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大体而言,20世纪以来大陆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主要是在两大范式的交替主导之下展开的,这就是以冲击—反应论为核心的近代化范式和以反帝反封建论为主要内容的革命范式。① 在中国革命胜利之后,这两种范式起初既相互对立又各行其道——一种以发展资本主义为目标,另一种则以最终走向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为核心——的局面,以后者全面统治地位的确立而告终。改革开放以后,经过学术界多次异乎寻常的激烈争论,一种以反帝反封建为手段、以发展资本主义或工业化为核心的“近代化范式”,逐步打破了已经教条主义化的“革命范式”根深蒂固的影响,并位居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主流地位,以致包括政治史在内的历史研究,也“必须紧密地联系社会经济的变动进行考察”,才能“找出那些能够集中反映历史趋向的标志”。① 到了1990年代,曾经被视为中国历史学的“剩余学科”、分支学科或交叉边缘学科的社会史研究,又一跃而变为“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研究态度和新的研究视角”,即“史学研究的一种新范式”。③ 在实际研究过程中,这一更新的研究范式,似乎并不像其倡导者所说的那样仅是一个取代传统史学的政治史范式的新范式,实则大有“一统宇内,并吞八荒”的恢弘气象。诸凡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宗教史、文化史、法制史等等,如果不具备社会史的视野或者与社会史相结合,在越来越多的青年学者眼中几无不带有一种异样的色彩。它更不甘于上述近代化范式的附庸地位,而是开启了对这一模式的解构过程。一方面,它在“将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的口号下,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近代化模式的研究领域与研究内容;另一方面,它又高举反西方中心论的大纛,采用后现代、长时段、地方史乃至“世界体系”等研究取向,在向中国内部寻找历史真相的同时,力图接续出一条绵延五六百年乃至两千余年的所谓内发原生的中国近代化谱系,或者至少是建构一种与西方对等并行的东方文化的演变图景。结果,习惯意义上的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开端的中国近代史,就被这样一股重新发现的历史洪流不知不觉地淹没掉了。 何谓中国近代史?在21世纪的序幕拉开不久的今天,我们这些素来以中国近代史研究为职志的史学工作者们将不得不对自己的研究对象作出新的界定、新的调整或者给予新的解释。 毫无疑问,从1990年代开始的对过往近代化模式的解构过程,是对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进一步反动,但其结果看来既非唯物史观的复原,亦非真正中国气派和本土特色的新范式的确立,而是逐渐走上了另一种新教条主义的道路。因为其解构的目的固然是要彰显中国内部独特的历史发展动力,可是用以解构的武器却是地地道道的西方理论,概括地说,是以1970年代以来经由美国学者柯文的总结与概括之后而被名之为“中国中心观”(或“中国中心取向”)为代表的美国的中国学理论。既然如此,我们若要真正建立自己的研究范式,显然不能仅仅凭借对中国内部之近代史研究的学术梳理,我们还必须对一贯拿来就用的西方理论展开自觉而清醒的批判与反思。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中国中心观”的教条化——姑且简称为“柯文教条”,亦即从中国中心观走向中国中心主义,不单是中国学者对它的教条式运用的产物,同时也是其理论体系的内在逻辑推演扩展的必然结果。恰如德里克所言,美国汉学界这种所谓的“新范式”(他称之为“现代化范式”),固然“提供了脱离以往的意识形态立场并重新思考历史问题的可能性”,但其弊病与旧范式——“革命范式”一样,都“在于对中国历史采取了非历史的态度”,它们的意识形态化与其所抨击的革命史学相比实际上毫不逊色。④ 当然,这样的批判与反思再也不能局限于以往的两种范式所限定的时段了。往前,我们需要把它追溯到明清时期,甚至更早,最晚也要从16世纪开始;往后,则应延伸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及至改革开放的今天。这也是柯文的“中国中心观”及其衍生的一系列解构理论所指涉的时期。但我们这样做,并不是赞同其中一些学者的观点,即把这五六百年的时间统统叫做中国近代史。这正是此处所要竭力加以驳难的。就中国而言,我并不认为这一段时间都可以冠之以“近代”一词,因为其间已经发生了太多的变化,这些变化绝非任何一个均质的概念所能统括。我们不妨换一种说法,即采纳柯文的建议,用“resent history”替代“modern history”,也就是用“中国近世史”这样一个相对单纯的时间性概念把这么长的时段都包括进去,而不对它进行价值判断,如所谓“传统”、“前近代”、“近代早期”或“近代”等。⑤ 同时,为了叙述上的方便,也出于自身的学术立场,对于1840年前后的两个历史时期,这里仍袭用“传统中国”和“近代中国”的用法。如此这般,或许就不至于像以往那样将活生生的历史人为地割裂开来,以致遭人诟病,同时也有可能以多重变化的历史变迁的张力凸显近代中国的发展历程,进而在批判性地反思各种理论模式的基础上抽绎出一种更新的理论范式来,以期对迄今尚未完成的中国现代化历程有更为确切的把握和反思。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国内外学术界在前近代中国寻找“现代性”的努力,笔者已有专文予以概要式的总结。⑥ 此处不妨深入“中国中心观”的内部探其究竟,力求从这一理论自身潜在的逻辑矛盾着手,对其进行批判性的解读。也就是说,本文的重点并不是要赘述柯文对中国近世史具体问题的看法和主张,更不是与这些具体的观点和结论一较短长,而是旨在从柯文对1970年代之前主导美国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三大模式的批评入手,进一步分析他是如何得出这些观点和结论的,以期揭示其文本背后的真正意蕴。至于其后“中国中心观”的进一步演变以及我们对有关近代中国研究方法论的正面探讨,姑俟另文再陈管见。 一、柯文的“条块分割法”与“去冲击论” 事实上,无论是强调西方列强冲击和推动作用的冲击—反应模式,还是突出外国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所带来的阻碍和破坏作用的侵略—革命模式,二者都强调外部因素在中国近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决定性影响,但是其最后的着眼点却都落在中国社会自身的内部反应或中国人民的革命诉求之上(这一点往往被论者所忽视),其结果或是从传统社会走向近代社会,或是从封建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通过反帝反封建运动,逐步走向国家独立和资本主义(或新民主主义)的发展道路。就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演变轨迹而言,这无疑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发生的一次巨大的断裂,但同时又是一次伟大的革命,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一旦抹去其间的断裂与鸿沟,把近代中国纳入到16世纪开始的所谓内发原生的近代化道路之中,至少就其客观效果而言,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淡化外来冲击的影响,凸显近世中国历史变化所谓的自主性和延续性,同时有意无意地模糊对帝国主义的认识。这正是柯文“中国中心观”体现于近代中国史观的三大核心内容,根据我们的总结和概括,就是在历史变化动力上的“去冲击论”,在历史变化方向上的“去近代(化)论”以及在历史变化主体上的“去帝国主义论”。为了简便起见,不妨称之为“柯文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