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07)06-0033-0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应该“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心理和谐作为心理学范畴是指人的心理健康水平较高的一种心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社会成员能正确处理人和外部世界的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心理和谐是每个社会成员在实践活动中应该追求的基本心理态势,是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心理基础。 一、心理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 人在社会中生存,首先面临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要生存和发展就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人类的生产活动既是人类不断改造自然、与自然界交换物质和能量的过程,也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友好相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必须以一个良好的心态作为协调各种关系的心理基础。因为,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以及其他社会个体都不会自动满足作为独立个体的社会成员的任何需要,社会成员每一需要的满足都是在社会实践中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的,即自己满足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强大的自然力、复杂的社会关系随时随地都可能对人的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意志力提出挑战;对人的认知活动和实践活动形成阻力。如果没有对挫折的基本容忍力,没有面对挫折的勇气和信心,没有一个平和、积极、乐观、豁达的心态,人就很难在社会实践中完成自己的预定目标从而获得成功。 对于人类来说,自然界是强大的外在性存在。从远古到今天,无论是电闪雷鸣的气候变化,还是山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爆发,在绝对的意义上人类对此是无能为力的。因为自然界始终有自己的运动规律,这种规律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对自然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但我们的一切行为必须受制于自然的法则。这是被社会历史一再证明的事实。过去由于认识能力的局限,我们曾经提出过类似“人定胜天”等不符合自然发展规律的观点,也有过一些比较极端的做法。实践已经证明,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人的创造性的前提,人在自然面前既不可以为所欲为,也不应该不作为,只能是有所为有所不为。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的经济增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结果不但使当地民众的生活质量下降,也使当地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受到制约。因此,尊重自然规律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前提;正确认识自然,保持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心理和谐在这里就直接体现为对自然的正确认知,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意识和对人类欲望一定程度的节制。 二、心理和谐是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在社会生活中,人类首先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但对于人类个体,公平和正义永远是一个具体和相对的概念,是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统一、相平衡的概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物质基础。在一定意义上,一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该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程度和水平。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手段和原则。同时,公平和正义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的概念。社会物质文明的每一次发展都为社会在更高程度上实现公平和正义创造前提和条件,而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每一次进步都在努力实现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只有把心情舒畅、心理和谐作为人与社会共生的目标,社会成员才能在社会实践中,在自觉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有目的、有意识地调节和平衡自己的心理活动,从而在更高程度上达到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体现的是各种现实的物质利益关系。人不可以自由地选择生产力,同样也不可能自由地选择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人只有心理和谐,才能对生产关系中体现的物质利益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才能对社会的财富分配方式有一个合理的期待。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这说明我国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解决这一矛盾是与正确认识中国的社会现实直接相关联的。由于社会转型,中国社会各阶层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发生了较大变化,弱势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强烈。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就目前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在社会实践中,有些矛盾和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得到解决,有些矛盾和问题则可能长期存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财富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事实上的不公平会长期存在。政府的调控政策只能做到相对更加注重公平。只有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去面对现实问题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近期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措施,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这一问题会有更加有效的解决路径。而从心理学的意义上讲,保持心理和谐就要正确认识中国社会的现实矛盾,既要看到它存在的合理性,也要看到它本身的不足;要用辩证的观点来调节自己的心理期待,以积极的心态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现实。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与社会的和谐是在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实现的。在动态中保持平衡就是用发展的眼光看世界,用联系的观点看未来。在社会有机体正常运转的过程中,社会心理并非是一个机械的、被动性的因素,而是一个相当活跃的、能够主动地向社会释放能量的能动因素。实践证明:和谐的社会心理向社会释放的是向心力,不和谐的社会心理带给社会的是离心力。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我们必须从观念入手,从思想上解决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心理上对社会产生认同和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