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有讲究

——家教专家、《家庭教育报》原常务副主编柴洁心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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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华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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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2
分类名称:家庭教育导读
复印期号:200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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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奖励:既不能不奖,也不能时时处处,小功微绩都奖

      记者问(以下简称问):许多家长都坚信,“少批评多奖励”的教育原则对孩子是有益的,所以不少家长竟把奖励作为惟一的教育手段。有一位家长,孩子一上学,他就和孩子约定:单科考100分奖10元,期末考年级第一,奖100元。孩子渐渐长大,奖励数额也不断提高。但后来他发现,这种奖励对孩子越来越不起作用了。于是,他感到困惑:难道“少批评多奖励”的教育原则不对吗?

      柴洁心答(以下简称答):首先肯定,这条教育原则是对的,只是这位家长没有把握好这个度,走入了奖励孩子的误区。

      我认为,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是需要家长给予奖励的。特别是当孩子经过努力,取得了某种成绩,或是在某一方面有了进步的时候,家长能给予适当的奖励,更有利于帮助孩子树立自信,发扬成绩,不断进取。不过,奖励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仅仅是金钱。如果奖励只是简单地用金钱来表示,会让孩子的幼小心灵蒙受损伤,让他们把自己的一切努力都和金钱挂起钩来,早早就钻进钱眼里。来自家长的奖励要更侧重于精神方面,家长的欣喜、赞扬、拥抱、亲吻,都是对孩子特别是低幼儿童的一种奖励,用这种方式,同样是对孩子行为、能力、成绩、进步的一种肯定和褒奖,当然也能收到激励和鼓舞的作用。

      奖励确实是一种较好的教育手段,但不可滥施奖励,用滥了,就会失去它的作用。所以实施奖励时要讲究时机。如果不管事情大小,不管难易程度,不管性质怎样,只要你做了,就统统奖励,长此下去,就失去了奖励的目的和作用,反而会让孩子觉得无所谓。

      要奖励,必须掌握好奖励的标准和次数。奖励的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不可过高,如果孩子经过艰苦努力依然达不到,就会挫伤他的进取心;当然也不可太低,孩子不经过努力就可得到奖励,就会失去奖励的意义和作用。奖励标准应以经过一番努力能够取得的程度为宜,奖励也不可频繁。随着孩子的成长,奖励标准要不断提高,奖励次数要不断减少。

      此外,父母切不可因自己的情绪好坏而轻率地对孩子进行奖励和处罚;高兴时,看着孩子优点成堆,奖!不高兴时,觉得孩子浑身都是缺点,罚!这样会使孩子模糊是非界限,丧失进取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关于惩罚:掌握分寸,滥用会诱发逆反心理,适度才能收效

      问:在生活中,我们见到不少家长“恨铁不成钢”:孩子做了错事,不问青红皂白,就“罚”字当头,成绩下降了,受到的是惩罚;学习没进步受到的还是惩罚。我曾见过这样一位家长,儿子鸣鸣刚7岁,一天,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就锁上门和楼上的一个大孩子在院子里玩。中间,那个大孩子说口渴了,鸣鸣慷慨地要回家去给他拿饮料。可到了家门口,鸣鸣发现自己把钥匙忘在屋里了。为了不在朋友面前失信,鸣鸣和那个大孩子一起,硬是把门撞开了。晚上,鸣鸣的父母回家发现门坏了,就问鸣鸣是怎么回事。可他却说不知道。爸爸立即报了警,在警察的询问下,鸣鸣才说了实话。警察叔叔走了以后,爸爸狠狠地骂了鸣鸣一顿,并动手打了他,还严肃地告诉他:“从今以后,永远不许你跟楼上那个大孩子玩,永远不给你买饮料,放了学也不许你再出家门。”他这样做合适吗?

      答:鸣鸣爸爸的做法确实有些过分。我们常说“玩是孩子的天性”,如果家长盲目地限制孩子玩,实际上是在破坏孩子的这种天性。其实,鸣鸣与楼上大孩子一起玩,既能解除独生子女的孤独寂寞,又能培养孩子的交际能力。对此,家长应该理解,不应限制。至于孩子撞坏门是为了给小哥哥拿饮料,这说明他不自私,也是件好事;如果一定要责怪孩子,那也只能怪孩子还小,生活经验不足。孩子没主动“坦白”,恐怕是担心挨批评,这可以理解。如果家长能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虑,就不会这么生气了,因为他毕竟只是一个7岁的孩子。

      从鸣鸣家长的教育问题中,我们就想到了如何惩罚孩子这一点。《北京青年报》曾刊发一篇题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的文章,我很同意其中的观点。文中说:教育本来就是十八般武艺,表扬、批评、奖励、处罚,什么都应该有。没有处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但惩罚绝不等于体罚,更不是伤害,不是心理虐待、歧视,让人觉得难堪,打击人的自尊心。惩罚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应该是让孩子为自己的过失负责。文中还举了美国前总统里根小时候的故事做例子。里根12岁时,一次在院子里踢球,把邻居家的玻璃碰破了,邻居让他赔。那是1920年,买块玻璃要12.5美元,而12.5美元当时可以买125只鸡蛋。里根回来后,爸爸对他说:“那就赔吧,没钱我可以先借给你,一年后还。”这一年,里根擦皮鞋、送报纸、打零工,挣回了12.5美元还给了父亲,后来里根在回忆录里写道:正是这件事,让我懂得了什么叫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所以说,惩罚和奖励、批评、表扬一样,是一种教育手段,适当地运用惩罚,可以明确和巩固孩子的是非标准,强化孩子的正确行为,增强孩子的责任感,但惩罚只能是教育的一种辅助手段,一定要慎用。

      我觉得,家长在惩罚孩子时,要注意:

      一、正确理解惩罚在教育中的作用,不可滥用。滥用会混淆孩子的是非标准,诱发逆反心理,甚至产生恐惧、冷漠、孤独等不健康的情绪。因此,运用惩罚时,一定要慎重,恰当、适度、及时。

      二、对孩子进行惩罚,一定要把事情了解清楚。我就曾有过这样一次教训:我儿子小时候总喜欢拆拆卸卸,他的玩具不是汽车没车轮,就是飞机没翅膀。一天,我看到他正拆我新买的闹钟,就生气地大声斥责他:“你什么东西都毁!什么都坏在你手里!”并把玩具箱中的破飞机、烂汽车一股脑儿地扔进了垃圾箱。儿子抱着我的腿,哭着求我把这些“破烂”给他留下来,可我认为我的做法是对他“不爱惜东西”的惩罚。其实,他当时只是想了解飞机为什么会飞,汽车为什么会跑,闹钟为什么会响。现在儿子长大了,有时谈起这事还说:“妈妈扼杀了我的探索精神。”对此,我十分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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