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K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06)12-0057-08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德国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与战争受害国之间实现了历史和解。在化解历史积怨的过程中,加害国与受害国共同研究历史、改善教科书的活动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深入探讨德国政府与民间在改善教科书方面的举措,总结德法、德波改善历史教科书的成功经验,对于亚洲各国实现历史和解、特别是对于即将启动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不无借鉴意义。德法、德波双边改善历史教科书的国际交流,是德国与受害国实现历史和解的两个典型模式。这一活动深化德国的历史认识,遏制新纳粹粉饰战争罪行,增进民族间相互理解,对于发展双边互信合作关系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 一 国际改善教科书活动在欧洲已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教科书包括历史、地理等学科,历史教科书与其他国家关系密切,历来是国际交流的重点。更重要的是,历史教科书是国家记述“正史”的权威载体,直接影响本国青少年的世界观特别是国际关系意识的形成,不同于适用“言论自由”原则的普通出版物。教科书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的性质,决定了改善各国历史教科书活动的主旋律——战争与和平。从普遍意义上说,史学记载本民族的伟大事件与壮举,本国与外国作战都是防卫战争,本国征服外国的战争则是为了传播文明与福音①,因此,历史教科书作为民族主义教育的特殊载体发挥着关键作用。20世纪初期,欧洲的和平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工人运动,开始倡导从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束缚下解放教科书”②,但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取得一定成果。进入21世纪,日韩两国于2002年首开亚洲“共同研究历史”的先例,不过,与欧洲改善教科书的国际活动相对照仍有本质区别——没有触及历史教科书。 战后,联合国在开展国际教科书交流活动时强调“不强加再教育”③,这成为各国改善教科书活动的基调,在此基础上形成完全自愿、自主、自律的国际交流原则:(1)既涉及主权国家的教科书编撰权,又不容许一方的观点强加给另一方,无论在历史上正义还是非正义的一方,都不能向对方强加修正教科书的要求。(2)国际交流活动的成果——改善教科书的共同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何贯彻落实,完全取决于各国教育机构。(3)国际交流活动尊重各国的立场与选择,同时,也提出了活动的理想与最终目标:教科书应该从服务于各国体制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状态下解放出来,为世界和平服务。这一国际改善教科书活动所特有的自愿、自律原则,宽松、民主的性质,得到各国朝野的充分肯定,也是受到大多数国家欢迎的主要原因。 改善教科书活动是双边或多边互动的国际交流,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在初级阶段中,参加国交换教科书进行研究鉴定,通过共同研究,改善历史教科书内歪曲或遗漏的历史事实表述,达到公正、客观地理解历史的目的,特别是与两国关系有关的历史;在中级阶段,努力实现在教科书内表述有利于加深双边或者多边相互理解的历史事实;高级阶段是将历史教育从民族主义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服务于建立和平、和谐的国际社会。提出当今世界国际关系的理想目标——尊重历史事实的科学态度,崇尚和平民主的正义精神,消除仇视他国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重视培养青少年的和平理想、与其他民族和睦相处的国际观念,预防潜在的国际冲突等等。事实证明,欧洲区域一体化之所以率先发展,与欧洲开展国际教科书交流活动时间长、普及程度高、取得成果显著有着必然联系。 欧洲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策源地德国,战后成为区域内改善教科书的国际交流中心。作为发动侵略战争给其他国家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的加害国,德国朝野尤其是德国政府的“历史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德国历史教科书中最初存在着推卸本国战争责任,美化侵略历史的谬误。半个世纪以来,德国通过与法国、波兰持续进行改善历史教科书的活动,努力化解与受害国之间的历史积怨,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在重建睦邻友好关系的同时提升了自身的国际地位,成为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核心国家之一。 德法、德波间的教科书交流创造出两个不同类型的成功模式。德法模式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及价值观相同的国家之间改善教科书;德波模式则是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及价值观完全相反,历史积怨较深的国家间改善教科书。这两个模式具有普遍意义:从尊重历史真相与相互理解的角度,研究和鉴别教科书、特别是历史教科书的内容;在研究批判的基础上,关于对方国家教科书内不符合历史事实或出于感情因素表述的、有害于两国友好关系的内容,共同提出改善教科书的建议。改善教科书并非针对某一特定国家的教科书,而是参加国共同努力的互动行为,不存在单方面的批判和被动修改。 在德法、德波两个成功模式中,德法模式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创造出许多可以借鉴的经验。两国的交流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上世纪20~30年代后半期,第二阶段为 1950年~1967年;第三阶段为1981年至今④。这三个阶段虽然并不连贯,第二阶段的交流还带有宣传纳粹体制“民主”的政治色彩,但两国教师的积极参与为后来取得成功奠定了基础。50年代德法进行的教科书交流,就建立在1935年两国民间团体交流的基础上——1935年德国教师工会与法国历史地理教师协会共同写成改善教科书的建议,成为50年代两国教科书交流的出发点。德国格奥鲁特·艾卡特国际教科书研究所的前任所长杰斯曼将德法改善教科书的经验总括为五个具体程序:(1)在两国开始教科书交流时有一方担任主导,按照主导方的要求制订工作计划;(2)相互分析对方国内的教科书,确认教科书中表述不充分的内容及问题;(3)专家针对“问题”进行研究,并总结最新研究成果;(4)根据专家总结的研究成果及教科书的现状,由两国参加者共同针对教科书内容撰写建议;(5)在两国国内特别是在教科书撰写者、教师、教育行政官员之间普及上述建议⑤。这五个程序即德法模式的具体内容,至今其他国家仍在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