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文化背景的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允熠,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上海 200234);张弛,中国政法大学政管学院研究生。(北京 100086)

原文出处:
学术界

内容提要:

西方学者以独特的文化视角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文化背景。本文从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文化因素和知识环境、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和来源、语言符号转化中的中国化因素等三个方面概述西方学者的研究成果,探析其结论的缘由和依据,认为马克思主义能在中国传播、开花、结果,决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是有着坚实的文化和心理基础;谁要是不懂得一些儒家思想的传统,谁就不能理解毛泽东思想;中国式的文化和哲学传统影响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范畴和术语的理解。


期刊代号:B1
分类名称:哲学原理
复印期号:2008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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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漫长的文明史中,马克思主义以一种崭新的理论体系自“五四”之后仅经过二十多年短暂的历史时期就上升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思想,并经过几次飞跃产生了几个一脉相承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形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是自中国共产党建立那天起就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新中国诞生之后,中国共产党人又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相结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时俱进,日新常新。实践层面的结合是显在的,社会心理、哲学理念和文化传统的结合是潜在的,然而其作用、价值和深远影响却巨大无比,因而是最应该去重视和研究的一种文化现象。

      国外学者以他们敏锐的思想嗅觉和独特的文化视角早就开始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文化背景了。本文从三个不同的思想层面概述这些学者的主要论点并加以评述,以供国内的研究者参考、借鉴和批评。

      一、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文化因素和背景

      德国著名汉学家皮特·奥皮茨1969年出版了《从儒学到共产主义》一书,1974年又出版了《中国的巨变——19世纪和20世纪革命运动》、《龙的子孙——从孔子到共产主义的中国之路》等专著,对中国人接受马克思主义文化背景进行了探索,他把儒家思想与中国当代主流意识形态联系起来,指出中国近代知识分子从孔子的儒学出发到成为共产主义战士有一个自然的文化心理进程。奥皮茨认为,历史地回溯东方法制文明在现代化的进程,一方面以西方模式作为参照系,另一方面重回到自身的文化渊源,成为20世纪的中国最重要的一种政治与法文化现象。① 奥皮茨的观点在欧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不少欧洲学者认为东方各国在谋求精神认同的同时,形成了西方所谓的“亚洲价值观”,即在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的基础之上的文化继承与更新。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价值观呢?美国学者窦宗仪通过长期的研究得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家哲学“大同小异”的结论,并围绕着这一观点和结论写成了一部专著——《儒学与马克思主义》。在该书中,窦宗仪系统地阐述了他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家哲学的比较学研究,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如他认为“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是黑格尔思想的先躯”,“马克思主义和儒家都致力于阐明唯物主义一元论的世界观和进化的世界观”、马克思主义和儒家都“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② 等等。窦宗仪指出:“一般人都认为中国人排外,但是,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却在损害他们自己生活的情况下,心甘情愿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一般人往往把封闭性归咎于中国人的心态,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本身,显然不是一种封闭的现象。”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和儒家是一致的”。③

      窦宗仪在比较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儒家哲学时,认为二者在辩证唯物主义方面比在历史唯物主义方面具有更多的一致性,但著名历史哲学家魏斐德却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在辩证唯物主义方面跟中国哲学相似,而且17、18世纪中国的一些唯物主义学者阐发的历史观跟19世纪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历史唯物主义十分一致。魏斐德指出,例如王夫之的思想就是“独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萌芽:不相信纯粹的理,而关心固有的社会关系。在某些方面,这引起共鸣的主题让人隐约地联想到了马克思本人。”④ 魏斐斯比较了马克思和王夫之书中的具体论述,发现“王的言论甚至也颇像恩格斯”,他甚至不无惊奇地写道:“当王夫之把图式的识别和物质的自身运动(‘势之必然处’)统一起来的时候,对一些马克思主义哲学家来说,他实际上是一位比列宁本人还要纯粹的历史唯物主义者。”⑤

      另一位美国学者斯塔尔认为,虽然西方人可以在希腊哲学中找到“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依据,例如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但是,“在古代中国的思想中,本性相反之物相成的观点在塑造中国传统中后来的思维模式方面,其影响要比古希腊的传统思想来得更深更广。”⑥ 相比之下,“辩证方法在其古希腊思想的根源上萌生后,并没有牢固扎根于冲突和矛盾是世界的自然本性……相反,它建立在两种不同观点的基础上:一种与亚里士多德有关,他论证说,既然内在矛盾不是世界的特性,因而逻辑证明就可以以展示和排斥这些矛盾为基础;另一种与柏拉图、苏格拉底相联系,这种观点排除了辩证法与自然秩序的任何一种必然联系。”⑦ 这是说,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古希腊关于事物内部矛盾冲突的辩证思想在欧洲文化传统中并没有产生过影响,相反是亚里士多德排斥矛盾的形式逻辑在欧洲文化传统中起决定作用,即,“要么是X,要么是非X,这才是合乎逻辑的”。⑧ 而苏格拉底的所谓“辩证法”根本不是“黑格尔—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上的辩证法,而是一种口头辩论方式。关于对事物内部矛盾“对立统一”的认识,只是到了莱布尼茨、康德、费希特、谢林、施莱尔马赫、黑格尔那里才获得了“改造”和“重生”,⑨ 然而这种与“亚里士多德僵硬的形式主义”相对立的思维方式很早就“根植于”中国儒、道两家的辩证法传统中了。实际上,跟形式逻辑相对立的辩证逻辑在印度和中国佛教哲学中也极为丰富和完整,这可从15世纪被译成汉语的《中论》中发现,而早在4世纪时,中国的僧肇和吉藏就已经阐述了辩证逻辑的相关思想。⑩ 斯塔尔并借用郭沫若的观点强调说:“在1972年,中国作家郭沫若在与法国政治家和作家阿兰·佩尔菲特谈话时讲道,古希腊和古代中国的思想都存在着辩证法的渊源。郭沫若认为,在亚里士多德和笛卡尔的思想占据支配地位之后,西方思想已丧失了它的辩证性,与之相反的是,古代的辩证法在中国依然是一种有生命力的思维模式。他确实认为……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和马克思的辩证法概念是从中国借用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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