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初现代意义的“文明”和“文化”概念的形成与社会化运行,无疑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学术界对此问题已有关注,但研究仍未能充分展开。① 本文拟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考察“文明”、“文化”两个新兴的核心概念词的出现、内涵的演变,并连带着揭示它与清末民初一些重大的思想运动之间的历史关联,也就是力图将词汇史、概念史和观念史的视野结合起来,去凸显这两个现代概念内涵及其在社会化实践中所直接附丽的某些现代性价值观念在晚清民初这一特定变革时期的认同关系与历程。 在西方,表示现代“文化”和“文明”概念的词汇,英文和法文字母组合基本相同,为culture和civiliz(s)ation。德文衍出稍晚,为kultur和zivilisation。据雷蒙·威廉斯研究,civilization(文明)一词早先出现在17世纪初期的英文中,最迟至1772年,它所包涵的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两方面的社会进化、发展成就等现代含义已逐渐趋于稳定。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它最终流行开来。法语中的情形与此相近。② culture(文化)一词源自拉丁语中的cultura,最初的含义主要是耕种和栽培,同时附带一点尊敬和崇拜的辅助义。在英语中,culture作为表示抽象过程或这一过程成果意义的独立名词,到19世纪中叶以前还谈不上流行。在法国,culture一词出现于18世纪中期,与civilization几乎同时,且一开始两者间的关系就相互缠绕。这一法语词18世纪末传入德国后,先是被改造成cultur,进入19世纪又变成kultur,其含义与civilization相同:首先表示变成“开化的”(civilized)或有教养的(cultivated)之一般过程的抽象意义;其次表示由启蒙历史学家建立起来的那种“文明”含义,即18世纪流行的那些普遍历史文本中用以描述“人类发展的世俗过程”之概念含义。③ 在整个19世纪的西方,“文化”和“文明”两词意义和用法非常相近,且混淆不清。两者的逐渐区分,最早可能受到德国文化民族主义的先驱赫尔德(J.G.Von.Herder)以及他之后一些浪漫主义思想家的影响。如赫氏就特别热衷于每个文化的“精髓”和“情致”,强调不同文化内在的价值标准之合理性。这种强调,事实上逐渐导致了其后德国思想界对内在的文化(culture)和外在的文明(civilization)两种概念的分立。也就是将“文明”视为外在的、包括物质器技等在内的概念,而将“文化”视为内在的、精神的概念(早期也曾经有过相反的用法)。④ 这种区分与德国早先相对于英法为后进国家有关,后来也影响到英法美等其他西方各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此种分别在西方更趋明显和稳定。与此相一致,那种视“文化”为文学、艺术、历史和学术等之类事物的观念,也逐渐发展起来。在英语中,这种我们称之为“狭义文化”的文化概念之使用,雷蒙·威廉斯在《关键词:社会和文化的词汇》中指出,“它的出现实际上相对较晚”,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发展,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⑤ 这种狭义的“文化”概念的兴起不仅同民族主义有关,也是新兴的人类学发展的结果。至于后来至今作为各种专门化学术领域里特定术语的“文化”概念之特殊内涵,则已不是本文所欲把握的内容。 与西方类似,在中国,“文化”和“文明”二概念也经历了一番历史的演进,才具有了其现代意义。据笔者所见,现代“文化”概念在中国的形成约略经历了甲午以前的酝酿、戊戌时期及稍后几年“广义文化概念”也即“文明”概念的确立和广泛传播,以及新文化运动时期“狭义文化概念”勃兴、与“广义文化概念”并行的三个阶段。换言之,现代“文化”概念在中国的形成不仅有前后的阶段性,在内涵认同上也有过不同的层次之分,特别是早期曾经历过一个与名词意义上的现代“文明”概念基本重合的历史过程。这一点十分重要。传统的“文化”一词只有经过包容进化理念和物质、军武发展在内的“文明”概念内涵的转换,才有可能进入其真正的现代狭义形式。而现代“文明”概念在中国的流行,总体说来要比“文化”概念略早。“文明”的进化观,“文明”各组成部分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必须连带变革与综合推进的时代意识及其直接携带的一系列现代性价值观念之勃兴,实构成为戊戌维新运动以及此后一系列变革的重要思想基础。惜目前的戊戌思潮史研究,尚未将此一时期的急剧变革同“文明”这一核心概念的关系纳入分析之中。而与此相关,民国初年,狭义“文化”概念的形成及与广义文化概念的并存这一思想史现象的出现与意义,尤其是与“新文化运动”的关系,至今也仍未能引起学界应有的重视。 现代“文明”和“文化”概念得以在清末民初出现、形成、广泛运行或实践,自然与西方现代语言新概念和观念的直接传播或经由日本的转播相关,同时又与晚清中国屈辱历史密切相联。就实质而言,它乃是中国人在反抗外来压迫和寻求自强独立的过程中反省与改造传统、学习西方和日本的现代思想观念之结果,是观念传播和清末民初社会现实互动的产物。在这一过程中,新型知识分子群体开始形成并成为社会舆论的主导力量,文化传播业也有了空前的进步,这些均为此一现代概念内涵及其在实践中所直接导致的价值观念之社会认同创造了条件。民族的精英有了现代“文明”概念的自觉,也就有了对文化的现代选择和批判。各种“文化问题”于是受到知识分子阶层的普遍重视和讨论,“文化论争”逐渐此起彼伏。中国文化史的发展这才开始进入到自觉的“现代”阶段。 一、中国传统的“文明”、“文化”概念内涵与现代意义的异同 中国传统“文明”或“文化”两词虽缺乏整体意义上的现代概念内涵,但却明显存在着与之相通的一些因素。作为中国古色古香的词汇,这两个词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如《易经》中就有“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周易·贲·爰传》)等用法。王弼注曰:“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与“文明”相较,“文化”一词的完整出现要稍晚,西汉刘歆在《说苑·指武》中的“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是人们熟知的较早用例。⑥ 在中国古代,所谓“文明”乃是“文”之“明”,即文教昌明、发达之意;“文化”则是以“文”去“化”之,即与“武化”相对的文治教化。就“文化”的那种“业经教化过了”的结果之义而言,其含义又与“文明”一词有近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