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主义”研究的历史回顾

——孙中山“民生主义”再研究之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沈渭滨,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自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揭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以来,“民生主义”立即引起世人的关注与议论。一百多年的民生主义研究,可粗分为晚清、民国、新中国三个阶段,各个阶段的研究各有特点和侧重,但仍有再研究的广阔空间,特别在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时代,全面、客观地评价民生主义,尤其必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10 期

字号:

      “民生主义”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理论中最具光辉的思想,也是学术界在解读中最多争议的部分。通过二十世纪中国革命和中国现代化建设实践的认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思想解放潮流的洗礼,如何客观、正确地评价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实有再研究的必要。本文概述民生主义研究的历史演变,与通常意义上的学术综述不同,聊充民生主义再研究的绪论。这是需要予以说明的。

      百余年来的民生主义研究,可粗分为晚清、民国、新中国三个历史阶段。

      自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后,民生主义立即引起世人的关注与议论。《民报》和《新民丛报》对此进行了激烈的论战,从而使民生主义的内涵与操作步骤广为人知。

      所谓世人的关注和议论,首先是革命营垒内有人对民生主义的重要内涵“平均地权”有疑义,甚至要求取消。虽经孙中山解释,才“众始无言”①。但“无言”不等于疑义消除。后来有人把“平均地权”改为“平均人权”②,证明革命党人中确实有一部分人对此耿耿于怀;其次是革命阵营外的君宪派,对以平均地权为核心的民生主义,大肆非议,甚至斥为“冀赌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狱囚之悉为我用”③。在这样情势下,阐述孙中山民生主义的义旨以告同志,与君宪派进行论战以正视听,就成为同盟会成立后《民报》的重要任务之一。所以民生主义研究的第一阶段即晚清阶段,一开始就具有强烈的政治宣传色彩,与纯学术研究不同。

      绝大多数的辛亥革命史研究论著,都只注意到了《民报》与《新民丛报》的论战,把《民报》第十二期刊发的民意(胡汉民)所撰《告非难民生主义者》一文,作为革命派与君宪派论战的开端;忽略了《民报》还有对革命党人阐述民生主义义旨以作宣传教育的一面。所以若就民生主义研究的历史回顾而言,应该上溯到论战开始前《民报》对民生主义关注的文章。据我统计,《民报》从第三号刊登与《新民丛报》辩驳纲领起,连同两造间的论战文章,共有19篇。兹录其号数、作者、篇名如下:

       号 数 出版时间

      作 者

      篇名

       第三号1906.4.18 编辑部 民报与新民丛报辩驳之纲领

      汉 民 民报之六大主义

       第四号1906.5.1 县 解 从社会主义论铁道国有及中国铁道之官办私办

      自 由 录中国日报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

      县 解 北美合众国之相续税

       [日]巡耕稿

      欧美社会革命运动之种类及评论

      社员译

       第五号1906.6.30 县 解 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

      辨 奸 斥新民丛报之谬妄

      强 斋 万国社会党大会略史

       第六号1907.1.10 太 炎 演说录④

       第七号1906.9.5 梦蝶生 无政府党与革命党之说明

      渊 实 社会主义史大纲

       第八号1906.10.8 渊 实 无政府主义之二派

       第九号1906.12.1 渊 实 无政府主义与社会主义

       第十号1906.12.23民 意 纪十二月二日本报纪元节庆祝大会事及演说辞

      第十二号

      1907.3.6 民 意 告非难民生主义者(驳新民丛报第十四号社会主义论)

      第十五号

      1907.7.5 县 解 十地国有与财政(再驳新民从报之非难土地国有政策)

      韦 裔 悲佃篇

      第十六号

      1907.9.25 县 解 土地国有与财政(续第十五号)

      第十七号

      1907.10.25太 邱 斥新民丛报驳土地国有之谬论⑤

      据科学出版社1957年影印《民报》合订本编制。

      《新民丛报》方面,有关诋毁和质疑民生主义的文章,主要在《开明专制论》、《杂答某报》及《再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三大长文中。这三篇文章均发表于1906年,由梁启超一人所撰。

      这些文章,既是民生主义研究史的开端,又是晚清阶段民生主义研究的主要内容。其中,《民报》第3号汉民所撰《民报之六大主义》与第四号自由所撰《录中国日报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两文,祖述孙中山民生主义的义旨最为翔实。前一篇即《民报之六大主义》其第三项,主要阐述了土地国有思想。指出“土地为生产要素而非人为造成,同于日光空气”,因之土地不得私有;土地价值随社会进步而增值,在土地私有制度下,增价由地主坐收其利,所以共和政权建立后,必当实行土地国有。⑥ 后一篇即《录中国日报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则较为具体地阐述了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主张。文章指出,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民生主义(state socialism),日本人译作国家社会主义。“其要旨,首在勿使关于公益之权利为一二私人所垄断而次第干涉之。邮政也、土地也、电线也、铁道也、银行也、轮船也、糖酒也,凡一切关于公益之权利,皆宜归国家所有。”⑦ 其纲领,“则土地问题是也,括而言之,则平均地权也”⑧。文章称:平均地权学说,英人轩氏佐治(沈案:今通译亨利·乔治)“鼓吹最力”。文章在介绍了亨利·乔治生平及著作之后,认为实行土地国有政策刻不容缓。各国社会党关于土地国有之宣言,意见大都一致第于税法,而亨利·乔治的单税论最为切实易行,也最为切合于中国。中国若实行单税法,可以调和社会贫富不均之弊害,维持财产之增殖力,课税之简单易行,收入之确实等四大利益。⑨ 虽然文章并未涉及土地定价、涨价归公,但就主张实行单一税制而言,实际上已经隐含着孙中山在土地问题上的平均地权主张,是服膺于亨利·乔治单税社会主义理论的。可以说,这两篇文章是直接诠释孙中山平均地权学理的最初力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