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07)05-0016-05 《巴黎手稿》是马克思早期思想形成过程中最重要的著作,历来备受关注。最近韩立新教授撰文提出,在整个《巴黎手稿》中,《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简称《穆勒评注》)占有特殊重要地位。他借鉴国际学界对《巴黎手稿》的文献学研究成果,认为《巴黎手稿》的写作是按照“《第一手稿》→《穆勒评注》→《第二手稿》→《第三手稿》”的顺序进行的,其中《穆勒评注》(以及第二和第三《手稿》)无论其视野还是思想深刻性都远远超过以异化劳动理论著称的《第一手稿》;因此,如果对《巴黎手稿》的研究能将重心转到《穆勒评注》(以及第二和第三《手稿》)的研究上来,将会给这一研究带来重要突破。[1] 韩立新指出,与对《第一手稿》的异化劳动片断的极大关注相比,《穆勒评注》长期以来一直不受学界重视:“过去人们往往仅把它当作《手稿》的‘附录’或者干脆将其排斥到《手稿》之外。”[1] 韩立新认为,实际上,异化劳动片断处理的仅仅是一个抽象的资本主义直接生产过程,仅仅揭示了“劳动的异化问题”,而《穆勒评注》则引入货币、商品交换、社会分工等范畴,由此更深地切入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即“交往的异化问题”,从而对人的自我异化概念作出了更为具体和充实的解释。“因此,相对于《穆勒评注》以后的马克思经济学认识而言,异化劳动理论是很不成熟的。”[1] 比如,异化劳动理论运用的是主客体关系逻辑,运用这一逻辑,马克思很好地说明了人与产品、人与劳动过程、人与类本质这前三个异化规定,因为这三个规定适用于主客体逻辑。但对于“人同人相异化”这第四个异化规定,马克思几乎没作什么说明,究其原因,是因为“人同人相异化”不再适用于主客体关系,而属于更复杂的主体间关系;而要说明主体间的异化关系,就必须越出单纯的生产过程而进入商品交换的世界,这是在《穆勒评注》提出交往的异化理论之后才得以解决的课题。 笔者认为,韩立新提出的“《第一手稿》仅从生产过程的角度揭示了劳动异化问题,《穆勒评注》则从交换过程的角度提出了交往异化问题”这一研究结论,持之有故,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因为按此理解,学界一直不太关注的《穆勒评注》恰恰是我们理解整个《巴黎手稿》的一个关键。笔者尚不具备从事文献学研究的手段和条件,仅从哲学史研究的角度,通过考察马克思《穆勒评注》与黑格尔“承认论题”的内在思想关联,来回应和支持韩立新教授的研究结论。 马克思在其早期的哲学观形成时期,曾受到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重大影响。黑格尔的一个重要创见,就是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理解为人与人之间为追求相互承认而进行的一场无休止的生死斗争,并特别强调了劳动在争得被别人承认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特殊作用。这就是《精神现象学》第四章关于主人和奴隶辩证法中所阐述的承认论题和劳动论题。这是黑格尔哲学中最重要最受关注的文本之一,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对黑格尔与马克思关系的理解。要言之,在第四章,黑格尔的分析工作从意识转向自我意识,从对客体的单纯沉思转向对人的生命、欲望、行动和斗争的关注,也就是从认识论问题转入以他者和人际关系为焦点的政治问题,第四章由此开启了直接从马克思的问题视角出发来理解黑格尔哲学的可能性。 所谓承认问题的要义如下:黑格尔第一次让我们知道,被别人承认是人类的一种重大需要,人只有在得到别人承认的条件下才能正常地成长,得不到别人承认或只得到扭曲的承认,就会对人造成伤害,甚至成为一种压迫的形式。这一问题在《精神现象学》中是这样提出的:继讨论“意识”的前三章之后,第四章转向对“自我意识”的讨论,这个自我意识就是人自身。按照黑格尔的思路,自我意识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对象不再是作为客体的某物,而是有生命有欲望有激情的另一个自我意识,即作为“他者”的另一个人。