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云芳,厦门市电业局,福建 厦门 361006。

原文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1011
分类名称:财务与会计导刊(实务读本)
复印期号:2007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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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企业集团财务结算中心概述

      1.1 企业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产生

      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国有大型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效益而在厂内设立厂内银行又称内部银行,是将银行的基本职能和管理方法引入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到80年代后期,随着企业集团的出现,沿海经济地区率先进行探索和尝试将“厂内银行”移入企业集团,这一举措给企业集团带来了资金管理和运行上的很大益处,财务结算中心的出现,实际上是将资金管理从业务繁杂的财务部门独立出来并进行专业化管理,强化了资金的使用计划、过程管理、事中监督,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和营运效果,充分重视资金的时间价值,减少资金的沉淀与浪费、降低了资金成本,可为企业带来直接的效益。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财务结算中心已遍布全国。

      1.2 企业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定位

      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结算中心,是企业集团内部进行资金调度和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能机构,是将集团内部某些分公司的闲置资金调剂至急需资金的另一些分公司,使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部门。

      为便于和财务部门协调一致,结算中心行政上隶属于集团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全公司资金管理业务及结算中心的日常管理。财务结算中心的职责是整个企业资金的管理,属财务管理的范畴。财务结算中心集银行金融管理和企业资金管理于一身,通过“结算管理”和“信贷管理”做好企业资金的调剂工作,及时把企业高层的经营意图贯彻于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为企业的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

      1.3 企业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主要职能

      财务结算中心是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和控制的需要在集团内部成立的,为集团成员企业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机构,其性质有些类似内部银行,主要着眼于为企业集团的整体和长远利益服务。它的职责可以用两句话来表述,即提高企业资金筹集和使用的效率;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控,保证资金安全。财务结算中心这两项职责的履行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集团资本经营意识,调剂资金的功能。集团企业财务结算中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集团内各企业暂时闲置和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再以发放贷款的形式分配给集团内需要资金的企业,从而实现集团内资金相互调剂余缺。结算中心通过协助资金的回笼和资金的调度,使集团从更高层次参与企业的管理,强化了资本经营。

      (2)作为资金内部监控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集团企业财务结算中心使集团内各企业的资金收付都通过该结算中心办理,该结算中心对各企业进出资金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对资金的流向、使用可以根据结算中心章程加以审查,核对相应的计划、合同、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从而使集团内各企业的资金运作完全置于集团的监控之下。

      (3)作为企业对外筹集资金的统一渠道。企业集团组建财务结算中心后,集团内各企业不再单独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而是由财务结算中心以一个户头集中对银行。与相对分散的单个企业相比较,整个企业的信誉度要大得多,因此,更容易从银行融资。企业可以根据总体的收支情况从整体上考虑企业的信贷计划,从而避免信贷的盲目性,提高企业内部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4)为企业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信息依据。企业的任何业务运动必然伴随着资金运动,作为企业资金运动的监控者,财务结算中心可以通过对资金运动的掌握实现对企业内部业务运动的掌握,将业务运动的信息转换为资金运动的信息,实现业务、财务的实时同步运作,中心所掌握的信息将是最准确和最完善的。企业领导的决策需要各种相关信息的支持,中心可根据领导层的需要提供原始信息或者经过初步分析的财务信息。

      2 企业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的具体运作

      2.1 目前企业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运作模式

      财务结算中心,或称资金结算中心,是由企业集团或控股公司设立的核心职能管理机构,是企业集团引入银行机制对集团控股成员实行统一结算、集中融资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其运作模式类似于厂内银行。财务结算中心集中全集团资金,对外开立统一结算账户或集合账户。各子公司资金进出统一通过财务结算中心这一枢纽,使财务结算中心成为集团资金的“蓄水池”、联结内部单位与银行的桥梁,财务结算中心集中资金并加以盘活,从而加快集团资金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集团财务费用,内部可及时清理“三角债”,变资金流量流向的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防止企业资产的流失。通过集团结算中心一个口子对银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信度,有利于企业融通资金。

      财务结算中心在具体企业运作中须结合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运作模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在内部银行基础上建立结算中心。其方法是各子公司撤销在银行开立的各类账户,重新在结算中心开立账户;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各子公司的收支业务均通过结算中心办理。

      (2)依托银行网络建立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和各子公司都在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结算中心和各子公司签订账户管理协议,银行根据协议授权结算中心利用银行网络管理各子公司账户;结算中心可以根据集团公司资金计划随时调拨各子公司账户内的资金,也可随时抽查资金使用情况。

      (3)分户管理式。结算中心和各子公司在指定的银行分别开立收入和支出账户,子公司的收入账户只收不支,支出账户只支不收。各子公司所需的资金由结算中心从收入账户划拨到子公司的支出账户,各子公司收入账户内的资金通过银行网络自动划拨到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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