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与“困农”

——评魁奈对中国古代重农思想的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禹阶,冀伯祥,重庆师范大学,重庆 400047 李禹阶,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冀伯祥,重庆师范大学自考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法国重农学派代表人物弗朗斯瓦·魁奈的重农思想与中国封建国家“重农”思想与政策在理论出发点、思想内容、目的导向以及实行效果上都有很大区别。中国封建社会的“重农”思想与政策束缚并限制了民间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一种专制国家的政治统治术,是以牺牲经济发展速度来维护政治国家的稳定。而魁奈的“重农”思想,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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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29(2007)03 —0005—06

      弗朗斯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 1694—1774), 法国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代表人物,西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魁奈生长的18世纪的法国,农业不仅在经济生活中,而且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都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当时因柯尔贝尔奉行牺牲农业、扶持工商业的重商主义政策,使法国面临十分严重的经济问题。政府面临财政危机,人民生活贫困,于是作为宫廷医生的魁奈,把自己研究的兴趣从医学转向哲学,并进一步转向经济学。他与志趣相合的一些经济学家一起,组成西方经济学说史上有名的重农主义经济学派。

      重农主义的理论核心,与其说是重农,勿宁说是重视对自然法则的倡导与遵循。在魁奈看来,自然法是最高亦最基本的法则,“自然法则确立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确切的规定适合于一切人的自然法,这是永恒存在的,不可改变的,显而易见是最好的法则。……因此使得一切智慧之士和所有人类理性都无条件的服从于它们。”[1](p121) 自然秩序在人类经济活动中的体现,则是对农业的重视,对土地增加财富的重视。魁奈以为,农业才是社会财富的来源。其《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出版后,曾被看作当时法国经济学家“崇尚中国运动的顶峰之作”,并在18世纪下半叶处于西传的中国文化风靡欧洲的潮流中起了推进作用。魁奈反对重商主义者将货币与财富等同起来的观点,明确将货币财富与一般财富区别开来,强调私有财产的地位,倡导“自由放任,自由通行”的概念。在他看来,“只有农业才是满足人们需要的财产的来源,只有农业才能创立保卫财富所必须的武装力量。”[1](p125) 魁奈在《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中,从他自己所获得的不完全甚至有所谬误的信息中来阐释遥远的传统中国的政治与经济制度,用他自己的一些一厢情愿的观点来解读封建中国的重农思想与政策。在他看来,传统中国是一个自然法则高度完美的国度,中国封建统治者倡导的“重农”政策是宇宙自然秩序与人类自然法则高度统一的体现。他主张:“一个繁荣和持久的政府应当按照中华帝国的榜样,把深刻研究和长期普遍地宣传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社会框架的自然法则,当作自己的统治工作的主要目的。”[1](p122) 但魁奈对中国传统政治经济制度的解读,以及对中国封建重农政策的理解,实际上有相当大的不确切性。而在他之后,不少研究者将其重农思想和中国封建社会重农政策相联系,由此说明魁奈重农思想的理论渊源及传统中国“重农”政策的合理性。这种模糊认识不仅在国外,而且在国内亦存在。一些国内学者虽然看到二者之间的重要区别,但对传统中国“重农”思想与政策的本质认识并不很清楚。本文因此从封建中国统治者推行“重农”政策所体现的封建政治与经济关系,来说明封建中国推行“重农”政策背后的专制主义本质及与西方“重农”经济学说截然不同的特征。

      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走着完全不同的两条道路。中国是一个早熟的国家,在私有制未完全发展起来,氏族与部落未充分分化的时候,便进入阶级社会。由此使史前中国的原始宗教和习俗也随之而直接进入阶级国家,构成早期奴隶制国家“礼制”的重要内容。随着早期阶级国家的发展,政治经济关系也在不断变化,阶级矛盾异常尖锐起来。古代西方统治者用“超阶级”的“法”来调整阶级关系,缓和阶级矛盾;而中国则是用亲与尊的礼来调整阶级关系。[2] 为了弥合日益扩大的两大阶级的裂隙,使阶级分化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中,同时也更有利于维护日益强化的专制政治制度,一方面,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提出了平均主义的经济消解思想,要求以经济的均平来防止氏族、宗族内财富的两极分化及由此而导致的阶级间的分化与斗争;另一方面,以法家为代表的商韩之流,主张国家对经济的强制性的干预,用国家政治军事力量去打击与排斥民间工商业的发展,要求政府强力干预社会经济,实行经济上的国家干涉主义,把经济纳入小生产自然经济轨道,厉行农战,重农抑商,由此抑制民间工商业,防止盲目发展的民间工商业腐蚀及破坏以皇权为代表的,集君权、神权、宗主权三位一体的封建国家官僚体制及其基础,用国家的经济垄断政策来支持与巩固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垄断权。这便是中国古代社会重农抑商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是与西方全然不同的一种巩固中国专制主义的政治措施。

      早在商周时期,古代中国便按血缘远近及“本大末小”的原则构成从大到小的宗法社会结构。国、家、室、宗代表着不同等级的奴隶主血缘亲氏。这种政治体制的重要特征,就是将家族与宗族看作国家与社会的重要政治与经济基础。春秋时期,随着阶级矛盾的激化,孔子提出了平均主义的经济学说,“有国有家者,不患贫而患不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八佾》)这实际上是孔子的一种政治经济学思想。在孔子看来,政治与经济有着辩证的关系:一方面,邦国、宗族这种社会与政治组织要依靠均平的经济手段来维护。否则,由贫富分化所引起的阶级矛盾和阶级对立很可能导致国、家的削弱、破坏,造成“贫”“寡”“倾”的局面,最终导致邦国、宗族的颠覆与毁灭;另一方面,经济上的贫困并不可怕,只要家族与宗族“均”平和“安”定,就能保持一定的实力与政治地位,就不愁没有足够的物质财富,不愁“贫”和“寡”。孔子的均平思想是奠基于春秋不义战中以宗(王族、公族、宗族等)为本位的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社会土壤之上,应当说是有一定现实合理性的。孔子试图以财富均平来消解邦国、宗族内部因经济利益的冲突、贫富的分化而造成的阶级矛盾与危机,挽救“礼崩乐坏”的周代社会。他的立足点是站在国君、宗子的立场,以经济均平作为维护政治稳定的手段。这是一种以平均主义为形式,缓和因利益对抗而导致邦国、宗族因不“和”、不睦而毁灭的经济消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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