所以黑格尔此处提出的乃是著名的列维纳斯问题式的一个最重要的经典形式:真正重要的哲学问题不是物体的客观性,而是他人的绝对性,他人的存在是主观性无论如何无法取消的一个绝对事实,用黑格尔的一个著名命题就是:“自我意识只有在一个别的自我意识里才获得它的满足。”[2](P121)黑格尔讲,自我意识的最大真理在于它为另一个自我意识而存在,“这就是说,它所以存在只是由于被对方承认。”[2](P122)而承认只能是相互承认:“它们承认它们自己,因为它们彼此相互地承认着它们自己。”[2](P124)当一个人试图在不承认对方的情况下从对方获得承认时,自我意识的辩证法便终止了,因为只有在对方被承认是一个人的时候,他才能从对方那里实现自己。由于做事的双方总是不等同的,所以承认总是单方面的:一方是被承认者,而另一方只是承认者。“前者是主人,后者是奴隶。”[2](P127)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不是别的,就是人与人之间作为主人和奴隶相互对立和冲突的历史。 黑格尔承认论题中最重要、对马克思影响最大的一个观点是:劳动是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表现为奴隶通过劳动确证自己的自为存在,使自己被承认是自由的人。由于黑格尔在主人与奴隶关系中讨论劳动问题,这样就把劳动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承认问题联系起来。黑格尔讲,主人为了荣誉不惜冒生命危险去斗争,他不在乎自己的自然生命,更重视那精神性的东西,即被对手承认的荣誉,他因此是一个自为存在的本质即自由的人。另一方面,奴隶之为奴隶,就在于他因为怕死而不得不为主人劳动和服务。而黑格尔认为,这种劳动恰恰是奴隶重新获得自为存在和自由本质的一个必要环节。首先,劳动的根本特征在于,主观上,它是奴隶克制自己的欲望而按照一种他人的、社会的、历史的观念进行的;客观上,它是一个通过行动否定和改造给定存在即自然的过程。劳动因此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人的活动”。黑格尔对此作了精湛描述,他讲主人的享乐作为欲望的满足是一个随即消逝的、缺少客观而持久实质的东西,“与此相反,劳动是受到限制或节制的欲望,亦即延迟了的满足的消逝,换句话说,劳动陶冶事物。对于对象的否定关系成为对象的形式,并且成为一种有持久性的东西,这正因为对象对于那劳动者来说是有独立性的。这个否定的中介过程或陶冶的行动同时就是意识的个别性或意识的纯粹自为存在。”[2](P130)此外,劳动不仅仅改变事物,而且改变人的存在和本质:劳动具有政治意义,它能彻底改变主人和奴隶的关系。黑格尔揭示劳动的辩证法在于,劳动最初起于对主人的恐惧,但在劳动中,奴隶把自己建立为一个否定者,他在改变世界的同时也改变自身,使自身变为普遍的自我意识和自为存在:“在主人面前,奴隶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外在的东西或与自己不相干的东西;在恐惧中他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潜在的;在陶冶事物的劳动中则自为存在成为他自己固有的了,并且他开始意识到他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2](P131)按黑格尔规定,奴隶的这种自为存在实现为他的劳动创造事物存在的“纯粹形式”,“这种纯粹形式被认作弥漫于一切个体的普遍的陶冶事物的力量和绝对的概念。”[2](P132)这就是说,奴隶的劳动(不同于主人的享乐)的一个本质就在于,它是一种按照普遍概念铸造事物的力量,因此它是技艺、科学、知性能力和一切普遍形式的真正来源。而当奴隶通过劳动创造了这种“纯粹形式”时,他实际上也获得了主人冒生命危险去争夺的东西,即自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讲主人的真理是奴隶,“奴隶的行动也正是主人自己的行动,因为奴隶所作的事,真正讲来,就是主人所作的事。”[2](P129)当然,奴隶的这种自由还只是抽象的观念的自由,而不是真正的现实的自由,奴隶只是在他创造的对象世界中看到了自身作为一个普遍自由存在的影像。但是黑格尔认为,将这种抽象的自由变成现实的自由,从而实现真正的“相互承认”的过程,正是进步和解放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