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06)06-0169-06 自唐代孔颖达主编《毛诗正义》,首倡“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之后,关于《诗经》中只有“风”、“雅”、“颂”三体诗,而没有“赋”、“比”、“兴”三体诗的主流见解,在《诗经》学史上统治了一千余年。但笔者认为,这种认识与《诗经》现存文本的实际情况并不相符。以笔者的见解,现存《诗经》文本中,应是风、雅、颂、赋、比、兴“六诗”俱全的。现具论如下。 一、《诗经》学史上对《诗经》中“六诗”的误释 《周礼·春官宗伯第三》上有这样一段著名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而“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① 这是古典文献中最早将上古诗体分为六类的记载。因为有此记载,战国以后的诗歌研究者就开始在经典诗歌选集《诗经》中进行“诗体”的研究和分类,试图找出二者的对应关系。其中,以《毛诗故训传》(以下简称《毛传》)最为引人注目。然而,自《毛传·诗序》出现后,对《诗经》中“六诗”的解读逐渐开始误入歧途。因为《诗序》不仅明确认为《周礼》中的“六诗”即在《诗经》之中,而且首次将“六诗”改为“六义”,它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在这里,虽然风、赋、比、兴、雅、颂与《周礼》中“六诗”的顺序一致,但“六诗”变成了“六义”;同时,对“风”、“雅”、“颂”作出了相当详细的解释和发挥,而对“赋”、“比”、“兴”却未作深入细致的理论阐释。这客观上开了将《诗经》中的诗歌类型与《周礼》的记载相矛盾的先河。《毛传》还在《诗经》中的160篇诗歌首章次句之下,首次标上“兴也”的字样(也有少数标示在首句或第三、四句之下者);至于另外145首,哪些是“风也”,哪些是“赋也”,哪些是“雅也”,哪些是“比也”,哪些又是“颂也”,却一首也没有标示。从此,对《诗经》中的诗歌应如何分类,以及对《周礼》中“六诗”应作何解,在阐释上开始产生混乱。东汉末年,古文经学大师郑玄撰成《毛诗传笺》、《毛诗谱》,对《毛传》中包括“六义”在内的许多《诗经》学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阐发,《毛传》由此大兴于世。然而,由于郑玄在“笺”、“谱”《毛传》中采取了“毛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②的态度,遭到了三国今文经学大师王肃的全面批驳和否定,由此,关于“六诗”、“六义”等相关问题的讨论愈加南辕北辙。之后,刘勰在《文心雕龙·比兴第三十六》中试图对《毛传》中只标“兴也”而未标“风也”、“赋也”、“比也”、“雅也”、“颂也”这一现象作出理论上的解释,他说:“《诗》文宏奥,包蕴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岂不以‘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哉?”③言外之意,“赋”可以包括在“风”里,而“比”与“兴”的区别也不大,所以毛公在《诗传》中只阐述“风”、“雅”、“颂”和“兴”亦未尝不可。而与刘勰同时代的钟嵘则又在《诗品·序》中说:“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④如果说,先秦时代的“六诗”先由汉儒变为“六义”,而后在“诂训”中只留下了“风”、“雅”、“颂”、“兴”四种;那么,到了六朝刘勰和钟嵘这里,“六义”蜕变成了“三义”。至此,就连对风、雅、颂、赋、比、兴的定义和概念的理解,也莫衷一是了。 隋朝出现了刘焯、刘炫两位《诗经》学大师,在自己的著述中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隋书·儒林传》对二人评价甚高。然而,在初唐经学家眼里,二刘“负恃才气,轻鄙先达,同其所异,异其所同,或应略而反详,或宜详而更略。准其绳墨,差忒未免;勘其会同,时有颠踬”⑤。在这样的学术气氛下,以初唐“凌烟阁二十八学士”之一的孔颖达为首主持编纂的《毛诗正义》问世了。由于《毛诗正义》被列入唐太宗诏书所颁《五经正义》之一,并被列为科举取士的标准化教材,从而成为大唐政府颁布的一部官书。因此该书在唐代影响之大,到了“终唐之世,人无异词”(《四库全书总目》)的地步。而《毛诗正义》中关于“‘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并得为‘六义’”⑥的论断,从此定为一尊。尽管南宋出现了另一位《诗经》学改革大师朱熹,对《诗经》中许多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独创性见解,但对《诗经》中的“六诗”问题,却一本孔颖达之说而引申之。在《诗集传》中,朱熹明确提出:“‘三经’是赋、比、兴,是做诗底骨子,无诗不有,才无,则不成诗。盖不是赋,便是比,不是比,便是兴。如《风》、《雅》、《颂》却是里面横串底,都有赋、比、兴,故谓之‘三纬’。”⑦然而,无论孔颖达也罢,朱熹也罢,对《周礼》中“六诗”如此平行而又错综排列的根本意义,都没有提出令人信服的论述。尽管如此,孔、朱二人把“风”、“雅”、“颂”视为《诗经》中的不同诗体分类,把“赋”、“比”、“兴”视为作诗的艺术手法的见解,却从此成为主流观点。如明末清初大学者黄宗羲就明确赞同“六义”以“风”、“雅”、“颂”为“经”,以“赋”、“比”、“兴”为“纬”;清代另一位《诗经》学家方玉润对《诗经》中“六诗”的解释,仍认为“今日折中是非者,惟在《序》与《集传》而已”⑧;现代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认为:“‘风’、‘雅’、‘颂’以性质言,……是为《诗》之三经;‘赋’、‘比’、‘兴’以体制言……是为《诗》之三纬”⑨。直到当代,这种雷同的观点一致占统治地位。 但是,一种观点长期成为主流见解,并不意味着某一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也并不意味着没有不同的见解存在。以现代为例,朱自清先生就不认同“三经三纬”说,他明确提出:“‘风’、‘赋’、‘比’、‘兴’、‘雅’、‘颂’似乎原来都是乐歌的名称,合言‘六诗’,正是以声为用。”⑩当代《诗经》学著名学者萧华荣先生也认为:“《春官》明言‘六诗’,同篇又有‘瞽矇掌九德、六诗之歌’的记载,则‘赋’、‘比’、‘兴’与‘风’、‘雅’、‘颂’一样皆为诗体。”(11)因此,他又一次发出了这样一个《诗经》学史上的千年疑问:“至于‘赋’、‘比’、‘兴’三诗何所指,为什么不见于今本《诗经》,甚至在其他先秦典籍中也毫无踪迹?这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问题,笔者不敢臆断,只得存而不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