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大臣载洵访美与中美海军合作计划

作 者:

作者简介:
崔志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10年清朝海军大臣载洵访美和1911年中美海军合作计划,是晚清海军史和中美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这一事件具体揭示了在塔夫脱政府“金元外交”政策的指导下,美国的在华势力和影响不但在铁路和财政金融领域获得重大突破,而且也渗透到长期受欧洲和日本影响的军事领域;同时也表明随着东亚国际格局的变化,清政府在军事上开始改变以往一味依赖欧洲和日本的政策,转而寻求美国的合作与支持,将美国视为依赖的主要对象,体现了当时清政府意欲与美国结盟的外交意图。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07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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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晚清中美关系史上,宣统朝的三年(1909年至1912年2 月)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在这三年里,受新任美国总统塔夫脱(William Howard Taft)“金元外交”政策的影响,中美关系空前活跃。其中,“满洲铁路中立化”计划和湖广铁路借款以及币制实业借款作为当时美国“金元外交”政策的具体体现,得到几乎所有研究晚清中外关系史学者的高度重视。但令人遗憾的是,有关塔夫脱总统“金元外交”政策在中国军事领域的表现,则被国内学者所忽视。① 虽然有些研究晚清中美关系或研究晚清海军的著作提到1910年的载洵访美,但都只知有其事,而不知其详。② 有鉴于此,本文根据美国国家档案馆出版的“1910—1929年国务院有关中国内部事务档案”缩微胶卷中的相关档案③,对这一历史事件作一解密,并揭示其历史意义。

      一、访美之前的订舰大战

      载洵访美之所以引人注目,首先与当时清政府重振海军计划有着直接关系。清朝海军在中日甲午战争遭受惨败后,一度一蹶不振。但随着日俄战争之后国防和海权思想的增强,发展海军重新得到清政府的重视。1905年因两江总督周馥等的建议,清政府批准将南北洋海军合为一军,统归北洋海军广东水师提督叶祖奎统领。1907年练兵处提调姚锡光奉命就整合旧有舰队和筹措经费重振海军的长远规划提出具体方案。1909年摄政王载沣掌权后,不但自任陆海军大元帅,而且同时任命其弟载洵和海军提督萨镇冰为筹办海军大臣,负责设立筹办海军事务处。年轻气盛的载洵甫一出任,即宣布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发展海军七年规划,计划在整顿各洋旧有各式兵轮的基础上,在第3至第7年的5年里,添造头等战舰8艘,巡洋舰20余艘,各种兵轮10艘,编制第一、第二、第三各队水鱼雷艇;编定北洋舰队、南洋舰队及闽省等各洋舰队;成立各洋军港和船坞;设立海军大学,等等。8月13 日清政府批准这一计划,并根据载洵等人的建议,令度支部及各省分筹开办费1800万两。④ 9月,载洵、萨镇冰即前往英国、德国、意大利和奥匈帝国等欧洲国家考察,分别向这些国家表达了订购各类战舰的意愿,于1910年1月取道西伯利亚,乘火车回国。

      清政府发展海军和准备向欧洲国家订购军舰的动向,立即引起当时积极发展对华关系的美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载洵一行甫一归国,美国政府即通过驻华公使馆邀请他立即访问美国,但由于当时清政府已安排陆军大臣载涛出国访问,载洵表示不能按美方所定计划出访,可能推迟至7月份访问美国, “因为二个亲王同时都不在国内是不合适的”⑤。

      同时,美国的有关制造商也密切关注清政府采购军舰的情报,希望能从清政府那里获得订单。还在1908年间,纽波特纽斯造船公司(Newport News Shipbuilding Company)在风闻清政府有向国外订购军舰的计划后便毛遂自荐,给外务部写信,推荐和介绍该公司的一位技术人员担任清政府在美国订造军舰的监工。⑥ 1909年初,纽波特纽斯造船公司在华代理商茂生洋行(American Trading Company)的梅里美(William L.Merriman)由在华美国传教士丁家立(Charles D.Tenny)陪同,拜访陆军部尚书铁良,从铁良那里获得允许纽波特纽斯造船公司参与投标中国订购军舰合同的口头承诺。⑦

      为获得造船订单,一些制造商还直接寻求美国政府的帮助和支持。1909年11月间,伯利恒钢铁公司(Bethlehem Steel Company)致函国务院,提请美国政府注意英国政府和造船公司对载洵访英所给予的隆重接待,指出各国政府都在帮助本国私人公司获得外国军火合同,国际军火合同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非正式条约”,希望美国政府也为他们获得中国的军火合同提供帮助。⑧ 对伯利恒钢铁公司的这一请求,海军部长迈耶(George von Lengerke Meyer)明确承诺在载洵使团访美期间海军部将提供实际帮助。⑨

      1910年5月7日,马萨诸塞州的富尔里弗造船公司(Fore River Shipbuilding Company,Quiney,Massachusetts)总裁鲍尔斯(Francis T.Bowles)也致函国务院,声称收到其在中国的代理人的来信, 清政府已与英国一家公司签订了一艘造船合同,另一艘造船合同将给德国一家造船公司,要求美国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加以阻止。他抱怨清政府不通过投标便将第一份造船合同给予英国公司,使美国公司将来参与竞争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指出:“从将中国的生意转到美国这个观点来看,我认为将这艘训练船的订单给予英国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情。虽然这笔合同的数额不是很大,但它是有利可图的,并且它会给英国提供使中国官员和年轻官兵熟悉英国最近各类军械和弹药的机会,从而不但对各类军械产生感情和偏好,而且对所有被装备在兵轮上的海军配件也产生感情和偏好。因此,这项工程便为后来更为重要的发展奠定了基石。”⑩ 在收到富尔里弗造船公司的来函后,代理国务卿威尔逊(Huntington Wilson)于5月12日致电驻华公使嘉乐恒(William J.Calhoun),指示他与外务部交涉,要求清政府在贸易权利方面平等对待美国公民,为美国公司参与竞争政府合同提供机会,宣称“美国政府向中国多次表示的友谊,应该为美国的公司和军械赢得公正的对待”(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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