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1—0129—05 在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问题的论争中,“实践本体论”倡导者不断变换论争的手段试图维护其合法性。近年来,实践本体论者在理论尚缺乏自洽性的状况下,又开始涉足实践思维方式领域,但是实践本体论的论争却因其没有完全被学界认可而一直没有完全地停息。最近,何中华先生的《马克思的实践本体论:一个再辩护》(《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二期,以下简称《辩护》)一文,就是实践本体论倡导者再一次在整合一种新的“学术资源”——海德格尔的生存论理论——来明确实践的开启性,从而为“实践本体论”找到一个再辩护的理由。《辩护》一文主要阐述了三个问题:“实践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事实——对于‘在者’的开启性——因而成为本体论范畴”;“自然界的前提性和优先性不足以成为物质本体论赖以成立的理由,实践范畴之原初性的凸现,使其在本体论语境中失去意义”;“实践本体论视野的特殊意义”。因为本文主要是证伪实践本体论,所以只就何先生的前两个问题,不揣浅见提出自己的商榷意见,并求教于大家。 一、“是论”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讨论依次在国内主要产生了三种范式:“物质本体论”,“实践本体论”,“社会存在本体论”。在这些范式中,物质本体论通常被指责为传统教科书的典型,故而有被边缘之倾向;而后两种在学界,特别是在中青年学者中影响较深。但是严格来讲,这两种范式并不是国内学者真正在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与现实要求下的一种自觉反省,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西马化”过程中的一种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介入”。 其实,在三种范式的格局中,主要集中于“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论争。从中,我们发现两者在认可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本体论这一论点上是一致的。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何种本体论上,两者出现了质的差别。要想分清楚“实践本体论”的错误在哪里,以及“物质本体论”的合理之处,明晰本体论这一基本的理论显然是关键所在,这样才能避免双方论战中出现“独断”。 本体论(ontology)从词根来看,表达的是一种关于on的学问,希腊文原动词estion英文对应的就是tobe。亚里士多德第一次明确提出要研究“to be”,此后本体论研究便成为无数哲人思考的领地。尽管对本体论名称的译介争论杂多(Ⅰ),但本体论并不因此就缺乏一种中心的问题域。从词源学上看,英文的ontology、德文的ontologie以及法文的ontologie,均来自于拉丁文ontologia一词,而ontologia又源自希腊文logos和out,意思是“是”或“存在”。而且在希腊文中,on和on ta相当于英文里的being和beings、拉丁文的ens、德文的sein。目前,中国学术界主要把on翻译为“存在”、“有”和“是”。可是,汉语的这些译名都只译出了on(being)的一部分意思。王太庆认为:“他们的to be(Being)之类的词里头同时包含着我们的‘是’、‘有’、‘在’三个意思,他们认为这三个意思是一个意思,这三合一的意义就体现在being这个范畴里。”① 我们在借助于“是论”之内涵分析后,原生态的“是论”告诉我们其与具体的“是”有着重要的差别:“是论是专门研究‘有’(有与我们这里说的是只是译法差别——引者注)的学问”,“这门学科与所谓特殊学科不同,因为那个学科没有一般地讨论‘有’本身。他们各自取‘有’的一部分。”② 德国哲学家沃尔夫也认为:“本体论论述各种关于有的抽象完全普遍的哲学范畴,认为‘有’是唯一的,善的;其中出现了唯一者、偶性、实体、因果、现象等范畴,这是抽象的形而上学。”③ 由是观之,本体论内涵大约包含:(1)最普遍、最抽象;(2)最广泛——包括一切是者,实际存在的、不存在的、观念性存在的;(3)最高——包括存在,比存在更广更高,因此没有比它更多更高的概念,是不可定义的。 任何哲学都应该有“本体论的承诺”,据此我们肯定马克思主义拥有本体论。但从本体论内涵中,实践作为逻辑演绎的本体论,是区分新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的重要界碑。但是这一点只能在唯物史观中得以确认。而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不能够作为本体论,这不符合本体论的真正内涵。实践只是一种活动,只能是分有“是”,所指向的必然有一个前提性对象。实践只能具有功能性的作用。其实在《辩护》一文中指认的“自然界仅仅是‘用’的规定,而非‘体’的规定”,正好说反了。实践才是这样一种“用”而非“体”。 二、实践在何种领域内能够成为“本体” 《辩护》一文首先借助海德格尔对在者的分析,指出:“与此相类似,实践对‘在者’的开启这一事实的独一无二性,也使它唯一地有资格成为本体的规定。”正是在这样一种“学术资源”支撑下,何先生认为“实践首先是一个经验事实,这也是人们对于实践的日常看法。但实践又不仅仅如此,因为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经验事实”;“当实践被作为一个一般的经验事实加以确认时,其本体论涵义恰恰因此而被幽闭了”;“实践区别于其它全部检验实施的独特性在于他同时还能够而且必须在另一种截然不同的意义上被领会,即它是向未来敞开着的可能性”;“对实践作为经验事实之独特性的领会,有赖于对另一种经验事实的确认,这就是实践对‘现存感性世界’的开启”。 表面上看,在实践对于感性世界的作用的分析中引入这样一种生成论的思维,克服了以往“实践本体论”的一些缺陷,增强了实践成为唯物史观的基础与逻辑起点的说服力。实际上“物质本体论”在实践是人类社会生成和发展的基础及社会结构生成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原动力这一点上,从来没有与“实践本体论”发生真正的分歧。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唯物史观作出初步阐述:“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④ “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⑤ 在这之前,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已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在这之后,即在马克思逝世之后的1890年,恩格斯仍然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⑥ 故此,我们说“物质本体论”与“实践本体论”在这一点是一致的。《辩护》一文找到这样一种实践的开启性来讲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