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及其对南京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的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忠民,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 200020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本文论述了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的形成及其基本内核,并在此基础上,从“发达国家资本”与“节制”、“保护”私人资本政策并举两方面入手,进一步考察了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对南京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的影响,揭示了思想与政策的互动,及这一过程中所体现的双方的正确性与不足。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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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7)01—0030—10

      与孙中山政治思想、革命经历等方面的研究相比,有关孙中山经济思想的研究著述并不能算最多,但多年来的研究著述总体上数量也不算少,海内外学术界对此多已有过相当的研究。① 但是文献检索表明,这些著述一般来讲,大多是在诸如近代化、工业化、实业救国、民生主义或者是节制资本等等较大的命题下,大略性地介绍和评述孙中山的经济思想;而在论述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同时,还进一步考察其对日后成立的南京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影响的著述还较为鲜见。即使有,其认识和评价也有不少可讨论之处。②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还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至少有:一、在孙中山逝世以后建立起来的南京国民政府所奉行的国有经济政策,是不是以孙中山国家资本的思想为理论基础,或者说是不是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的继续?二、孙中山在世之时,其关于国家资本的思想从总体上看,主要还只是停留在政策思想层面,南京国民政府的国有经济政策如果是以孙中山的国家资本思想为理论基础,那实际上就是将孙中山的国家资本思想具体政策化了,那么这一政策化的过程是怎么展开?怎么实现的?当中又遇到了些什么样的问题?这些正是本文试图提出和进行讨论的。

      一 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的形成及其基本内核

      1.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的形成

      要理解孙中山国家资本的思想,首先应该系统地甄别一下孙中山的“资本思想”。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或者谈孙中山的经济思想,或者谈孙中山的实业思想、节制资本思想、国家资本思想很少有系统地谈孙中山的“资本思想”。实际上,孙中山的资本思想应该是由三个互相联系的部分组成,或者说它们具有三方面的内容,这就是关于私人资本的思想,关于国家资本的思想以及关于外国资本的思想。见下示:

      关于私人资本的思想:节制私人资本

      孙中山的资本思想关于国家资本的思想:发达国家资本

      关于外国资本的思想:利用外国资本

      从以上所示可以看出,孙中山的资本思想不仅与近代中国资本发展的实际状况十分吻合,而且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和比较完整地回答了近代中国经济发展中关于“资本”问题的所有基本方面。孙中山关于“资本”的思想三个方面内容的有机统一,构成了孙中山关于“资本”的完整思想。现在我们讲孙中山的国家资本思想,只是其资本思想中的一个方面。③

      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的形成有一个历史的过程。从现有的文献记载看,孙中山关于国家资本思想的思考,最早是与他对“私人资本垄断产生流弊”的担心几乎是同时发生的。④ 中华民国成立之初,1911年4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上演讲,谈到国家要振兴实业、发展经济,不可不防“资本家垄断之流弊”,同时又明确提出作为防止“资本垄断之流弊”的重要对策,就是“国家一切大实业,如铁路、电气、水道等事务,皆归国有,不使一私人独享其利。”⑤ 四天之后,孙中山在上海会见外国记者时又再次重申前述的思想,他说“铁道国有、运河国有、航路国有以及大商业国有各制”则必须而且也一定能行之于中国。⑥ 在这里,尽管孙中山仅仅只是使用了“国有”这样比较简略的表述,但是所表达的要依靠形成和发展国家资本来发展中国经济,防止私人资本垄断流弊的思想应该是明白无疑的。

      1919年,在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的形成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年份。该年,孙中山不仅以数月时间,专心致志写就了标志其一生经济思想成就的《建国方略·实业计划》,而且在此前后所发表的《中国实业如何能发展》、《三民主义》等一系列文章、谈话、演讲中,都对实业计划所包含的国家资本思想从各个角度进行了论述。在《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中,孙中山提出:“中国实业之开发应分两路进行:(一)个人企业,(二)国家经营是也。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适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至其不能委诸个人及有独占性质者,应由国家经营之。……以其财产属之国有,而为全国人民利益计以经理之。”⑦ 可以看出,在实业计划中,孙中山认为凡是铁路、商港、煤、铁、石油、水力等各种具有建国意义的经济事业,都应该归于国营。而之所以如此,其最重要的缘由仍然是为了防止私人资本的垄断。上述《实业计划》成书后不久,孙中山又再次强调,发展中国实业“惟所防者,则私人之垄断,渐变成资本之专制,致生出社会之阶级、贫富之不均耳。防之之道为何?即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铁、水力、矿油等,及社会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点等,与夫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悉当归国家经营,以所获利益,归之国家公用。”⑧ 发展国家资本与防止私人资本垄断流弊之关联,由此更可见一斑。

      1924年,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将其国家资本思想进一步表述为:“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⑨ 之后不久,在其题为《三民主义》的长篇连续演讲中,孙中山再次对他的国家资本思想进行了最重要、最精练的概括和表述。他说:“中国不能和外国比,单行节制资本是不足的。因为外国富,中国贫,外国生产过剩,中国生产不足,所以中国不单是节制私人资本,还是要发达国家资本”;中国“统一之后,要解决民生的问题,一定要发达资本,振兴实业”;“如果不用国家的力量来经营,任由中国私人或者外国商人来经营,将来的结果也不过是私人大资本发达,也要生出大富阶级的不平均”;“中国今日单是节制资本,仍恐不足以解决民生问题,必要加以制造国家资本,才可解决之。何谓制造国家资本呢?就是发展国家实业”。⑩ 至此,孙中山资本思想中著名的经典式表述“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正式形成。这一论断不仅是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最简明扼要的表述,同时也是孙中山国家资本思想最深刻、最言简意赅的经典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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