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建构与和谐人培育

——基于文化的视角

作 者:
李娜 

作者简介:
李娜,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桂海论丛

内容提要:

构建和谐社会,培育和谐人,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一个价值目标。和谐社会就是要把符合客观规律同反映人性发展要求结合起来,把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科学尺度与价值尺度结合起来,把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结合起来。和谐社会的落脚点是培育理性人、经济人、政治人、文化人、能力人和伦理人相统一的“和谐人”。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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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5-0005-04

      无疑,和谐社会的建构与和谐人的培育不是相互分离的两个问题,而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方面,它从根本上反映着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人的主观世界的内在一致性。和谐社会的提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理性总结,也是对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哲学反思,更是在新的历史方位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举措。

      一、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及其理性实践

      追求和谐既是人之本性,也是社会演进的杠杆。目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和矛盾凸显期。现阶段,在国内,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依然是主要矛盾,发展继续成为第一要务,和谐稳定依然成为重要目标。在国际,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对话交流与和睦相处继续成为国际关系的主流,合作共赢依然成为各国发展的重要形式。面对国内外形势,我们必须适应社会实践的新需要,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突出和谐思维,以便为和谐社会的建构提供科学的价值导引和理论支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对执政意识的深刻自觉,对执政规律的自觉把握,对执政使命的勇敢承担。正是基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这一历史性的跨越,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理解和谐社会,必须准确把握和谐社会提出的历史方位,完整地理解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弄清和谐社会实现的基本条件。

      首先,准确把握和谐社会提出的历史方位。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然而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接踵而至,如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这些矛盾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会增加经济增长的社会成本和社会风险,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而构建和谐社会正是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凸显的矛盾提出来的。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从国际上看,这一时期往往是社会稳定问题非常突出的时期,不能不高度重视。党中央正确认识与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提出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市场经济体制表层是“物”的问题,深层却是“人”的问题和利益问题。以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催生了大量的利益主体和利益群体,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因而,不同利益主体、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大量涌现,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矛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而解决这些矛盾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针对此种情况,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上日程并摆到显要位置。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我们党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更加关注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它表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已经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这是党的执政理念、治国理念和社会发展理念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其次,完整理解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从哲学上讲,“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不是一种社会形态,而是一种社会状态和价值追求,因此和谐社会具有深厚的文化意蕴。所谓和谐社会,并不是无矛盾、无差别的大同社会,而是一个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人的能力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现实地说,和谐社会的特征是有共识、可包容、双赢、共生、有共同价值观与发展目标的社会。”[1] 通过人对自然界、人对社会、人对组织、人对他人、人对自我意识态度的前后变化来解读“以人为本”建构和谐社会我们会发现:把以人为本理念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后,人对自然界的态度由单纯征服逐渐转向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社会生产上由“见物不见人”到以人为本;在人与组织的关系上由组织单纯控制人约束人到组织注重解放人开发人,更加注重公平与公正;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由逐渐扩大贫富差距到要保证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在人与自我意识上由“单面人”向身心和谐的人转变,更加注重精神生活和生活品质。总之,和谐社会是一种有层次的和谐,其核心是人际关系的和谐,即人与人的和睦相处。

      最后,弄清和谐社会实现条件。和谐社会实现条件至少有三:一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破除人为的体制与制度性障碍;二是各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各得其所的回报,这就必须按照能力贡献进行分配;三是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应当保持互惠互利的关系,这就必须在其相互之间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和谐社会的提出是和谐理念在社会领域的历史回归,它承载了国人他求之后向中国文化的回归愿望。它必然对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新的条件和提出新的要求。我们“试图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和平、发展与合作的‘和谐世界’;在凸显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的现实条件下,遏制‘资本理性’僭越,强化‘人本理性’升华,把个人的发展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协调起来;在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旗帜下,推动阶级、阶层合作,实现共同富裕;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管理体制中,谋求人的全面发展。”[2]

      二、和谐人及其人性模式

      所谓“和谐人”主要指由理性人、经济人、政治人、文化人、能力人和伦理人在内的“完整的人”。和谐人注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组织、人与他人、人与自我意识的和谐共进、共赢共生。具体而言,和谐人强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天人和谐”;人与社会之间的“群己和谐”;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和谐”;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和谐”;人与自我意识之间的“身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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