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文苑到研究所:民初专业研究机构之创设①

作 者:

作者简介:
左玉河,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清末传统学术研究机构被废弃后,新学制中相继有大学院、通儒院、学士院等国家级学术机构之设计,但真正对设立国家研究院作详细规划并力谋付诸实施者,乃为马相伯之“函夏考文苑”设想。在民初新学制之外,马相伯效仿法兰西学院模式,设计了一套集中型学术研究体制,力谋创建独立的国家学术研究院。“函夏考文苑”之“学术独立”原则,为中央研究院所继承;其拟设之主要研究机构,后来亦在中央研究院中得到某种程度的体现。在地质调查所、中国科学社生物研究所之示范作用下,20世纪2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兴起了创建学术研究机构之热潮。独立的专业研究所的创建,极大地推动了各门学科之学术研究,促进了近代中国学术研究的体制化与组织化,为国家研究院的建立奠定了制度性基础。从马相伯的“函夏考文苑”设计到独立的专业研究院所的纷纷创建,大体反映了民国初期学术研究建制化演变之轨迹。1928年正式成立的中央研究院,充分发挥其国家研究院的多方面功能,推动并逐渐完成了中国近代学术体制化的进程。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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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体制化和学者职业化,是近代学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学术研究逐渐从古代的少数有钱及有闲者的业余爱好,变成了一种组织化的专门职业。近代专业性学术研究机构的建立及完善,成为学术体制化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在近代学术体制化过程中,曾从西方移植过两种学术机构模式:英国皇家学会制度及法国国家科学院制度。前者以191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社为代表,后者以1928年创建的中央研究院为代表。中国近代学术体制化之使命不是由中国科学社这样的英国皇家学会模式的学术组织完成的,而是由法国式集中型国家研究院体制来承担并完成的。法国式国家研究院体制固然以中央研究院的建立为主要标志,但这并不意味着此前没有类似的制度设计及创建尝试。实际上,清末民初不少人曾经尝试将这种体制移植到中国,并进行了制度设计和初步尝试。这些制度设计及创建尝试,为国家研究院的创设奠定了制度性基础,其中以清末新学制中之“通儒院”设计及民初马相伯之“函夏考文苑”设计最为典型。从“函夏考文苑”的设计到专门研究院所的创建,大体反映了民国初期学术研究建制化演变之轨迹。

      (一)

      古代中国的学术研究机构,除了中央太学、国子监、翰林院外,南宋以后的书院亦颇值得重视,它们具有近代学术研究机构的某些功能。对此,蔡元培云:“我们从前本来有一种专研国学的机关,就是书院。书院,不但每个省城总有几所,而且每府每县城,也至少必有一所。他的大多数,固然以扬摩举业为范围,但是最著名的,如直隶的莲池,四川的尊经,江苏的南菁,浙江的诂经精舍,广东的广雅等,都以考古学、文学为练习与研究的对象,看院长长于何门,就有若干高材生,在他指导之下,自由研练。那时候所印行的课艺,也间有不朽的作品,收入现代杂志而无愧色的。清季,输入欧洲新教育制度,竞设学校,全国的书院,几乎没有不改为学校的,于是教授的机关增加而研究的机关就没有了。”[1] 胡适亦云:“盖书院为我国古时最高的教育机关。所可惜的,就是光绪变政,把一千年来书院制完全推翻,而以形式一律的学堂代替教育。要知我国书院的程度,足可以比外国的大学研究院。譬如南菁书院,它所出版的书籍,等于外国博士所做的论文。书院之废,实在是吾中国一大不幸事。一千年来学者自动的研究精神,将不复现于今日了。”[2]

