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风”讳为“国风”说献疑

作 者:

作者简介:
熊良智,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四川 成都 610068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有“邦风”之名,不少学者以为传世文献中“国风”乃为避刘邦之讳所改。但是,结合出土文献和汉代避讳成例,可知汉讳尚疏,而且汉代以前已见称引“国风”,则“邦风”讳为“国风”之说当有可商榷之处。


期刊代号:J2
分类名称: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
复印期号:200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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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6)06-0160-05

      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的整理,为《诗经》研究提供了一批前所未有的文献,涉及了《诗经》学中许多重大的问题。其中仅“邦风”的称名,就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而传世文献则称“国风”。于是,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几乎众口一词地推测认为,《诗经》“邦风”之名变为“国风”,是汉儒为避刘邦讳①,甚至还有学者提出更加具体的时代。[1]汉人为刘邦避讳,汉代典籍多有所见,但也有不少文献并未避讳,“邦”、“国”二字并用、互用、连用的文献也并不少见,况且“国风”之名在汉代以前已见称引。笔者在此不揣冒昧,略作梳理,以申己见。

      一、“国风”称名的时代

      “邦风”在传世文献中改称“国风”,一般学者主要是依据汉人“讳邦之字曰国”的成例而作的推测,并无详细论证,只有周建江先生《邦风·国风》一文可称专论。周先生的文章在与一般学者共同的讳邦为国的立论基础上,又进而指出:“将‘邦风’改为‘国风’的做法乃是汉代今文经学家的一家之言”,“汉武帝时,独尊儒术,《诗经》的‘风’诗被称为‘国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国风好色而不淫’的提法就是最好的证明。”[2]《史记》说法的原委,此可不论。这里仅就涉及本文关于“邦风”改为“国风”为今文经学家一家之言,自然也就牵涉到“国风”称名是否在汉武帝的时代而进行讨论。

      传为今文经学的“三家诗”早已亡佚,后世虽有不少整理、辑佚的著作,多残缺不全,未能见出原书全貌,更无“三家诗”最早称名“国风”的文献证明,况且,现存“三家诗”遗说中,不避“邦”字也常有所见(详后)。今传世文献“毛诗”保存完整,汉武帝时虽未列于学官,但河间献王已“立毛氏诗”博士。按古人所叙“毛诗”学术渊源,皆由孔子删诗,子夏传授而来[3],与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的分类编排正可相互印证,虽有学者以为编排顺序相反[4]。而且,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观乐所叙类别,顺序先后相合。季札评诗有这样的记载:

      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

      季札既称“风”,称“国”,可知虽未见“国风”之名,则“国风”之义实已包涵其中。特别是证之安徽阜阳汉简,可知《诗经》已分国编排,则《诗》有“国风”早在武帝时代以前,更不是今文经学家的一家之言。阜诗整理者指出:“《国风》每国之诗后标明在右方某国”[5]。比如在邶诗后,有S051简载:“右方北国”,在郑诗后,有S098简载:“右方郑国”。阜诗的标注与今本“毛诗”基本相同,如《邶风》标明: “邶国十九篇七十一章三百六十三句”,《郑风》后标明:“郑国二十一篇五十三章二百八十三句”。据发掘报告,阜阳汉简出自汉汝阴侯夏侯灶之墓,夏侯灶卒于汉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因此阜简《诗经》的抄写决不会晚于汉文帝十五年,或其时代更早,其简S097载《郑风·溱洧》有“印亓盈誒”字样[6],不避惠帝名讳。学者经过整理研究又认为:

      《阜诗》文字残剩不多,三家《诗》亦是片言只语,所以不可能进行全面的比勘。但是,仅仅根据以上材料,我们已经可以认定,《阜诗》大概不会属于鲁、齐、韩三家中的任何一家。[7]

      据此,则所谓“汉武帝时,独尊儒术,《诗经》的‘风’诗被称为‘国风’,”并认为是“今文经学家的一家之言”,无论证之传世文献或出土材料,都是值得商榷的。而且,今文经学家认为“国风”的提法原出于淮南王刘安《离骚传》叙,但刘安作《离骚传》是武帝即位初年之事,则《离骚传》中“国风”之称更在《阜诗》之后,况且,周建江先生文章也已指出“其源头则是《荀子·大略篇》”。

      二、汉代避讳举例

      汉人避刘邦讳,将“邦”改为“国”字,《史记》《汉书》等典籍中都有不少例证,但是,仍有许多不讳的例证。陈垣先生是研究避讳学的大家,他在《史讳举例》中就根据汉存碑文说过“汉时避讳之法亦疏”[8],这在宋代洪适的《石经论语残碑》中也指出过:

      汉人作文不避国讳,威宗讳志,顺帝讳保,石经皆临文不易。《樊毅碑》“命守斯邦”,《刘熊碑》“来臻我邦”之类,未尝为高帝讳也。[9]

      我们再看《谒者景君墓表》“史任之直,公□诰清,辟州从事,□邦之雄”,《冀州从事张表碑》“于来我君,亦邦之雄”,都不讳“邦”字。现在出土文献也有证明,1972年临沂银雀山出土的《孙膑兵法》第300号简载:“田忌问孙子曰:子言晋邦之将苟息孙”[10],第301号简也有相似记载。整理者分析银雀山汉简说:

      所出竹书的字体是属于早期隶书,估计是文景至武帝时期这段时间抄写成的。西汉时期避讳不严,这批竹简有时避“邦”字讳,有时又不避。“盈”(惠帝名)、恒(文帝名)、彻(武帝名)诸字,竹简常见。[11]

      长沙马王堆又发掘出土了战国至汉初的帛书,乙本《老子》讳“邦”字,甲本则不讳,《天文气象杂占》第2、5、7、10条占文皆不避“邦”字。所以唐兰先生还是认为“当时避讳恐尚未严,如帛书《五星占》,所记迄于文帝三年,却不避文帝名的恒字讳可证”。其中《老子》“甲本书法在篆隶之间,不避汉高祖刘邦的讳,可能是高祖末年或晚至惠帝和吕后时代抄写的”。[12]正因如此,汉人引《诗》、说《诗》,也常有不避。陆贾《新语·术事》载:“《诗》云:式讹尔心,以蓄万邦”,《淮南子·缪称训》引《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汉书·刑法志》引《诗》“仪刑文王,万邦作孚”。陈垣先生也在《史讳举例》中引证过大量例子,但未肯定“此非避讳未尽,即后人以意改易者也”[13]。而清代学者周寿昌认为这类现象是后人回改所致。《汉书·刑法志》曾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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