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轺指掌》与晚清外交的近代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傅德元,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傅德元,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星轺指掌》是晚清刊印的第一部专门介绍西方外交制度的国际法译作,影响深远。但关于它的外文原书及其作者情况,中文版最早刊行年代,以及对当时中国外交事务究竟有何作用等,还不甚清楚。以中、英、法文材料经考证而知,翻译时依据的外文原书为德国查尔斯·马顿斯所著法文版《外交指南》,中文版最早刊行于1876年,由同文馆学员联芳、庆常翻译初稿,贵荣、杜法孟稍加润色,最后经总教习、美国传教士丁韪良校核定稿。此书首次将西方近代外交制度系统地介绍到中国,包括国际关系准则,各国外交机构、使臣、礼仪规范等,还介绍了西方民主思想和政治制度。毋庸讳言,其中有宣扬领事裁判权的消极内容,但从总体上看,毕竟填补了晚清国际法及外交学著作的空白,许多内容对当时中国外交的近代化,特别是在派遣驻外使臣、处理外交事务等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对先进中国人思想观念的开放,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 (2006)06—0074—08

      《星轺指掌》是清光绪初年继《万国公法》刊印后,美国传教士丁韪良与同文馆学生合作翻译的第一部专门介绍西方外交礼仪制度的国际法著作,它的翻译刊行,将晚清外交近代化及对国际外交礼仪制度的掌握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一

      丁韪良(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1827—1916)于1869 年出任京师同文馆总教习兼公法学教习。他重视西方“实学”的介绍,同治十三年(1874)即提出译书计划,开列六条章程,呈请总理衙门批准在案[1](P64)。为了系统地向中国介绍国际法,使中国人了解并使用国际法,以利于对外交往,他表示将“陆续增译各国名家著作,俾中华文人学士虽未通习洋文,亦得窥泰西往来交涉之道,庶几对镜参观,不致为一国议论所囿从”[2](卷首“自序”,P1第2面),并着手翻译其他国际法著作,其中最早的是翻译《星轺指掌》。此书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考证和澄清。

      其一,关于《星轺指掌》翻译时所依据的外文原书,学术界的研究和叙述并不详尽。在《星轺指掌》卷首的“凡例”中,译者提及了原书情况。第14条称,原书“于道光初年初刊”,“原书行世既久,复经名士葛福根者重行刊印,加以注解”;第16条称,“原书分为二部,兹所译者首部”;第22条称,“是书原刊以法文”[3](卷首,“凡例”,P3—4)。以上材料表明, 《星轺指掌》所依据的外文原书为法文版,道光初年出版,后经葛福根作注并重印;原书分为两部,译出部分为首部。

      笔者在美国查阅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图书馆收藏的《星轺指掌》最早的1822年和1866年两种法文版原书。此书1822年在法国巴黎由Treuttel et wurtz出版公司出版,作者为Charles De Martens,简写书名为“Manuel diplomatique”,全名为:“Manuel diplomatique:ou,précis Des Droits Et Des Fonctions Des Aagens Diplomatiques; suivi D'un Recueil D'actes Et D'offices Pour Servir De Guide Aux Personnes Quise Destinent A La Carriere Politique”。全书624页,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10章173页,为叙述性内容;第二部分为附录,是各种文件汇编。1832年在巴黎再版,书名改为“Guide diplomatique”。1851年又在巴黎以法文出版,书名改为“Le guide diplomatique”。1866年,德国莱比锡(Leipzig)F.A.Brockhaus出版公司又以法文出版(应为第五版),书名与1851年版相同,作者名字为Le BN Charles De Martens,作注解者的名字为M.F.H.Geffcken,即《星轺指掌》中所写的葛福根。全书12章300页,无附录,只有一页勘误表。1822年到1866年版的书名虽不同,但简写书名的意思基本相同,可以翻译为《外交指南》。

      《外交指南》原书有以上版本,丁韪良等翻译时依据的是哪种版本呢?从内容上分析,书中第一卷第二章第二节叙述了日耳曼各邦于1864年派遣柏思为钦差大臣前往伦敦大会;第二卷第六章第一节记载了1859年和1861年,萨国君主改称意大利君主[3](卷一,P11第1面;卷二,P2第2面)。书中记载的事件到1864年,原书出版应晚于1864年。笔者又核对了目录,发现《星轺指掌》的章节编排与1866年法文版基本相同,只是此法文版为12章,而《星轺指掌》为14章,这与《星轺指掌》第十三章开头注明的“论领事原归一章,因过长,分为三章”的说法正相吻合,原书的第十二章分为《星轺指掌》的第十二至十四章。由此推论,《星轺指掌》翻译时所依据的外文原书,应为1866年德国莱比锡法文版。但如何解释《星轺指掌》“凡例”第18条中“原书第二部系各种文件程式,其国书、照会、信函、节略、条约皆有之”,而1866年版并无以上内容?笔者认为,“凡例”中所讲的各种文件程式, 应是指1822年版第二部分的相关内容,或1832、1851、1861年版中可能包括的第二部分内容(注:笔者未见到这三种版本)。

      其二,关于《外交指南》原书的作者。译者在“凡例”第13条中介绍说,“原书为布国马尔顿所著。按马氏不但博考诸家,融会贯通,且身膺公使,历有年所,故其撰述通使条例,见重于世。”[3](卷首,“凡例”,P3—4) “布国”在《星轺指掌》中经常出现,现在译为普鲁士,即后来的德国。在1822年和1866年法文版《外交指南》中,作者全名为Charles De Martens,有时写为Martens,Karl freiherr von,freiherr意为“男爵”或“贵族”,放在姓名中间,为习惯用法。按现代音译标准,Charles de Martens的中文译名应为查尔斯·D·马顿斯。 笔者查阅了美国英文版《新世纪人名百科全书》,在Martens,Baron Karl von(Baron与法文freiherr的意思相同)的条目下记载他1790年生于德国美因河畔法兰克福(Frankfort on the Main),1863年3月28日卒于德国德累斯顿(Dresden),曾任外交官,是国际法专家Georg Friedrich von Martens的侄子,著有“Guide diplomatique”一书[4](P2639)。以上材料证明,查尔斯·D·马顿斯是德国人,是《外交指南》一书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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