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天津广仁堂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宗志,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河南 郑州 450052 刘宗志,郑州大学历史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

原文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设于光绪初年的天津广仁堂,是近代华北地区最有代表性的社会救济机构。在晚清剧烈变化的社会背景下,广仁堂的救助内容、经费筹措、管理机构都带有较强的时代特色。借助于档案和地方志等史料,本文对天津广仁堂的设立和晚清时期的运作进行了初步探讨。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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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219(2007)10—0070—03

      广仁堂是近代天津的一个重要社会救济机构,由于其规模大、存在时间长,成为晚清民间慈善事业相对落后的北方地区开展社会救济活动的一个缩影。对其进行深入剖析,不仅有利于我们近代天津的社会发展变化,也有助于我们从一个侧面探索近代中国社会救济活动的发展规律。就笔者所见,目前尚无专文对天津广仁堂进行研究。天津市档案馆保存了大量广仁堂的原始档案,上迄光绪初年广仁堂设立,下至天津解放后被人民政权接收。囿于能力限制,本文拟对晚清时期的天津广仁堂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收抛砖引玉之效。

      一 天津广仁堂的设立

      天津广仁堂,又名天津河间广仁堂,是天津河间两地官员会同地方士绅在光绪初年设立的一个综合性社会救济机构。在广仁堂设立之前,天津已有天津府孤贫院、天津县养济院、育黎堂和育婴堂等救济机构。但这些机构救助内容单一、规模较小,救助效果有限。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城市获得了发展较快,社会救济需求相应增加,原有的救济设施更显杯水车薪。同时,由于国外势力的影响,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现,吸食鸦片作为一个全国性问题,作为通商口岸的天津自然危害更烈;同治九年(1870),发生天津教案,震动中外,而其起因则是因民间传说教会育婴堂拐卖残害儿童而引起。从全国范围内来看,综合性善堂以其方便士绅阶层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能够全面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在广州、上海等沿海城市开始兴起。尤其是上海的同仁辅元堂、果育堂等善堂,不仅在解决上海本地社会问题上表现出色,在组织对华北灾区的义赈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它们为广仁堂的兴建起到了一定的示范效应。

      光绪初年,包括天津在内的华北地区爆发了“丁戊奇荒”,天津的社会救济需求进一步增强。“天津河间等属,地瘠民贫,迭遭灾歉,孤儿婺妇,往往无以自存,情甚可悯。必须创设善堂,兼筹教养。”[1] 光绪四年(1878),天津广仁堂设立,下面是直隶总督李鸿章事后的记述:

      “光绪四年旱灾后,据前署山西藩司王承基、候选道郑观应、主事经元善等集捐洋银一万圆,经臣商属前督办河间赈务今太仆司卿吴大瀓、候选知府李金镛,先于津郡东门外南斜街暂设广仁堂,收养天津河间两府属遗弃子女、贫苦节妇,一面倡劝捐资,多多益善。饬道员盛宣怀等督同绅董筹经久之策。因经费集有成数,遂于西门外太平街庄卜地建堂,共盖屋二百八十余间,将南斜街原收妇孺归并太平庄于堂中。”[1]

      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天津广仁堂的设立,实际上利用了一个机会,那就是救灾活动结束后,江南义赈的剩余的一万圆洋银。以此为基础,暂时在天津东门外南斜街设立广仁堂进行救济。再经进一步筹措经费,最终将广仁堂设于天津西门外太平街。根据李鸿章在光绪七年(1881)的奏报,天津广仁堂“现计开办三年,屋宇一律竣工,章程亦皆妥定。耕读纺织成效昭然,而戒烟除瘾者,亦有二千余人。实于风俗人心,大有裨益。嗣后应责成绅董,遵照定章,实心经理,以垂永久。”[1] 这里不排除有自我夸张的成分,但既有地方政要的大力支持,又有比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广仁堂取得一定救济效果,逐步走向正规当属无疑。

      二 救济活动的开展

      广仁堂的设立,充分考虑了天津已有社会机构的存在,堂中设立敬节所和慈幼所,收养寡妇和孤儿,都是补原有机构之空缺。由于天津“赡老则有育黎堂;婴孩则有育婴堂;隆冬施粥则有官厂及馍馍等厂;惜字则有永善局。本堂皆可不必顾问。果能经费宽裕,再议将孤寡教养事宜量为扩充,仍不必再添名目,以致博而不精。”[1] 并且收养对象限于本地人,“是堂专为天津、河间二郡而设,所属孤寡之无依无告者均准收养,正额先以三百名为率。”由于救助活动“名目不一,拟颜其堂曰广仁,取推广皇仁之意”[1],成为一个综合性善堂。

      与其他善堂一样,广仁堂收养孩童以女孩为多,幼女长大成人者,由堂中代为婚配。据当时司事的自述:“(司事)现在经管恤婺会及恤女出嫁调查之事。试如外间求婚者,将求婚禀帖由门房呈于堂董,堂董奉于坐办,坐办批查再交堂董,由堂董交(司事)详查,(司事)将详查实在情形,奉告堂董,自之于坐办,准与不准,堂董与坐办妥议,由坐办批示。”[2](选派议绅员司人等,编号J130—1—107)“各所均派诚实司事专管。其敬节所系妇女,终日扃锁,以慎关防饭食等项,悉由转桶出入,公举年高有德之节妇在内管束,俟守节年例相符,由在堂绅董出结,移县转请旌表。”[1] 若被收养者死亡,广仁堂有自己的义地进行安葬。“宣统元年三月初四日准贵厅函开,据巡警…送民人…一案,…除翠姐因伤身故外,合将喜姐…送请收养,交慈幼所妥为收养。兹据该所管理员报称,恤女闫喜姐旧有劳症,历经医士调制无效,于七月十六日寅时因病身故,除取库棺殓送入本堂恤女义地掩埋外…。”[2](本堂恤女病故知照原送各机关,编号J130—1—127)

      广仁堂的救济形式除堂养外,为灵活起见,还附设有保产会、恤婺会等善会。“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准前天津府汪文开……今又开设保产、恤婺会”。[2](天津斗行欠缴斗捐呈函往复饬催,编号J130—1—113) 其中“其恤婺会每月初一日每人发给米二斗,此系曾在堂守节,年老子大出堂度日艰难百倍者,每月初五日每人发给铜元七十二枚,合九六津钱一千五百文。”[2](选派议绅员司人等,编号J13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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