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7)06-0739-06 1888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出版单行本写的“序言”中,曾讲明了将马克思1845年拟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作为《终结》一书的附录公之于世的目的和意义,并称赞《提纲》是“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是非常宝贵的”。这就深刻表明《终结》与《提纲》的思想实质、特别是关于对费尔巴哈的基本观点的分析和批判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现代西方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论”者却断言,从马克思的《提纲》到恩格斯的《终结》,有一个从能动主义到机械的简单唯物主义的转换。他们说《提纲》是以人为中心的,论述了能动的实践因素在认识中的意义;《终结》是以物质为中心的,论述了哲学基本问题,没有突出实践在认识论中的重要意义。国内理论界多数论者是反对西方“对立论”的观点的,对《终结》的历史贡献和理论意义,以及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等问题,都作了充分肯定和深刻阐述。但是,近几年,早已被批判了的“对立论”的这种主观论断的错误观点,在国内却又有研究者予以重新宣扬。他们从主观设定的观念出发,对《提纲》和《终结》中的某些论断,进行肆意阐释,并美其名是作“学术性”研究。他们认为,马克思在《提纲》中是“从实践出发”,恩格斯在《终结》中对马克思论断的理解是“从自然界出发”的。他们说:“在《终结》的序言中,虽然恩格斯把《提纲》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但我们发现,恩格斯叙述哲学基本问题的出发点仍然与马克思的出发点存在着重要的差异。”他们“认为,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从实践出发,还是从自然界出发”;“从本体论维度理解实践,还是从认识论维度理解实践”;“从人的问题着眼,还是从纯粹思想的问题着眼。”[1](第242-256页)这种“学术性”的研究实为罕见,它把二者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话语对象而作的论断,硬是扯在一起作主观的类比,这是对原典的曲解。尽管在他的“阐释”中引证了原典中的原话,但他们不顾马克思和恩格斯创作原典的时代背景、创作原典的直接原因和针对的具体问题,又不从原典原话的逻辑和具体内涵出发作阐释,而是从他们设置的观念逻辑出发,作了错误的阐释。其实,这种所谓“学术性”研究的重新阐释,并不新鲜,也不是什么“新见”。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就有人鲜明地提出来了,认为《终结》有其历史局限性和理论上的缺陷,“它的主要局限性表现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概括和对哲学体系的表述上,它没有突出实践的内容,对主体的作用也有所忽视”[2](第5页)。我们认为,这些见解是偏颇的,是不符合恩格斯撰写《终结》原意的,是对《终结》的“好读”而未甚解的表现。不过,这也确实向我们提出了如何研读原著文本的问题,特别是如何深刻而正确地理解恩格斯将《提纲》作为《终结》的附录公之于世的目的和意义。为此,我们认为,首先,必须认真地研读恩格斯于1888年为《终结》写的“序言”。其次,在正确地理解“序言”的基础上,对《终结》和《提纲》从精神实质上进行历史的和逻辑的比较研究;然后才可能全面地正确理解和把握恩格斯在出版《终结》时,将马克思的《提纲》作《终结》的附录公之于世的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应该研读恩格斯于1888年为《终结》写的“序言”,其中有三点是值得着重理解的。第一,恩格斯引证马克思的话说,1845年马克思和他“在布鲁塞尔着手‘共同阐明我们的见解’——主要由马克思制定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3](第211页)。这里是说,在1845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真正的历史原因之一,用恩格斯后来回顾当时的历史情况的话说,他和马克思“两人已经深入到政治运动中;我们已经在知识分子中间,特别在德国西部的知识分子中间获得一些人的拥护,并且同有组织的无产阶级建立了广泛联系。我们有义务科学地论证我们的观点,……首先是争取德国无产阶级拥护我们的信念。我们明确了这一点以后,就立即着手工作了。”[3](第197页)这里充分表明,当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政治观点上是一致的,在理论见解上是相同的,而且《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章的主要内容,不仅是依据《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理论原则和基本观点进行了阐述,而且是对《提纲》的某些论点作了引申和补充。第二,恩格斯在“序言”中说:“从那时起已经过了四十多年,马克思也已逝世,而我们两人谁也没有过机会回到这个题目上来。关于我们和黑格尔的关系,我们曾经在一些地方作了说明,但无论哪个地方都不全面系统的。至于费尔巴哈,虽然他在好些方面是黑格尔哲学和我们的观点之间的中间环节,我们却从来没有回顾过他。”[3](第211-212页)这里表明,对黑格尔哲学的分析和评判,尽管不全面系统,但还是进行过分析和评判,而对费尔巴哈却从来没有做过像对黑格尔哲学那样的分析和评判;加之《新时代》杂志要求恩格斯针对施达克关于费尔巴哈哲学的错误观点,写一篇全面系统评析费尔巴哈哲学的论述,恩格斯认为是很有必要性的。为此,恩格斯不仅写了全面评析费尔巴哈哲学的系统文章,并于1888年辑为《终结》一书,而且还把马克思40年前拟好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作为《终结》的附录公之于世,以表明他和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哲学的分析和评判的观点是一致的。因此,我们认为,把《终结》和《提纲》对立起来,不仅违背和扭曲了恩格斯的初衷,而且是与历史实际不相符的,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错误倾向。第三,恩格斯说:“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之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指《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编者注)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旧稿中缺少对费尔巴哈学说本身的批判;所以,旧稿对现在这一目的是不适用的。可是我在马克思的一本旧笔记中找到了十一条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现在作为本书附录刊印出来。”[3](第211-212页)这说明《终结》和《提纲》对批判施达克的错误观点和全面系统评析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目的,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把二者对立起来是没有依据的主观臆断,是不会得到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