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7)12-0013-04 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问题,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人们都很关注。这是一个在政治实践上,在学术研究上都非常重要、非常有意义、也非常有难度的问题。近年来,中央文献中正式提出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充分表明我们党对于倡导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高度重视。它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根据当前有关的思想认识和理论学习情况,我认为应该把理论上和宣传中容易模糊的几个问题搞明白,避免混淆,并做出尽可能准确、明确、集中的理论阐述与表达,使人们能够对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有比较清楚、透彻的理解,从而消除困惑。 一、确切把握价值和价值观的科学涵义 价值和价值观是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在理论上,价值是客观的东西,价值观则是主观的、观念的东西;主观的、观念的东西要反映客观的东西,这是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观点。反之,在西方的传统学术中,价值从来就是主观的,所以他们总是不区分价值和价值观。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一点,就可能简单地照搬了流行的西方话语和思维方式,而达不到马克思主义应有的高度。 具体地讲,价值问题,用我们生活中的语言来讲就是“好坏”问题。所谓“真假、善恶、美丑、得失、利弊、祸福、荣辱、应当不应当、值得不值得”等,总之凡是能够用“好坏”来概括的这类现象,都属于价值现象。价值不是事物存在本身,而是事物对人的意义。事物的价值与事物的存在属性不是一回事。事物的存在是不以人和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个东西就是它本身,不会因人而异。但一个事物的价值却是因人而异的。就像一双鞋的存在是客观的、并不因人而易。但它是否“好穿”,则必然因脚而异。就是说,同一个事物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这种不同的意义也是客观实在的,不是主观随意的。就像鞋是否“好穿”是一个具体的客观效果一样。所以我们一定要区分价值的客观状态与主观反映。价值是指主客体之间的客观关系状态;价值观念才是对这一客观状态的主观认识或表达。 在生活中人们会形成一套观念,认为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应该怎么样,不应该怎么样。价值观念与意识形态之间有本质的一致性。一般说来,阶级、政党、国家的价值观念,就是它们的意识形态,二者本质上是一回事。因为任何一个社会意识形态体系的核心,实质上就是一定主体的价值观念体系。所以“十七大”报告中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主观上的价值观念如果能客观反映价值关系,那么它就是一套合理的、有效的、好的价值观念。如果脱离了现实客观存在的价值关系,那么这套主观的价值观念就可能误导人、束缚人。如果我们重在强调自己的价值观与客观价值的一致性,那么把二者合起来,用“价值体系”来表达,也未尝不可。但心中一定要明白:价值的客观形态与主观追求之间,是有所区别的。我们要讲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从根本上是立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怎样的客观利益和客观要求,而不仅仅是表达一套良好的愿望,更不仅仅是一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主观意志。 二、充分明确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主体定位 价值和价值观念都具有主体性。我国社会存在着多元化的主体,比如不同的阶级、阶层、民族、行业、个人等。主体是多元的,价值观也是多元的。价值现象的这种本状态性来自它的主体性,也就是因人而异。事物有什么价值?要想弄清楚,就首先要看它是对谁而言,是对谁的价值?这一点不弄清楚,它有什么价值是无法确定的。比如一个球踢进门里面去了,是好还是坏?要看对谁而言。对进攻一方来说是胜利,对防守一方来讲就是失败。价值就是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现实社会中的价值主体是多元的。多种社会利益关系,不同的社会存在,造成了主体的多元,主体的多元造成了价值的多元。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一种认识上的多元现象。之所以见仁见智,是因为一个人自己是仁者,他总是用仁者的眼光去看事物,看到的都是仁的方面;智者总是用智的眼光去看事物,看到的都是智的方面。这就是价值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多元之间要共处,要形成共识。一个社会要想和谐健康地发展,就必须有一个相对能够成为大家共识的价值观,也叫主导价值观。 我们在谈论“核心价值”时,要区分一个社会中“核心主体”的价值观与一定价值观念体系的“核心内容”这两个概念,不要把它们混淆了。因为如果按照前一个意思就会想到:所谓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就是指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因为党作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正是这里的“核心主体”或“主体核心”;而按照后一个意思,即无论是谁的一套价值观体系,它本身都有自己的核心。对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做出精确的、高度凝练的概括表达,就是我们要说的价值体系的“核心内容”了。应该看得出来,这两者之间虽然有联系,但是不可以简单地等同和混淆。 首先要注意主体定位,搞清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体与主体核心的关系。说到底,我们国家社会的主体是谁?答案是明确的,是全体中国人民,是整个中华民族,是我们大家的共同利益整体。继而要明确的就是,作为这个主体的核心,党和政府用什么、用谁的价值观来做主导价值观?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一个社会的主导意识形态肯定是这个社会在经济、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人群的思想表现。社会主义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那么它的主导价值观就必须要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所以,我们的主导价值观不论以什么方式表述出来,它的实质和根基是不能改变的,这就是:它是以人民为主体,以人民的利益为标准的价值观念体系。如果离开了这一点,那么要么它不是社会主义的,要么它成不了主导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