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目标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价值意蕴及其实现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秀英,长沙理工大学研究员。

原文出处:
当代教育论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2
分类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复印期号:200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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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友爱,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和普遍价值,而且也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核心范畴。在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进程中,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塑造大学生诚信道德人格,促进大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意蕴。

      一、和谐社会目标下大学生诚信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价值意蕴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构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和基本价值诉求。人的全面发展首要的是人的道德素质的提高,而诚信是人的道德素质的基础和核心。大学生能否养成良好的诚信道德品质,对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1.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具有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意蕴

      诚信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厚德载物、诚实不欺、恪守信用构成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素称“礼仪之邦”的中国,大力建设诚信文化,努力弘扬诚信精神,是构建当代民族精神的题中应有之义。诚实守信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培育大学生的诚信精神,能有效地促进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具有塑造大学生和谐人格的价值意蕴

      人自身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人是社会的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是人的个性和谐,也就是人格的健全和谐。只有人实现了自身的和谐,具有了和谐的人格、健全的心理品质,才能使人对生活充满激情,对社会充满诚信,对他人充满友爱,对正义充满渴望,对自然充满热爱,从而自觉维护法律、维护公平、维护社会秩序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唯有如此,和谐社会才能牢固地建立起来。诚信作为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作为立人之本,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人品修养,道德历练,是做人的基础性道德规范和根本准则。在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更应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培养大学生诚信人格,使大学生做到“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达到“诚”的内心道德体验和价值诉求与“信”的外在道德践履和价值认知相一致,从而铸就大学生和谐人格。

      3.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具有培养大学生良好心理品质的价值意蕴

      良好的心理品质是实现人自身和谐的重要价值目标。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诚信是人们渴望尊重的一种心理需求,是一种积极的精神状态和处世心态,一种崇高的道德境界和伦理情感。诚信可以使人产生愉悦的情感体验,不诚信不仅会使自身产生紧张和压力,而且会使他人产生紧张和压抑。大学生不诚信行为就其本质来说是个体成长的内在问题,是对社会现实的非理智思考和选择,是一种心理不健康的表现。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特别是在教育过程中发挥心理学教育优势,强化大学生对诚信价值的心理体验,巩固大学生对诚信价值的心理认同和信仰,不仅能为大学生诚信人格的塑造铸就健康的心理平台,而且能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

      4.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具有为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和谐人际关系的价值意蕴

      人际之间和睦相处、友爱互助、共生共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价值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仅仅依靠法律和制度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道德的力量。诚信作为建立在高度自觉、完全自律基础上的为他人为社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的一种契约意识和责任意识,是人际交往的基石,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人际交往以诚信为本,才能有良好持久的人际关系。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不仅能为大学生和谐发展、健康成长创设心情舒畅的环境和氛围,而且有助于培养大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大学生生活的环境,如果缺乏诚信,不仅人际关系冷漠、紧张,而且会使人不愉快,心情烦乱,产生恐惧、焦虑、怀疑的情绪,势必影响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影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培养大学生诚信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铸就大学生诚信品质,有利于大学生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大学生和谐发展。

      二、和谐社会目标蕴涵促进大学生诚信教育相关要素和谐统一的价值意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富有时代意义的新课题,其目标蕴涵强烈的和谐意蕴,给创新大学生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相关要素的和谐统一性,提高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以深刻的启示。

      1.促进大学生诚信教育手段与目的的和谐统一

      诚信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手段,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反思大学生诚信教育,其实效性不强的原因之一是把“诚信”当作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仅仅从诚信受益这个角度来认识诚信价值,来强调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无疑会淡化诚信的价值和其丰富的内涵,淡化诚信教育中道德因素的含量,最终是难以达到诚信教育的目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终极性价值,同样诚信也是一种终极性价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蕴涵诚信教育的最终价值目标,即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使当代大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因此,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既要认识到诚信是达到其他目的的手段,又要看到诚信本身是目的,实现手段与目的的和谐统一,从而培养大学生为诚信而诚信的高尚品质。

      2.促进大学生诚信教育双主体和谐统一

      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必须发挥人的主体性,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诚信存在于社会伦理和个体道德两个层面,具有道德主体性的内涵,即诚信是外在规范性、约束性与内在主体性、能动性的统一。诚信道德的主体性特征决定了诚信教育必须依赖于道德主体内在的价值建构。然而在大学生诚信教育过程中,往往把大学生当作受教育的客体,被动地接受诚信知识传授和诚信教育管理,忽视大学生在诚信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性,没有让学生感受到主体能动性发挥所带来的成功与愉悦,其结果也就收效甚微。在实施大学生诚信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是相辅相成、互为影响、不可分割的两个主体。教师既是诚信道德的教育者,又是诚信道德的实践者。教师在诚信教育中要发挥好主体和主导作用,首先要成为宣扬诚信的良好表率,成为诚信的典范,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以高尚的人格影响学生,以诚信的实践感化学生,才能培养出具有诚信人格的人才。同时要注重发挥大学生在诚信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性,引导大学生认同诚信价值、自主建构诚信品质,实现大学生诚信教育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双主体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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