事实进行逻辑构想的结果。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的实体论、笛卡尔的二元论就是这种本体论的典型。 当哲学家从现象入手去寻求现象背后作为现象的承载者时,他们就形成了本体的概念,基于这种研究思路所构建的本体论就会以“本体”作为本体论的基本概念。本体(noumena)就其本义而言就是指现象背后、引起现象但不具有现象属性、被认为是唯一实在的那种东西。它是理性根据某种价值取向对现象世界所作的本原性或本真性重构,是与现象世界相对应的本原世界,包括本原的事物及其相互关系。从认识的角度看,本体原本是人的理性抽象、溯源和思辨构想的结果,但由于哲学家们常常把它看作是客观自存的,将它对象化,认为它是人的理性的对象,因而在哲学史上通常认为它不是人的感官能感知的,而只能通过人的理性或通过理性直觉或直观所认识,或通过非理性的体验等方式所把握。西方哲学史上柏拉图的理念论、康德的先验感性论、叔本华和尼采的意志主义就是这种本体论的典型。 以上五种思路都是基于现象对世界的终极追问和逻辑推论,因而都属于本体论研究的范畴。但是,在本体论所使用的这五种基本概念中,只有将本体作为本体论的基本概念才是理由最充足的,因而也才是最合理的。其原因有二: 一是本体概念可以涵盖始基、存在、生存和实体概念。本体作为对现象世界所作的本原性重构,具有总体性,更适合作为本体论的基本概念,而始基、存在、生存和实体等概念则是非基本的概念。本体包括对现象世界的事物的本原性溯源,找到事物的最初原因和最原始的构成要素。这种最初原因和最原始的构成要素就是始基。现象世界中的所有事物都有一种共同的规定性,这就是它们都存在。当哲学家把事物的这种最抽象规定性看作是事物的最一般本质,认为它是最真实的存在时,它也就成为了现象世界背后、引起现象的本原事物。在作为现象世界之一的生命世界,所有事物都有一种共同的规定性,这就是它们都生存。当哲学家把生物的这种共同规定性看作是生物的共同本质时,它也就成了本原性的东西。存在和生存的概念是从所有事物或所有生物的共性寻求其本原的结果。实体则是寻求事物的基础、基质或主体的结果。就实体是其他事物的基础、基质或主体而言,它与始基有某种相似性,其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再被看作是最初原因或最原始的构成要素,而被看成是构成事物根基的本原事物,就是说它是本原性事物,而不是本原性要素或原因。由此看来,本体涵盖始基、存在、生存、实体概念,对现象进行逻辑溯源就有了始基和实体的概念,对现象进行逻辑抽象就有了存在和生存的概念。显然,它们是理性根据某种价值取向对现象世界进行本原性或本真性重构的组成部分,尽管并不是其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