      古代学术研究机构之废弃,以1905年之废科举、兴学堂为关键。但在此前颁布的新学制中,已经力谋将传统学术机构加以转化,并仿建西方近代新式学术研究机构。1898年创建的京师大学堂之学制规定,大学堂以上设“大学院”,大学院为学问极则之研究,不主讲授,不主课程,相当于古代中国之翰林院,也相当于西方近代的独立研究院。1902年颁布的《钦定大学堂章程》仿效日本学制,将大学院改名为通儒院,限以五年。通儒院不同于后来的单纯的大学研究院,因为它实际上是专门研究学术的机关,相当于后来的专业研究院:“清季的教育制度,于大学堂以上设通儒院,可以算是一种研究学术的机关。但这是法国法兰西学院、英国皇家学院的成例,专备少数宿学极深研究,不是多数学者所能加入的。”[3] 清末新学制中的这种制度设计,还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并未能付诸实施。1912年北京政府颁布的《大学令》废止了通儒院,改设大学院。大学院实际上是大学研究院,而非独立的专业研究院。蔡元培云:“民元以前之学制,有通儒院,在大学之上,介乎一与三之间,盖其时定学制者,以大学即古之太学,全国仅设一所也。民元之大学令,认全国不止一大学,改通儒院之名为大学院,则纯属第三类。”[4] 故通儒院实际上是专业性的独立研究院,大学院则相当于后来的大学研究院。

      而在民初关于国家制度的设计中,康有为提出了设立“学士院”的设想,类似于研究学术之独立研究院。他在拟订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85条中,对“学士院”作了这样的设计:“设学士院以待硕学而属通才,不设额。凡选学士,以诸学士联保,验所著书及制作图器,创获实迹者,得充补之。其望尤高者为大学士,亦不设额,由诸学士公举之。其常任院事者为直学士。若分科,曰文学、掌故、今史。有涉教育部者,会议而行。大学校长及总教授由此院举之,得教育部之同意,请于总统任之。其史馆隶之,由其编纂。其国中人士著书,皆交学士院定之(或仍旧名曰翰林院)。”[5]

      从康氏设计可知,此处“学士院”颇类似于古代中国之“翰林院”,亦即清季之“通儒院”,为全国最高学术研究机构,兼有最高学术评议机构的性质,不直属于教育部,保持有相当大的独立性。他在解释此条款时云:“中国数千年,以文学为国,至今则文学扫地尽矣。士不悦学,何以能国?今宜有以奖导之。法国日本皆有学士院,即吾国古之兰台史馆翰林院,以文学为职,宜采之。余大学校长皆独立,不宜隶于教育部。盖亦总长随总理为起落,未必久任,则变多而成事难。且学士与大学校长、总教授,皆一国之硕学魁儒,若屈隶教育部,则总长多年少望轻,魁儒不愿屈于其下,多不就职。”[6] 故设置“学士院”实乃“奖导”学术之策,是由全国硕学魁儒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学术机构。

      康有为设计的“学士院”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并未能付诸实施。真正对设立国家研究院作详细规划并力谋付诸实施者,乃为马相伯之“函夏考文苑”设想。在民初新学制之外,马相伯效仿法兰西学院模式,设计了一套集中型学术研究体制,力谋创建独立的国家学术研究院。许美德云:“马相伯有很长时间一直与耶稣会相关联,他深受法国文化思想的影响,是一个‘法兰西科学院’(Academe Fransaise)的崇尚者。1913年,马相伯在担任袁世凯政府的高级顾问时,就曾经试图建立一所以法兰西学院为榜样的国立学术委员会。马相伯对于英国的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及其亚洲分会,以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的学会都非常了解,但是他认为只有法国式的学院才真正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他之所以这样认为,可能是由于法兰西学院特别重视和强调使用本族语的缘故。”[7]

      马相伯把这种法国式的学术研究机构,称为“函夏考文苑”。“函夏”典出《汉书·扬雄传》:“以函夏大汉兮”,意为大汉帝国包容诸夏,此处特指中国;“考文苑”是马相伯对Academe(阿伽代米)之翻译,原指柏拉图藉以讲授致知学之阿伽代米,后演变成国家最高学术研究机构。“考文”一词出自《礼记·中庸》:“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强调惟有贵为天子方能考定文章典籍之名,引申为高深之学术著作。故马氏以“考文苑”对译Academe,“函夏考文苑”即为学者聚集其间探讨学问之中国最高学术研究机构。马氏创办“函夏考文苑”之宗旨,在于努力为近代中国创设的重要学科树立一个最高等级之学术标准,并以鼓励、组织和奖励方式推动学术研究。马氏设计的组织机构及其功能,显然是模仿法兰西学院,而非英国皇家学会。马相伯云:“阿伽代米,古希腊园主名也,曾以其园供柏拉图等哲学家讲演之用,由此人名作园名,园名作一切讲学所、考文所之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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