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与核心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北京 102249)

原文出处:
学术研究

内容提要:

如何理解价值和价值观,如何把握一种价值观念的体系性和它的核心内容,如何一以贯之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价值观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关系等,这里面有许多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地思考和把握。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看,社会主义最深层的核心价值,就是在尊重和保障自由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以平等为特征的公平正义。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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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7)12-0013-04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问题,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人们都很关注。这是一个在政治实践上,在学术研究上都非常重要、非常有意义、也非常有难度的问题。近年来,中央文献中正式提出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充分表明我们党对于倡导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高度重视。它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根据当前有关的思想认识和理论学习情况,我认为应该把理论上和宣传中容易模糊的几个问题搞明白,避免混淆,并做出尽可能准确、明确、集中的理论阐述与表达,使人们能够对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有比较清楚、透彻的理解,从而消除困惑。

      一、确切把握价值和价值观的科学涵义

      价值和价值观是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在理论上,价值是客观的东西,价值观则是主观的、观念的东西;主观的、观念的东西要反映客观的东西,这是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观点。反之,在西方的传统学术中,价值从来就是主观的,所以他们总是不区分价值和价值观。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一点,就可能简单地照搬了流行的西方话语和思维方式,而达不到马克思主义应有的高度。

      具体地讲,价值问题,用我们生活中的语言来讲就是“好坏”问题。所谓“真假、善恶、美丑、得失、利弊、祸福、荣辱、应当不应当、值得不值得”等,总之凡是能够用“好坏”来概括的这类现象,都属于价值现象。价值不是事物存在本身,而是事物对人的意义。事物的价值与事物的存在属性不是一回事。事物的存在是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个东西就是它本身,不会因人而异。但一个事物的价值却是因人而异的。就像一双鞋的存在是客观的、并不因人而易。但它是否“好穿”,则必然因脚而异。就是说,同一个事物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这种不同的意义也是客观实在的,不是主观随意的。就像鞋是否“好穿”是一个具体的客观效果一样。所以我们一定要区分价值的客观状态与主观反映。价值是指主客体之间的客观关系状态;价值观念才是对这一客观状态的主观认识或表达。

      在生活中人们会形成一套观念,认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之间有本质的一致性。一般说来,阶级、政党、国家的价值观念,就是它们的意识形态,二者本质上是一回事。因为任何一个社会意识形态体系的核心,实质上就是一定主体的价值观念体系。所以“十七大”报告中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主观上的价值观念如果能客观反映价值关系,那么它就是一套合理的、有效的、好的价值观念。如果脱离了现实客观存在的价值关系,那么这套主观的价值观念就可能误导人、束缚人。如果我们重在强调自己的价值观与客观价值的一致性,那么把二者合起来,用“价值体系”来表达,也未尝不可。但心中一定要明白:价值的客观形态与主观追求之间,是有所区别的。我们要讲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从根本上是立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怎样的客观利益和客观要求,而不仅仅是表达一套良好的愿望,更不仅仅是一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主观意志。

      二、充分明确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主体定位

      价值和价值观念都具有主体性。我国社会存在着多元化的主体,比如不同的阶级、阶层、民族、行业、个人等。主体是多元的,价值观也是多元的。价值现象的这种本状态性来自它的主体性,也就是因人而异。事物有什么价值?要想弄清楚,就首先要看它是对谁而言,是对谁的价值?这一点不弄清楚,它有什么价值是无法确定的。比如一个球踢进门里面去了,是好还是坏?要看对谁而言。对进攻一方来说是胜利,对防守一方来讲就是失败。价值就是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现实社会中的价值主体是多元的。多种社会利益关系,不同的社会存在,造成了主体的多元,主体的多元造成了价值的多元。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一种认识上的多元现象。之所以见仁见智,是因为一个人自己是仁者,他总是用仁者的眼光去看事物,看到的都是仁的方面;智者总是用智的眼光去看事物,看到的都是智的方面。这就是价值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多元之间要共处,要形成共识。一个社会要想和谐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有一个相对能够成为大家共识的价值观,也叫主导价值观。

      我们在谈论“核心价值”时,要区分一个社会中“核心主体”的价值观与一定价值观念体系的“核心内容”这两个概念,不要把它们混淆了。因为如果按照前一个意思就会想到:所谓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因为党作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正是这里的“核心主体”或“主体核心”;而按照后一个意思,即无论是谁的一套价值观体系,它本身都有自己的核心。对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做出精确的、高度凝练的概括表达,就是我们要说的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了。应该看得出来,这两者之间虽然有联系,但是不可以简单地等同和混淆。

      首先要注意主体定位,搞清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体与主体核心的关系。说到底,我们国家社会的主体是谁?答案是明确的,是全体中国人民,是整个中华民族,是我们大家的共同利益整体。继而要明确的就是,作为这个主体的核心,党和政府用什么、用谁的价值观来做主导价值观?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一个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肯定是这个社会在经济、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人群的思想表现。社会主义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那么它的主导价值观就必须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所以,我们的主导价值观不论以什么方式表述出来,它的实质和根基是不能改变的,这就是:它是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的价值观念体系。如果离开了这一点,那么要么它不是社会主义的,要么它成不了主导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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