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物流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莹,北京科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副教授; 何维达,北京科技大学产业经济学教授、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北京 100083

原文出处:
改革与战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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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物流是指为满足用户需求和实现农产品价值,以脱离农业生产领域的农产品为中心而发生的一系列物质运动过程和相关的技术信息流动过程及组织、物流管理等活动。它涉及到农产品的运输、储存、加工、包装、装卸搬运、配送和信息管理等一系列环节,并将各个环节做到有效整合,实现农产品增值和完成组织目标。

      一、我国农产品物流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物流渠道较长、浪费严重。农产品的大宗物流一般会经过这样几个主要环节:生产者—产地市场—运销批发商—销地市场—零售商—消费者。在整个物流链条上,由于农产品未经加工的鲜销产品占了绝大部分,而这样多环节的流通链条,无论是在时间和流通效率上,还是现有的保鲜手段都无法适应农产品的鲜销形式,因此相当一部分新鲜产品由于运价、运力、交通基础状况和产品保鲜技术原因而损失巨大。当农产品集中上市时,物流不畅,加工能力不足,产销脱节严重,造成的损耗更为严重。据统计,我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为25%~30%,而发达国家的果蔬损失率则控制在5%以下,美国的水果蔬菜在物流环节的损耗率仅有1%~2%。

      2.农产品物流企业规模不大、人才缺乏。目前我国物流企业所提供的物流服务,多数以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重型机械及纺织服装行业为主,肉、乳、粮食农作物等的比例并不高。众所周知,我国农业采用小规模的生产和经营方式且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小型生产与大市场存在矛盾。而农产品的特殊性如季节性、难储存性和地域性使其物流环节相对于工业品或者家用电器都更难以实现。

      3.农产品物流主体不成熟、组织化程度低。农户主体在我国主要是以分散经营的小农户为主,但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也有一些规模经营的农户联合体。中间代理环节的主体比较多样化,既有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包括政府主导和自发组织的各种专业协会),也有各种不同规模的私营收购代理公司。产地批发商和销地批发商的主体主要是各种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购销商群体。我国农产品零售商的情况最复杂,包括各种农贸市场、规模大小的超市及综合性的零售店和地摊销售等。目前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约有5000多个,城镇乡村农产品集贸市场约8万个,年交易额约 4219.6亿元,是农产品商流与物流的主要载体。但是农产品交易仍以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模式为主,物流系统建设还很落后,因而是一种初级市场。

      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情况(按市场分,2005年)表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中国商务年鉴[M].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6,(23):39-40.

      上表显示,2005年在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中,综合市场方面农产品综合市场的数量超过工业品综合市场的两倍,摊位数和营业面积却都小于工业品综合市场。在成交额方面,农产品综合市场更是比工业品综合市场低1000多亿元。专业市场方面,蔬菜市场无论在市场数量、摊位数、营业面积,还是成交额方面,都比其他如粮油市场、肉食禽蛋等市场数量大,干鲜果品市场各指标数量也相对较高。同时,物流过程中的参与主体规模实力参差不齐,缺乏物流龙头企业。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而村镇相应的农业协会等组织机构数量不足,规模不够,不能有效地组织大规模的、长期的、固定的收购,农村的中介组织多是小打小闹的个体经营者,难以组织起较为完整的流通体系,也就难以形成规模经济。物流业又是个微利性行业,特别是仓储业、货运代理业毛利更低,只有4%~5%,即使按照九部委建议的3%的营业税率计算,税后利润也只有1%~2%,如果企业的规模偏小,是没什么竞争力的。

      二、我国农产品物流发展滞后的原因

      1.对农产品物流重视不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过去一段时期内,我国由于农产品供给不足;难以有效满足生产、生活所需,为弥补供需缺口,国家主要致力于如何增加农产品生产,而对流通领域的重视程度不够。以投入领域为例,国内大部分资金投向了农业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的资金不足;而在国外,农业生产环节投入比例只占30%,产后投入比例高达70%。我国铁路设施仍常年超负荷运行。我国的公路建设虽然速度很快,但运力还是远远不足。我国的高速公路和铁路只分别相当于美国的1/3和1/5,路网密度相差甚远。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更为薄弱,而鲜活农产品由于本身易腐烂变质的自然属性,对运输时间和条件又有很高的要求,如不能及时运出,将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

      2.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薄弱。当前大部分农产品的流通和交易活动都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乡村集贸市场承担,从理论上讲,这些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基本算是农产品供应链的主体。然而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处于较为原始的状态,大量的农产品从原材料供应到生产,再到农产品销售,整个链条还基本被分割为两段。一是“生产—流通”环节,即从农产到批发市场或集贸市场;二是“流通—消费”环节,即从批发市场或集贸市场到消费者。在两个环节的结合处,由于各个交易主体只注重和追求个人利益,注定了农产品供应链只能是一条断裂的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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