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和运输量逐年增长。据统计,近年我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剧毒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易燃易爆油品类达1亿吨,危险品物流已悄然形成。然而,大部分危险品物流的运作只是沿用甚至直接套用普通货物的物流操作,导致危险品运输事故频发。 一、危险品运输特点 危险品一般都是工业原料或产品,以其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在接触和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以免发生事故,造成灾害,其运输环节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主要特点为: 1.品类繁多,性质各异 按照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2005)将危险品分为9类共22项。每一项中又包含具体的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在册的已达 2763个品名。2763种危险货物和每年不断新增加的危险品,其物理和化学性质差异很大。 2.危险性大 危险货物作为一种特殊品类,在道路运输中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险品运输事故造成的危害极大,如2005年3月29日发生在京沪高速公路上的液氯泄漏事故,驾驶员和押运员在报案后逃匿,延误抢险疏散时机,造成28人死亡,2万多亩土地受污染,直接经济损失2901万元。在9类危险货物中,每一类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危险性,对外界条件有着严格的要求。 3.运输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规定多 危险品运输是整个道路货物运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要遵守道路货物运输共同的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等外,还要遵守许多特殊规定,包括: (1)联合国相关规定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议》等。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国家标准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05)、《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200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危险货物运输保障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90)、《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 2005)、《汽车运输液态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GB18564- 2001)、《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91-2000)、《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等。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标准 《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JT0017-88)、《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 2004)、《汽车运输企业行业安全管理标准》(JT/T3144-91)、《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230-95)、《剧毒化学品目录》(公告2003年第2号)、《爆破器材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科工爆[2001]156号)、《运油车、加油车技术条件》(QC/T653-2000)等。 4.专业性强 危险品运输不仅要满足一般货物的运输条件,严防超载、超速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发生,还要根据货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其专业性主要表现为: (1)业务专营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344号令)及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年第 9号令)中明确规定只有符合规定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者才能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同时还规定,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5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 (2)车辆专用 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同于普通货物运输的车辆,交通部发布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对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和设施做了特别的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必须符合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要求的条件,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3)人员专业 危险货物运输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做到持证上岗。从事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二、我国危险品物流发展现状 我国危险品物流刚刚起步,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方式也只是直接套用普通物流实践中的方法,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几乎处于空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