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问题和朝鲜问题,是甲午战前影响中日关系的两大问题。其实,琉球问题先于朝鲜问题发生,事实上也是促使清政府积极干预朝鲜的一个直接动因。日本强行并吞中国藩属国琉球之后,中日之间曾就琉球问题进行交涉,光绪七年(1881)日方自弃所议离去之后,球案进入漫长的重议时期。其间,两国政府尤其清政府,一直试图寻找机会重开协商。 重议球案的努力主要在日本进行,因此,中国驻日使团包括与日方会谈、情报收集及提出建议等各种活动,引人注目。如果说首任驻日使臣何如璋及参赞黄遵宪是早期球案交涉的重要参与者,那么,第二任使臣黎庶昌则是重议球案时期的代表人物。自光绪七年秋第一次赴任,至光绪十六年底第二次出使回国前夕上奏清政府论琉球问题,黎氏议球案,前后达10年时间。 相对于首届驻日使团与中日早期琉球交涉的研究而言,黎庶昌与球案关系问题的研究数量不多,主要有伊原泽周先生《从“笔谈外交”到“以史为鉴”——中日近代关系史探研》和西里喜行先生《清末中瑠日関係史の研究》中的相关章节。尽管研究的对象、主题及视角相似,但两位先生的研究颇有分歧之处。除史料运用的差异之外,结论亦有所不同。伊原先生认为,黎庶昌二度出使日本,对日外交始终以琉球案与朝鲜两大问题为重点。其琉球解决案遵循着一条一以贯之的路线,那就是琉球朝鲜一并解决论:或者以琉球案为条件去解决朝鲜问题,或者以朝鲜为条件去解决琉球案问题。最后,由于日本方面“竭力避免把琉球案与朝鲜问题混合一谈”,而“终未达到所望”,走向“中日携手相助以抗沙俄”。① 西里先生则认为,黎庶昌的对日外交策略,遵循着一条由日清关系的紧张及“球案办法”的摸索——琉球复国·朝鲜永久中立——琉球放弃·朝鲜保全和日清同盟设想的路径,黎庶昌先是要求琉球复国,最终选择放弃琉球。② 两者结论的分歧可谓不小。西里先生长期从事琉球研究,其所谓“放弃琉球”论是黎庶昌琉球策的结论,更是引人注目。 本文拟以甲申事变为界,就黎庶昌琉球策略的形成、背景及其影响作一较系统的考察,试为黎庶昌在琉球问题上的立场及其与朝鲜问题的关系尤其所谓黎庶昌的“放弃琉球”论提供一个较为广阔的理解背景,以求教于时贤方家。 一 甲申事变前“存球祀”之努力 光绪七年三月初七日(1881年4月5日),黎庶昌被谕命为出使日本大臣。九月二十八日,黎庶昌临行陛见,慈禧太后特意提到“琉球案还没有了”。③ 数月后,他又前往金陵拜谒两江总督刘坤一,询问琉球案的处理意见。刘坤一“谆谆以中国若因球案与日本肇启兵端,殊属不值为言”。④ 十二月初一日,⑤ 黎庶昌肩负结球案的使命,自上海启程前往日本,同月初五日抵长崎,十三日至神户,二十一日至横滨,二十六日抵东京,与前任使臣何如璋办理交接,次年正月初五日(1882年2月22日)呈递国书。 黎庶昌出使时,正值中日琉球谈判中止不久。光绪五年日本“废琉置县”后,经美国前总统格兰忒(U.S.Grant)调停,日本于光绪六年夏秋之际令驻华公使宍户玑,以其提出的二岛均沾案为基础,⑥ 与清政府进行了数月之久的谈判,但终因清政府拒绝接受该案而停滞。次年二月初,宍户玑自弃所议回国。清政府拒绝批准二岛均沾案的理由,并非因为一体均沾一条“非必不可行”,而是因为“中国以存球为重,若如所议划分两岛,于存球祀一层未臻妥善”。⑦“存球祀”显然是这一时期清政府处理琉球问题的基本原则。 否定二岛均沾案后,应采取什么样的新对策,清政府没有明确主张,只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再与日本使臣悉心妥商,俟球案妥结,商务自可议行”。⑧ 当时京师的清议及一般的舆论都有主张用兵者,⑨ 但鉴于武力准备不足,只能先将注意力集中于筹备海防,外交努力无疑仍是首选的有效的途径。在此期间,琉球国在北京、东京等地的人士向清政府及中国驻日使馆请求复国的请愿一直不曾终止,不少琉球国人还源源不断逃到中国。这一切至少促使清政府方面在球案问题上不能太过怠慢。在此背景之下,黎庶昌开始了清政府“存球祀”方针下的一系列外交努力。 (一)割南岛附首里案 黎庶昌提出的第一个“存球祀”的方案是割南岛附首里案。具体而言,“割南岛以封琉王,并附益以首里王城,使得归其故宫,祀其宗社”。这一方案是通过李鸿章向日本方面提起的。黎庶昌抵任前,李鸿章已经开始与日本驻天津领事竹添进一郎会谈球案。前几次会谈,李鸿章所提方案均据清政府对外所宣称的琉球政策,如“将中南二岛仍给尚姓”(即格兰忒的分岛案)等,竹添则始终坚持宍户玑来华商议时的方案。⑩ 光绪八年二月十二日,竹添进一郎再次拜谒李鸿章谈球事,依旧坚持二岛均沾案,而这一次李鸿章则提出:“割南岛以封琉王,并附益以首里王城,使得归其故宫,祀其宗社。此外日本所已并踞者,一任日人为政,但须坚明约束,日后不得再占一步。”(11) 这正是抵任不久的黎庶昌提出的割南岛附首里案。 黎庶昌提出割南岛附首里案,是基于他对先前二岛均沾案的否定。在致总署复信中,他说:“……分割二岛,球人未必感恩,日人且有德色。而在我又将酬以一体均沾,似不合算。”(12) 这与李鸿章及清政府的主张是一致的。 对于这一新的策略,李鸿章尽管向日方提出,但实心存疑虑。会谈中用“引逗”一词可见其态度,事后致总理衙门的信中,他进一步指出,首里王城“似较那霸尤稍繁庶,日人必视为奇货。即允交出,而形势相逼,遇事侵陵,琉王亦未能久存”。他认为,据当时的情势,不独复国立君一节本难办到,即使责令日本割首里一城与之居守奉祀,“亦恐难行”。对于黎庶昌同时还提议的请清政府制定一个“决定不移办法”,李虽认为是“正论”,但也感到有难处,认为“与外人交涉,欲其速了,在我虽有决定不移办法,在人亦必有决定不移办法,两不移,则两不结矣”。他抱持希望的是当时传言的日本将派人来议之说。然而,这一希望也被竹添预言为难办,说如果中国方面坚持李鸿章提出的方案,日本方面“决不派人”。为此,李鸿章只能向清政府提议,待何如璋回国后,由总理衙门酌商办法。(13) 将处理球案的重任交到总署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