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宏观经济角度持续地理解、测算和发布国家物流成本数据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创新性、开拓性工作。目前,国内外对中国宏观物流成本已经有过种种估计和推测,但它们共同的特征是没有结合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物流作业实践,开发出一个适于分析中国宏观物流状况的专有模型。原因在于任何已有的宏观物流成本推算方法都会受到应用环境的约束,而中国的情况也不例外。 一、宏观物流成本推算方法分类 现在公布的宏观物流成本推算方法,从大的方面看,可以分为2种。 第1种方法,是以Heskett教授1962年在ATRF上发表的论文《宏观经济物流成本(Macroeconomic Cost of Physical Distribution)》为基础,并在实际应用中进行局部调整而形成的。它涵盖了与运输相关的基础设施投资成本和与商业运行相关的物流成本。从成本结构来看,宏观物流成本被分为三个部分,即运输成本、存货持有成本和管理成本。 在强调通过每年发布的官方统计数据来估计物流成本总量的重要性方面, Heskett的尝试堪称首创。实践证明,他的方法对于反映宏观物流状况的变化表现出良好的性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美国宏观物流环境的优化和物流成本与GDP比值的降低。正因为如此,英、日、韩等许多国家先后借鉴其思想,发展了本国的宏观物流成本测算模型。 第2种方法,是日本借助于从1955年开始总务省统计局每5年发布一次的投入产出表,再加上其他的统计和估测数据,制定的宏观物流成本推算方法。问题在于尽管投入产出表对产业门类的消耗关系描述地很完备,但是统计周期上5年才做1次;退一步讲,调查对象当年的投入产出情况即使是以简报形式公布也是在3年半以后,最终确定下来则要等到4年以后。因此,试图每年都掌握宏观物流成本的状况就比较困难。再者,使用投入产出表的数据推算宏观物流成本的方法如果仅在少数国家应用,那么与欧美各国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国际比较就会非常困难。 二、国内外关于中国宏观物流成本的估算实践 最早关注中国宏观物流成本状况的是一些国际组织和跨国金融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摩根·斯坦利亚太投资研究组、美智管理顾问公司等(注:宋则、常东亮,《中国物流成本前沿问题考察报告》,载《财贸经济》2005年第7、8期。)。它们放弃使用公认的论证严谨的Heskett方法和投入产出法,而依靠比较分析或行业调查得出在某一时点上的中国宏观物流成本数据,不仅缺乏基于时间跨度考察成本变动趋势的基础,而且其可信度也尚待实践检验。 2004年,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决定建立全国物流统计制度,并委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CFLP)负责此项工作(注:2004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社会物流统计制度及核算表式(试行)〉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409号),随即,CFLP编制了如《中国物流年鉴2004(上)》第 154-158页所示的宏观物流成本统计框架,依此计算出的社会物流总成本数据被有关部门和行业内外公开引用。)。随之,CFLP开发了一个简易的中国宏观物流成本统计框架,尽管以此得出的统计结果受到广泛关注,但是作为一个试行的行业标准,CFLP编制的统计框架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商榷。 第一,CFLP的统计框架参考了 Heskett方法的统计思想,但在三大成本门类下的子项目费用核算和成本归集方面,却出现了重复计算、随意归类的问题。例如,保管费用大项下的“配送费用”子项目,在CFLP的指标解释中是指用户根据需要,要求物流服务提供方完成对物品进行分拣、加工、组配、包装等作业,并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物流活动,所需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按照这个定义,配送费用实际上包括了流通加工和运输两种作业形式,所发生的费用应分别计入运输费用大项下的“道路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大项下的“流通加工费用”子项目,否则就会形成交叉重复计算(注:参考Heskett最早创立的宏观物流成本统计框架,为了避免发生在货物保管期间的企业内部搬运成本与运输成本出现重复计算,曾专门把这一部分从保管成本中予以扣除;各国的核算实践中都对此做相同处理。)。 第二,在CFLP的统计框架中,只给出了主要计算参数的数据来源,并没有关于数据处理的详细信息。考虑到中国的统计数据经常会有统计口径变化和数据可比性差的问题,如何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更能反映出一个统计框架的科学性和严谨程度。CFLP没有对每一个子项目的计算过程进行说明,而只是给出了最终的计算结果,在此吝惜笔墨的做法其实是不可取的。CFLP另一个特点是在数据来源上大量使用比率形式的行业调查结果。比如,在CFLP的统计框架中,计算保管成本所需的比率数据大多用流通环节的对应指标来代替,这种做法在理论上仍有争议。而行业调查的结果通常会比专门的统计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数据精确度差得多,因此在各国的统计体系中都尽量避免使用。 此外,在利用投入产出法计算中国宏观物流成本方面,国内也有相关报道。由南开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于2003年完成的《中国物流产业核算制度及统计核算体系研究》报告中,提到了对物流成本的计算可以利用投入产出法的原理。不过,该项研究仅限于从方法论角度提出的一种成本测算思路,并没有以实际的统计数据为基础,对宏观物流成本规模进行计算。为什么不作这样的尝试,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至少可以明确一点,始于1987年公布的中国投入产出表,其五年一度的统计周期对于宏观物流成本这项对时效性和连续性要求较高的指标来说显然是不够的。这也正是日本等国家放弃使用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