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5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690(2007)01—0024—07 1 中国都市圈的发展战略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中国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大城市地域的空间组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从单体型城市的简单形态,向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诸多城市和地区相互交融形成的都市圈的复杂形态转变。如,在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珠江三角洲和辽中地区,大上海、大北京、大广州、大沈阳等4大都市圈的雏形已经初步形成,同时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的周边地区,一些区域性都市圈和地方性都市圈也在逐步形成。以这些中心城市为核心的都市圈的形成,对中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随着对都市圈这一地域现象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提出,中国应该借鉴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实施都市圈的发展战略,促进21世纪中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如,杨建荣在《论中国崛起世界级大城市的条件与构想》一文中,对中国都市圈的发展条件和发展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1]。王建先后在《九大都市圈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构想》和《美日区域经济模式的启示与中国“都市圈”发展战略的构想》等文章中,提出借鉴日本的都市圈发展经验,在中国建设九大都市圈的设想[2,3],近来,王建又在国家发改委“十一五”前期重点研究课题“到2030年中国空间结构问题研究”中,提出在全国建设20个都市圈的设想。胡建新在《立足东北亚发展京津都市圈外向型经济的若干设想》一文中,提出根据东北亚地区的东京大都市圈和汉城大都市圈的发展经验以及东北亚区域合作的内在要求,构建北京大都市圈的构想[4]。谭成文等在《中国首都圈发展的三大战略》一文中,对中国以北京为核心的首都圈的发展战略问题进行了讨论[5]。实施非均衡增长模式的都市圈发展战略,促进中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成为一个共识。 都市圈是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便捷交通通道为依托、以城市职能的空间扩散为条件、以城市之间以及城市与区域间的整合为结果、以城市日常生活圈的空间范围为界限的高度区域一体化的城市功能区。构建都市圈的本质在于淡化行政区划,从区域角度强化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形成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态势;协调城市与区域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保护并合理利用各类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整体可持续发展。 根据都市圈中心城市的地位、都市圈的人口规模、地域范围和中心地职能的不同,都市圈可以分为大都市圈、区域性都市圈和地方性都市圈三种类型。每一类型的都市圈都有相应的规模。 大都市圈通常是以一个发展水平很高的世界城市为核心,由多个邻近的市(地)、县(市)的部分地区共同构成的空间尺度最大的都市圈。人口规模可在1500~3000万人左右,地域范围的半径在50~70km左右,部分城市功能具有全球意义,中心地职能具有广泛区际意义,其吸引和辐射范围在数万km[2]。日本的东京大都市圈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都市圈之一,人口规模约为2900万人,地域范围的半径约为50~70km,实质性城市化地域的面积约为3200km[2],吸引和辐射范围涉及关东平原的广大地区。中国的北京、上海、沈阳、广州都将发展成为具有全球意义的大都市圈。武汉也有望发展成为中国第五个大都市圈。 区域性都市圈通常是以一个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由多个邻近的市(地)、县(市)的部分地区共同构成的一个空间尺度居中的都市圈。人口规模可在500~1000万人左右,地域范围的半径在30~40km左右,中心地职能具有区际意义,其吸引和辐射范围在数千平方公里。哈尔滨、长春、大连、成都、西安、南京、长沙、郑州等城市都可以发展成为区域性都市圈。在中国这类都市圈的数量大约在20个左右。 地方性都市圈通常是以一个发展水平较高的地级城市为核心,由多个邻近的县(市)的部分地区共同构成的一个空间尺度较小的都市圈。人口规模可在100~300万人左右,地域范围的半径在20~30km左右,中心地职能具有局部的区际意义,其吸引和辐射范围数百平方公里。黑龙江省的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吉林省的通化、延吉、白城;辽宁省的锦州、丹东等城市都可以发展成为地方性都市圈。在中国这类都市圈的数量大约在100个左右[6]。 无论是大都市圈或者区域性都市圈还是地方性都市圈,它们的地域空间范围都是以当日往返通勤范围为界限的,即所谓的“日常生活圈”[7]。在这一地域范围内,都市圈内部的城市之间以及城市与周边地区之间通过整合,形成了一个统一、完整的城市实体地域。因此,都市圈的地域空间范围是可以通过具体指标来界定的,而不是简单的城市之间以及城市与区域之间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实现的人为的组合与无联系的拼凑。 2 中国都市圈发展中交通体系建设 2.1 中国都市圈的交通体系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