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城市工业本身一旦和农业分离,它的产品一开始就是商品,因而它的产品的出售就需要有商业作为媒介,这是理所当然的”。并且,马克思认为“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这是不言而喻的”。城市,因“城”而立,以“市”而兴。“市”的核心内涵是商品交换,商品交换最重要的功能是满足人们的生活消费需求。世界上可以有无工业的城市,但决不存在无商业的城市。商业交换的发达程度,往往是通过不断变革的“业态”及对应的消费者行为来体现的。 商业的业态表面上是由交易方式决定的,但更重要的是与生产水平、消费水平、城市建设与商业设施的水平,特别是支撑交易的技术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商业的业态从简单到复杂、从直接到间接、从人工到智能、从实物到期货、从现金结算到网络结算都各具形态,形形色色。 在《周礼·考工记》的城制中有“前朝后市”的记载,“后市”即市处宫后。汉代长安记载有九市,唐代长安有东、西两市,这些“市”的规模在现代看来都是比较大的,但数量少且集中。 在对商业业态的形式所作的相关研究中,国内外系统的阐述并不多见。周维国在《贸易经济学概论》中谈到,伴随新技术革命的兴起,贸易形式日新月异,展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1、产供销一体化,农工商综合经营,贸易与技术和服务紧密结合; 2、融资与销售、租赁紧密结合; 3、消费信用日益广泛; 4、超级市场和连锁贸易盛行; 5、信用卡和电子货币支付日趋增多; 6、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内部交易比重猛增; 7、期货贸易高度发展,出现期权交易; 8、信息革命,特别是信息高速公路出现,使电子贸易前途灿烂。 更进一步地,1998年6月5日,当时的国家国内贸易局发布了《零售业态分类》标准,把我国的零售业态按不同特性划分为:百货店、仓储式商场、购物中心、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和便利店等八种。 二、商业业态形式的演变 商业的本质是商品交换,交换越频繁,商业的发育程度就越高,组织形式就越多越复杂。当商品交换进入一定的阶段后,商业就必然从简单的市场中发展成为复杂的商业链,并在城市的社会再生产中的四个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起到“市场的血液”的功能。在经历了较长的历史过程之后,商业的形式从相对简单的“业种”期进入了高度发达的“业态”期。 (一)以街为市 这是经济发展初期的产物,也是现代城市建设的早期产物。在以第一产业农业为主导的社会中,商业经历了由行商到坐商再到业种店的演变过程。个体化的行商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卖掉手中的货物,买回需要的货物。后来,“坐商”诞生了,坐商已有了固定的商业店铺。随后又产生了我们现在的“业种店”。这种业种店基本是卖一种或一类产品,店前是销售场所,店后是加工、储存场所,即所谓的“前店后库”。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业种店”一直是商业零售业的主要方式,很多城市的市场就是按所卖商品的类别而被划分开来的,像米市、菜市、炭市、牛市、羊市等。由于每个市场分布在城市的不同区域,这种“商业制度”的限制,加上“业种店”的规模不可能太大,所以商业只能是热闹而不集聚、发达而不经济,所以,这个时代是一种“以交易为中心”的时代。 目前,在我国的商业活动中仍然存在这种业态模式,但已大多是在政府的引导下、在一些骨干企业的带头下或行业协会的支持下,在城市的一些街区集聚大批的同类商家和企业,集中经销同类商品,如百货、水、海产品、建材、药材、五金机电、汽配及服务、IT产品、手机电脑等等。绝大部分商家与企业都采用前店后库的方式,以小规模,多品种,小库存,多运输来应对风险,交易方式大多采用现金现货。而市场管理方靠出租店铺经营,并提供物业简单服务。由于经营成本低,直接交易、取货及时、易于比选等特点,与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消费水平相适应,也与早期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相适应,在许多城市都有过不少的这类“以街为市”的业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它的许多问题,如城市形象差、商家工作生活环境差、交通状态混乱、噪音污染大、治安问题多、大宗交易风险大等逐渐暴露出来了。 (二)入场经营 工业革命带来的机器大生产使得第二产业成为社会经济的主导。一方面,丰富的商品需要新的销售方式;另一方面,城市的工人群体迅速扩大带来城市的转型。城市发展的转型、集聚能力的强化,为城市大规模销售机构的诞生培育了土壤,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了新的商业业态模式。这种模式,根据商家的分布情况可归纳为“入场经营”,它大体上经历了由百货商店(department)到超级市场(supermarket)、再到仓储式商场(store)、再到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的演进。 在我国,这种形式一般是在政府的许可下、在企业的主办下,在城市的适当地区建设大规模的商城,将经销同类商品的商家吸引到商场中租场经营,如:电脑城、服装城、机电城等。商城的建设与管理方往往是同一企业,而入场的商家与企业采用购买或租用店铺和库房的形式来经营,店与库大多是分离的。商城一般还提供银行、通讯、运输、保险、餐饮、医疗、物业管理等服务,这种形式既适应现金现货交易,也适应看样定货的合同交易。入“城”经营、集中管理,为商家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改善了城市面貌,较好地解决了噪声污染、交易混乱等问题。有利于治安管理,并能借助银行、保险减少交易风险。这种“入场经营”模式以其规模大、辐射范围广、购物环境好等优势迅速占据城市的中心位置,从而将城市引入了“以商业利润为中心”的时代。 (三)电子商务加物流配送(Electron Commerce and Logistics)即ECL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