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是指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之外的一切社会文化机构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或组织对青少年的教育。它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而产生,如英国的欧文早在1816年就开办了“性格学校”,美国教育家佛兰纳冈为青少年设立了“青少年城”。这些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主要功能是解决由工业革命引起的社会剧变而带来的诸如父母工作,孩子无人看管等社会问题。我国早期的社会教育家如蔡元培、晏阳初、陶行知等积极推动了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发展,其主要目的也是为解决当时青少年的社会问题。然而,我国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青少年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需要对新时期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重新进行功能定位。 一、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是社会适应性内涵与价值判断性内涵的统一 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隶属于社会教育工作中的一类,所以也符合社会教育的基本规律。社会教育的一般规律有两条:第一是社会教育必须适应并促进人的发展。这是社会教育的内部规律,是各种社会教育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需要解决的共同的问题,所以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内涵之一就是社会适应性。首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对社会教育有制约的作用。青少年的身心发展所具有的顺序性、连续性、不均衡性、可变性、差异性都会制约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法的制定。其次,社会教育促进青少年自身的发展。社会教育是影响青少年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培养了青少年的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在促进青少年身心多方面和谐发展的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比如,青少年犯罪矫治、青少年失业培训、青少年心理咨询等都是针对青少年相对发展不充分、社会适应性较差等方面做出的努力。 第二条规律是社会教育必须适应并促进社会发展。其中包括社会教育必须适应并促进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规律,表现在制约和促进两个方面。一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制约和决定着社会教育的性质、领导权。我国现阶段的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价值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价值观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价值观、社会主义荣辱观。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要帮助青少年逐步树立新时期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了青少年社会工作的社会主义性质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社会教育对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具有促进作用。这种促进作用主要通过培养人来实现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通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对青少年的社会教育内容中去,构建和完善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两条规律影响下的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带有鲜明的社会适应性和价值判断性。这两种特性正是我国新时期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内涵。 二、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特点和实践的偏差 从我国新时期青少年社会教育内涵中分析其特点,主要有五个:一是自主性。社会教育的社会适应性内涵反映了社会教育注重人的全面发展。青少年的全面发展离不开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当今我国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给了青少年自主选择的空间。二是实践性。社会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总是和社会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社会教育是让青少年在社会大课堂中学习、锻炼,体验社会生活,感受时代气息。三是开放性。社会教育从横向和纵向上都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横向上它与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生活紧紧相连,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在这些领域相互渗透、彼此开放。纵向上是指青少年社会教育在各国的发展以及相互的影响和青少年接受社会信息的开放性。随着信息时代的突飞猛进,青少年也能够通过现代科技的手段收集来自世界各地的社会信息。四是社会性。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具有社会价值判断的内涵,决定了它运用社会的资源来开展教育活动,用社会核心价值观来熏陶青少年,最终是为了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化。五是长期性。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都是短暂性的,而青少年社会教育则伴随着青少年走完青少年时期,是长期性的。 目前,国家注重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但在不同程度上拘于形式化,实践中存在偏差,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认识上存在很大误区。人们还没有把社会教育摆在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同等地位来看待。第二,缺少社会支持体系。全社会在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模式上没有从应试教育中转变过来,青少年学业压力大。第三,社会教育资源没有实现有效整合。第四,缺乏社会教育载体。目前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各种载体,包括设施的载体、组织的载体、活动的载体等等,远远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接受社会教育的需求。第五,缺少一套科学的社会教育的评价机制,无法使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得到有效的保障。 三、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具有对青少年社会行为进行矫治和预防发展的双重功能 基于我国新时期社会工作的内涵和特点,笔者对我国新时期青少年社会教育工作进行了新的功能定位。首先是传统的矫治功能,即对青少年存在的社会问题进行消极的补救的功能,其中包括针对青少年个人的矫治(如对生理、心理、情绪、行为、人际交往等的矫治),以及针对家庭的矫治(如对不适应的家庭环境、家长的教育方法等的矫治),还有针对学校教育的矫治(如对不适应的学校环境、失学等的矫治),最后还包括针对社会环境的矫治(如对孤儿、失业、违法犯罪、被虐待等的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