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江苏地方自治的推行在当时堪称典型。但由于统治者对自治本意的歪曲及对官办模式的偏重;由于严重的财政危机,国地税改革的功利性与不断加重的捐税;由于下层群众被排除在文化资源拥有者之外,民智民力水平的低下;由于官府与新、旧士绅对基层政治资源的争夺;加之统治者处理民变措施的失误,地方自治陷于困厄并引发江苏省反自治民变。其突出表现为抗捐抗税、反对户口调查、捣毁学校与自治公所等。反自治民变的实质不仅是民反官,还体现为民众与新旧士绅(主要是新式士绅),新旧士绅之间,乃至新旧士绅与官府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矛盾的整体发作。 摘自《史学月刊》2007.6(原文约9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