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国际秩序原理的冲突

——清末民初中暹建交的名分交涉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启雄,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台北 115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清末民初中暹因争夺华侨而引发建交谈判。交涉中,在国家元首称号上,暹方强求中方将暹罗国王“King”译为暹罗皇帝“Emperor”,为中国所拒,建交谈判因之破裂。其根本原因在于暹罗原为中国属藩,在接受国际法后,开始废弃中华世界秩序原理,在国家定位上改采主权对等、国籍上改采属地主义的国际法。因追求中暹平等地位,以致造成东西国际秩序原理的冲突,尤以“名分秩序论”之文化价值冲突为甚。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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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论

      以中华儒家文明为中心的东方国际秩序原理和以欧美基督教文明为中心的国际法秩序原理,因为文明的源头不同,累积的文化价值有别,规范的国际体系也各居一方,所以规范各该国际体系的“国际秩序原理”当然也就大有差异。

      因此,近代以前,西洋国际法秩序原理,既非规范东方国际秩序的法理,也就无法解释东方传统的中华世界秩序。相对的,中华世界秩序原理也因非规范欧美的国际秩序法理,当然也就不能解释西方世界的国际秩序。可是,当近代西方世界扩张到东方世界,而且又发生国际争端时,两个国际秩序原理就无法回避冲突,因为双方文化价值不同。所以,立足于不同文化价值所建立的国际秩序原理,就成为本文分析近代中暹重建外交关系的基本研究架构。

      根据近代国际关系的历史事实而论,欧美国家对与异质文明国家间的冲突,其解决手法,就是透过工业革命后的先进技术,挟武力优势达成屈服对方的目的。这就是近代西方世界所以遽变为帝国主义的重要道理所在。在国力不对称的劣势下,中华世界秩序原理开始遭受西洋国际法秩序原理的压制,因而日渐晦暗不明,最后终于潜藏起来,变为隐性,并从正式的国际交涉会议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此时,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华世界帝国”,在帝国主义的冲击下,既已由金刚菩萨转变成泥菩萨过江,难以自保,则其宗藩体制的崩解就成自然之理。

      中暹宗藩关系,就是在中国积弱不振与英法侵略的情势下,被编入西方国际关系之中。其后,暹罗在美欧外交顾问的指导下开始西化,又因采用西洋近代国际法秩序原理而否定了中华世界秩序原理,从此暹罗脱离以中国为中心的传统东方国际秩序,更因曾为“中华世界帝国”的一员,而深知中华世界秩序原理的“名分秩序论”,故一旦脱离中暹宗藩关系而加入西方国际社会,就不愿重新回归传统的阶层性东方国际秩序。相对的,中国在西方帝国主义的压迫之下,虽屡战屡败,仍慨然奋力一搏再搏,为的就是要固守中华世界秩序的阵地,维护中华世界秩序的原理。从此,中暹各自分属不同的国际体系,于是双方开始产生根本性的矛盾。中国方面为了维系“中华世界帝国”的宗藩关系,要求属藩遵守“名分秩序论”的国家位阶,以维系“封贡体制”。中华属民也受到传统宗藩关系的影响,拥有牢不可破之“天朝上国”与“华夷之辨”的文化价值。至于“改宗归西”的暹罗,在西方近代国际法秩序原理下,为了“国家统合”,要牢固掌控“国家高权”,乃对旅暹华侨要求国家认同,对前宗主国的中国要求依西方国际法重建双方的国家关系。基于这种双方矛盾,本文打算针对下述诸项重要问题进行分析。首先,中暹展开新国际关系的契机是什么?中国使用什么方法来诱使或迫使暹罗重开双方外交谈判?其次,当时,国际情势所赋予的条件如何?双方又如何据此而展开外交谈判?最后,双方重开外交谈判的难题在哪里?双方如何克服交涉难题,达成国交重建的目的?

      1.东方国际秩序原理的论述①

      从过去的历史来看,中国和周边诸王国之间看不到对等关系,中国总是以主国或上国的地位和周边诸王国维持着主权不对等的宗藩主属关系。中国的国际关系为什么是不对等的关系?若先以图式扼要表示的话:

      天下=中心+周边=华+夷=王畿+属藩=中国+诸王国=皇帝+国王=“中华世界帝国”(相当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天下”的具体化就是“中华世界”,“天子”的具体化就是“中华世界的皇帝”。“中华世界”乃“中华世界帝国”的势力所及之处,是典型的“中心—周边”概念,它可分为华夷二部,华就是王畿,王畿就是中国;夷就是属藩,也是中国周边的诸王国。因此,华+夷=王畿+属藩=中国+诸王国=皇帝+国王=“中华世界帝国”。据此,华+夷=“中华世界帝国”的人民概念,王畿+属藩=“中华世界帝国”的领域概念,中国+诸王国=皇帝+国王=“中华世界帝国”的主属权力运作概念,乃告形成。

      据此概念,可知与周边诸王国缔结宗藩关系者,实际上并非中国,而是作为其整体概念的“中华世界帝国”。理由是,它源起于“天子统治天下”的概念。所以,中国乃是“中华世界帝国”皇帝的直辖领域,居“上国”或“主国”的地位统治周边诸王国;周边诸王国乃是受“中华世界帝国”皇帝册封,并向“中华世界帝国”朝贡的自治领域,是向中国朝贡,接受中国册封的属藩或属土。以今日政治学的概念来表达的话,扼要言之,将人民概念、领域概念以及主属概念结合起来,则“中华世界帝国”就等同于今日的“国家”概念,再加上权力运作概念的话,那么中国就是中央政府,周边诸王国则相当于自治性地方政府或政权,地方政府归中央政府统辖。所以,皇帝大于国王,帝国大于王国。

      根据传统的中华世界秩序观来分析的话,在“天子”基于“天命”统治“天下”的前提下,“中华世界帝国”皇帝,统治“中华世界帝国”。它依据“华夷分治”理念,推行“郡国并行制”,于是在其直辖领域的中国设置郡县实行直接统治,其余则封为藩国。郡县实行直接统治,藩国在“以不治治之论”下采行间接统治。从而,订定天朝体制,明定上国与属藩间的君臣关系。“中华世界帝国”皇帝,即中国和周边诸王国的共同皇帝,在“帝权天授论”、“王权帝授论”之下,宗藩之间实行册封朝贡体制。因此,皇帝命令礼部或理藩院等属藩统治机关,管辖属藩事务,执行册封朝贡体制,树立事大交邻的邦交关系,并责成属藩奉正朔以示臣从,使属藩遵守“名分秩序论”以示帝国之体制伦理,更以“兴灭国继绝世”的理念维系属藩体制,以王道思想护持中华世界秩序。要言之,“中华世界帝国”以中华世界秩序原理维系了中华世界的阶层秩序。② 在这种意义之下,中暹间的宗藩关系就可视为帝国政府与地方政权间的上下主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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