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外包:从随机结盟到战略联盟

作 者:
田宇 

作者简介:
田宇,管理学博士,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4
分类名称:物流管理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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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97年我国最早的第三方物流——宝洁公司外包物流给宝供物流企业以来,物流外包在我国发展快速,从早期的主要集中在快速消费品物流、家电物流已逐渐扩展到汽车物流、烟草物流、钢材物流、冷藏物流等。据2005年中国物流白皮书测算,2005年我国第三方物流整体市场增长超过20%,沿海省市甚至超过30%。但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合作强度不够、合作范围不宽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中国仓储协会连续6年的调查报告都显示,物流服务需求方很多情况下购买的服务主要是干线运输和合同仓储服务。我国第三方物流领军企业之一的宝供物流的近100个客户中全部是成品配送服务,没有一个是原材料采购当中的物流服务或生产过程中的物流服务。与此类似,同样也是领军企业的招商物流的100多个客户中仅有一家是生产物流服务,其余全部是成品配送服务。可见,目前我国的物流外包相当大程度上呈现的是随机结盟状态,还没有达到第三方物流所应该呈现的战略联盟状态,物流外包还没有作为一种有力和有效的获得战略优势的源泉发挥出它应有的效能。那么,如何使物流外包从现在的随机结盟状态进展到战略联盟状态?本文将从理论上剖析随机结盟的物流外包与战略联盟的物流外包的本质区别,提出通过契约机制使物流外包从随机结盟演化到战略联盟的观点,并构建物流外包契约机制的理论体系。

      一、随机结盟的物流外包

      罗勃特(Robert C Lieb)认为第三方物流、物流外包一般指的都是同一事物,它是单一承包商基于合同提供的综合性物流服务,他们提供至少两种以上的成捆或相联系的服务,而且有责任使用明显的致力于物流过程的信息系统[1]。尽管爱佛里克(Africk J.M)认为物流外包中物流服务需求方和第三方物流提供者的目标是为了达成一种开放、长期的企业关系[2],但由于物流服务需求方管理层担心失控、对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不信任、不愿意与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分享信息,以及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不能对变化的需求做出快速的反应、缺乏对物流服务目标的理解、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不愿为形成真正的合作关系而做出必要的行动等原因[3],库克(Cooke.J.A)注意到物流外包要实现长期的合作关系是困难的[4],米歇尔(A Michael Knemeyer)、鲁道夫(Rudolf R Sinkovim)等则认为物流外包中越来越呈现出随机结盟状态[5,6]。

      随机结盟是合作对策论中的一个概念。合作对策论认为,在由多个局中人参与构成的对策中,任一局中人愿意与其他局中人合作结成联盟的意愿并不都是一样的,每一结盟的形成对局中人而言所获得的效用也是不一样的。虽然某一结盟能形成,但该结盟对每个局中人的吸引力是不同的,有些局中人非常愿意参与该结盟,但另外一些局中人却可能反应冷淡。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某些局中人对结盟既没有兴趣,但也不反对结盟的存在,对结盟持可有可无的态度,因此,结盟的形成是随机的、动态的、相对不稳定的,结盟时刻面临解散的可能性。合作对策论就称这种随机形成的结盟为随机结盟。随机结盟中,有的局中人处于强势地位,有的局中人却只能处于弱势地位,合作双方的地位并不总是对等的。

      随机结盟的物流外包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1.合作伙伴的非惟一性。早期(在西方是上个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的物流外包中,由于合格的第三方物流提供者比较缺乏,大多数的第三方物流业务都集中在少数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上,物流服务需求方面对应的是稀缺的可供选择的合作伙伴,因此,物流外包的合作伙伴相对比较明确,但随着第三方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服务需求方面临的是众多可供选择的第三方物流提供者,此时,物流服务需求方越来越不倾向于外包物流给惟一的第三方物流提供者,而是外包给多个合作伙伴。

       2.合作时间的短期性。物流外包的合同时间一般都在1年左右,较少在3年以上。

      3.合作关系的竞争性。合作的双方一般总是围绕着某个仓库的仓储费率或者某条运输线路的运价而展开谈判过程,双方并没有从供应链的源头——最终的消费者出发而相互真诚地合作起来为最终的消费者创造最大的消费者剩余,而是彼此都把对方看成竞争对手,通过简单的成本转移来为自己谋取所谓的最大利益。

      4.外包内容的功能性。物流服务需求方并不是把包括仓储、运输、物流信息系统、物流网络重组方案在内的一体化的物流外包,而是把内部的某些周期性的、反复的物流活动或者功能,比如某个仓储中心、某条运输线路通过合同的方式转移给外部第三方物流提供者来运作。

      5.合作地位的不平等性。A Michael Knemeyer、苏萨尼(Susanne Hert)等认为随机结盟中的物流外包合作双方的地位并不总是对等的[7,8]。一般而言,当物流服务需求方面临更多选择的时候,它总是处于主导、支配的地位,即在对策中物流服务需求方是主导者(Leader),第三方物流提供者是跟从者(Follower)。

      可见,随机结盟的物流外包实质是竞争性的合作对策。合作对策论认为,在由n个局中人N={1,2,…,n}组成的对策中,给定N上的特征函数v,如果局中人i之间结成的结盟出现v(N)≤Σv({i})的情况,则称这个结盟是竞争性的合作对策或称非实质性的对策。随机结盟的物流外包中,合作的双方只是讨价还价的竞争对手,合作的结局不会出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情况。换言之,双赢的局面不会在随机结盟的物流外包中出现。

      二、战略联盟的物流外包

      战略联盟的物流外包简称物流联盟。鲍尔索克斯(Bowersox)定义物流联盟为一种双方都满足对方需求,共同分享利益、共担风险,并能为共同目标分享合作策略的持久关系[9]。可威(Kevin R Moore)认为物流联盟是第三方物流提供者与物流服务需求方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10],默汗默德(Mohammed A R.)则认为物流联盟是为了达到比单独从事物流活动所取得的更好效果,企业之间在物流方面通过合同形成优势互长,要素双向流动的伙伴关系[3]。通过结成战略联盟,企业间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紧密的联系,对物流设施、技术、人才等的共同利用,从而使物流服务需求方可以降低物流成本、减少投资,获得物流技术和管理技巧,提高顾客服务水平,取得竞争优势,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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