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日,我国的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这将是我国会计体系国际化的里程碑事件。新会计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构成,既体现了顺应市场发展的国际趋同性,又充分考虑中国国情的特殊性。虽然新准则的实施必将给我国经济运行的各个环节的运行和发展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但同时也带来了新气象,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和新的投资机会。 一、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新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处理规则。 旧准则根据稳健性原则,要求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八项减值准备,目的是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来保障企业的资产。但实际上,由于其人为随意性,加上规定的在以后年度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回升时可以冲减当期费用的制度,使得企业往往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来操纵公司利润,某些上市公司甚至出现“疯狂”计提的现象。 而新准则下,减值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那些大量利用计提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的上市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底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可能再也没有机会将这些“隐藏利润”重新披露。这项新规则,对于往年可能隐藏利润的钢铁、房地产、煤炭、贸易等行业,可能会极大地影响其当期净利润,投资机会凸现。 (2)新的存货记账方法。 新准则下,存货记账方法将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记账。此项规定对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影响。 对于原先采用后进先出,存货较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则会造成其毛率和利润的不正常波动。比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家电公司,如果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下跌时期改为先进先出法,成本将大幅上升,毛利率下滑,当期利润将大幅下降。 (3)新的公允价值的重新利用。 我国在2001年修订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曾取消公允价值计量,在当时的资本市场情况下,该作法具有其积极意义。而在新准则中,公允价值又重新得以应用,这也是整个新会计准则中的一大亮点。 新准则规定,如果交易双方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此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项规定的重新应用对于增加上市公司利润来说非常有利,尤其是有房地产和证券投资的上市公司。 (4)稀释每股收益的披露。 新准则规定,除了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外,还必须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根据该准则,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回购股份及发行可转债、权证时,每股收益的计算将产生重大变化。 当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回购股份时,其时间将影响每股收益。对于发行可转债、权证而可能影响股本规模的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与原每股收益将有明显不同。举例来看,某上市公司发行1亿元可转债,假设转股价为5元,公司现有股本为1亿股,净利润为1.2亿元,如果将可转债全部转为股票,公司股本将增加2000万股。则基本每股收益为1.2亿元÷1亿股=1.2元/股,而稀释每股收益为1.2亿元÷1.2亿股=1元/股。 2.公司管理层的行为与决策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可能会改变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行为及某些投资决策,由此也导致上市公司价值的变化。 (1)新准则下,大股东的重组热情大幅提高。 原《债务重组》准则不允许债务人将债权人的让步确定为重组收益,但新准则下,债务人可以将由债务人让步所获得的收益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而且以实物抵债时,将以公允价值计量。 因此,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的重组热情被极大的激发,大股东可以通过债务重组向ST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或以优质资产置换劣质资产的方式向ST公司输送利益,提高其当期EPS和整体估值水平。 (2)新准则下,上市公司将增加对管理层和员工的股权激励。 新《股份支付》准则使得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有规可循。新准则下,激励机制将改变公司人力成本的支付方式,从而改变公司的现金流流转,其对公司价值的长期影响很难判断,但对公司当期利润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举例来看,按照新准则,如果某公司总股本1万股,市价2元,其向管理层发行100份认购期权,认购价格为1元。按照期权定价模型,认购期权价格为1.5元。那么,公司必须在利润表中列示100×1.5=150元的费用,相应降低EPS幅度0.015元,而且还不能抵税,因此降低了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 3.重组并购行为 中国的企业并购市场一直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不能形成有效的价格发现机制,使并购价值失去公允的参照系数。而新会计准则重新应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可以预见到我国的并购市场将愈发成熟有效。 因为债务重组的新规则,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热情大增,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对于沪深股市中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如ST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全部或部分豁免,可能会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举例来看,某上市公司欠银行2亿元,如果在债务重组时,银行同意打5折,那么,无论该公司以现金支付,或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或让银行债转股,都能从这次重组中获得利润。可见,新准则对于激发上市公司重组的热情和规范中国并购市场的作用非比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