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商人资本探微

——兼谈西欧商人资本

作 者:

作者简介:
罗翠芳,江汉大学城市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56 罗翠芳(1973—),女,湖北松滋人,历史学博士,江汉大学城市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西欧经济史研究。

原文出处: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荷兰商人资本是西欧中世纪以来商业资本体系中的集大成者,它的发展轨迹与热那亚、威尼斯、汉萨同盟等地商人资本的发展轨迹大致相同。从表面上看,它们的成功得益于转运贸易,它们的失败亦因转运贸易。然而,它们衰落的真正原因是资本自我扩张中所固有矛盾造成的。


期刊代号:K5
分类名称:世界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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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5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34X(2006)04—0080—05

      荷兰商人资本是西欧中世纪以来商业资本体系中的集大成者,它的发展轨迹与西欧其他地区商人资本的发展轨迹大致相同,对荷兰商人资本发展轨迹进行追踪研究,可以把握中世纪以来西欧商人资本一般发展历程的脉络,而对荷兰商人资本衰落进行深层次探讨,可以进一步认识商人资本的一般特性,以及了解中世纪以来以商业为本的城邦或地区衰落的部分原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商人资本或商业资本分为两种形式或亚种,即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可见马克思是把商人资本等同于商业资本,并且认为商品资本与货币资本属于商人资本或商业资本。[1](第297页) 因此,按照马克思的这种界定,本文有时把商人资本与商业资本互用,对商人资本的考察,也包括了对它两种形式的考察。

      一、发展轨迹

      (一)荷兰商人资本成长

      如同热那亚、威尼斯、汉萨同盟的商人资本发展轨迹一样,荷兰商人资本的兴起首先是商品资本的兴起,商品资本的繁荣带动手工业发展,商品资本衰落之时货币资本(生息资本)活跃起来,最后是商业国家的衰落。那么,首先来看荷兰商人资本前期发展:商品资本的兴起与繁荣。

      荷兰商人资本崛起于波罗的海,成长于地中海,兴盛于海外殖民地。早于15世纪时尼德兰就开始向波罗的海地区进行商业渗透,后来荷兰继承了尼德兰的衣钵,在波罗的海对汉萨同盟的商业霸权提出挑战,这比荷兰在地中海对热那亚、威尼斯主宰地位的挑战提前了整整一个世纪。荷兰商人绕道汉堡—吕贝克一线,开辟了从北海经过斯卡晏角,穿过松德海峡进入波罗的海的新航线。16世纪60年代中期,荷兰每年通过松德海峡进入波罗的海船有1000多艘,是同一时期汉萨同盟通过海峡进入波罗的海船只的3倍。[2](P117) 松德海峡通行税的记录表明:1497~1660年进出的商船有40万多艘,荷兰(北部联合七省)的船只就占了60%,居其首位。[3](第394页) 虽然进出波罗的海的荷兰商船运输的一般为大宗货物,如谷物,腓鱼,木材等商品,看起来利润不高,但是事实上利润却是相当可观。例如谷物贸易,1590~1599运到阿姆斯特丹1拉斯特黑麦的价格比原出口地但泽的多出40盾,1610年黑麦在阿姆斯特丹与但泽的比价(1拉斯特以白银计算)是1.45∶1.17世纪20年代,荷兰与波罗的海谷物差价之比仍维持在1.3∶1之间,30年代谷物差价进一步增大。17世纪40年代荷兰每年进口的黑麦约74.000拉斯特,两地的每一拉斯特的差价是42盾,一年的利润有310万盾。总的说来,在1580~1650年间,波罗的海谷物贸易平均每年给荷兰商人带来100万盾利润,[4](P373) 丰厚的商业利润使得荷兰商人资本逐渐成为西北欧商人资本中新秀,主宰着波罗的海贸易,并使之成为荷兰“母体贸易”。

      16世纪末地中海是欧洲最为发达地区之一,然而那里大商人资本家兼银行家掀起了投机狂潮,从商业上撤资,留下许多商业贸易空间,荷兰商人商船抓住机会对地中海地区经济进行渗透,侵蚀威尼斯、热那亚在地中海东西两边的贸易禁脔之地。在荷兰和西班牙休战12年里(1609—1621),荷兰商人资本大肆抢占威尼斯、热那亚“富源贸易”(利凡特贸易与伊比利亚半岛贸易)市场份额,压缩它们在地中海内部的贸易空间,运用自己海上优势,逐渐控制了地中海世界的转运贸易。

      南下地中海的荷兰商人,紧跟地中海“实际正在刮着的风使舵”。[5](第58页) 热那亚-伊比利亚在大西洋印度洋贸易中的高额垄断利润,让荷兰商人大开眼界,促使它紧随葡萄牙西班牙海外扩张步伐,在大西洋印度洋上开辟新的贸易路线,而且他们比地中海的殖民前辈做得更为出色:1602年创立东印度公司,1617年创建西印度公司,把自己商业体系扩展到东西印度,把全球贸易中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资如白银、香料控制在自己手中。到17世纪中叶,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新的国际转运贸易中心与货币金融中心。

      工业革命之前,转运贸易在经济生活中是压倒一切的,是那一时期高附加值行业,布罗代尔说:货栈兴旺,一切都兴旺。[6](第260页) 正因为阿姆斯特丹是欧洲转运贸易中心,荷兰一切都兴旺发达起来。其商业繁荣带动了面向出口的纺织业,造船业等制造业发展,“商人资本家在制造业部门投资和管理是一种非常正常,而且也是预料中的行为”,已“很难区分商业资本和工业资本”。[5](第165页) 并且因为荷兰商业上的强势使得制造业在国际竞争中也具有很大的优势,如“荷兰在染色和上浆方面的优势……是抽取……一大部分利润的一种手段,而且也必是从整体上破坏英国跟波罗的海进行贸易的一种手段”。[5](第234页) 商业的繁荣带动制造业地发展,这往往是中世纪以来西欧商人资本在上升过程中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积极作用。

      同一时期,商业贸易的繁荣使得荷兰商人资本增殖很快,资本利润地追加使得运作中的商业资本迅速增大。如荷兰东印度公司,1602年资本为6400000盾,1660年其资本为40000000盾以上。1632年特里普把46000盾投入到两个家族公司,15年内其资产增加了1倍,再过10年后,其资产增加了5倍(在25年内),在整个17世纪其总资产超过了600000盾。[4](P670) 商业的繁荣带来高额的垄断利润,使得17世纪中期荷兰出现了一大批发达的商人资本,它们是西欧大商人资本群体中的新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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