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请当事人”:青少年眼中的选秀节目及其实证研究

作 者:
郑欣 

作者简介:
郑欣,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

原文出处:
中国青年研究

内容提要:

近年来电视选秀热潮此起彼伏。狂欢过后抑或背后,究竟是否存在持续高涨的热情与迷狂,还是有着我们旁观者所忽略了的当事人特有的理性与自我?本文通过对749名青少年的问卷调查与分析,发现在当事人心目中,选秀节目就是一档娱乐节目而已,他们的参与和表现也只是属于当前流行文化与青年亚文化的符号象征。除了少数专业粉丝有着狂热的追星和捧星行为外,多数青少年关注或参与选秀节目的背后其实是一种正常的娱乐体验与情感宣泄,其客观的判断、理性的思考或许会让社会上对此存在的各种争论和担忧略显无力与多余。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7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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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秀节目,是真人秀节目的一种。电视真人秀作为一种节目形态,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悉,它“是对自愿参与者在规定情境中,为了预先给定的目的,按照特定的规则所进行的竞争行为的真实记录和艺术加工。”[1] 其中的平民选秀类节目近两年则是红遍大江南北。所谓平民选秀类节目,指的是以普通平民为参与对象、以才艺表演为内容的娱乐类真人秀节目,在国外以《流行偶像》、《美国偶像》等为代表,国内则以《超级女声》、《好男儿》、《我型我秀》和《梦想中国》等为代表。

      青少年是各种平民选秀节目一个重要的受众群体。选秀节目提出“想唱就唱、主宰舞台、改变命运、展现自我”等口号,以其新奇性、互动性、刺激性、平民性赢得了众多青少年的青睐。然而,选秀节目虽然在我国发展非常迅速,但是节目形态还不完善,在节目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和社会阴暗面容易给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带来冲击。平民选秀节目所形成的“浪潮”,对青少年带来的影响不容小觑。这也是社会的担忧所在,以及对平民选秀节目一直争议不断的重要原因。

      但是,正如有学者所言:中国正处于和平发展的进程中,老百姓应该可以轻松地笑笑了,全民娱乐的选秀节目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出现了。娱乐和娱乐精神本身绝非坏事,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社会走向成熟和稳定的产物,人们可以在和谐和宽容的氛围下,更加轻松理性和多维度地思考问题,不再动辄上纲上线。[2] 可见轻松宽容的娱乐精神没什么不好,真正要警惕的是那些追逐名利、格调低下的泛娱乐化。而今放眼全球,大众文化、全民娱乐是一股难以阻遏的潮流。面对这股全球娱乐风潮,我们到底是惧怕它,还是拥抱它?在下一个是非判断之前,或许我们更应该静下心来去了解青少年心目中的电视选秀节目究竟是何种图景,他们作为卷入其中的受众主体在观看甚至参与这些选秀节目时又是如何表现和考虑的,电视选秀节目究竟给我们的社会特别是青少年造成了何种影响等。

      为了了解平时青少年是如何关注、参与和评价当前争议四起的电视选秀热,以及作为处于争议漩涡中心的他们又是如何面对这种前所未有的娱乐冲击和舆论浪潮的,其真实动机和心理感受如何,我们于2006年10月—11月期间,在南京分别抽取16所学校的青少年学生进行了调查,其中涵盖了初中、高中、职高、大学等各种不同性质和层次的学校,共发放问卷800份,回收有效问卷749份,有效回收率达94%。问卷数据采用SPSS12.0进行统计分析。以下调查结果的呈现及相关论述,将分别从青少年作为“观众”、“参与者”、“当事人”这三个视角切入,为我们展示出当前青少年实际在收看选秀节目、喜欢选秀选手和参与选秀活动中的内心世界、行为取向与价值判断。

      一、作为观众:下降的收视热情与多元的偶像崇拜

      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青少年通常喜欢收看什么样的选秀节目。调查结果显示,《超级女声》、《梦想中国》以及《我型我秀》这三档选秀节目在青少年当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分别达到90.7%、85.6%和71.6%。这些平民选秀节目,之所以会拥有如此高的知名度,一方面来自于节目本身不遗余力的宣传和推广,另一方面也与媒体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有着密切的关系。

      

      2006年的选秀节目总数比2005年要多,更多新的节目或者已有节目的新规则新赛制纷纷呈现在观众面前,理应会吸引更多的观众收看。然而表1的统计数据却表明,虽然2006年的平民选秀节目种类在增多,播出时间在增加,然而在被调查青少年中的收视率却下降了。收视率的下滑,一方面可能是由于2006年国内平民选秀节目蜂拥而起,同质泛滥严重,已经失去了节目本身的新鲜感;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青少年经过最初“集体无意识的狂欢”,对待选秀节目逐渐理性起来,开始冷静下来审视平民选秀,甚至对选秀节目给予了批判。

      尽管如此,各种电视选秀节目还是得到了大多数青少年的关注、喜欢和支持。除了定期收看选秀节目电视直播、关注选秀节目相关信息以及作为日常聊天话题之外,他们也会有自己喜欢的选秀选手。在知道或者收看过选秀节目的青少年当中,有53.1%的被调查者表示有自己喜欢的“民星”选秀选手,但也有41.7%的被调查者没有自己喜欢的选秀选手。由此看来,青少年喜欢选秀选手并会受其影响的判断并不具有普遍性。同时调查也显示有78.2%的青少年表示目前有自己喜欢的港台、大陆或国外的影视歌星、体育明星等。并且在已经有喜欢的传统明星的被调查者当中,94.1%的人表示“如果有了喜欢的选秀选手仍然喜欢他(她)”,不会因为有了选秀选手而改变。从这一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传统明星崇拜仍作为现阶段青年文化的主流,将会与新兴的平民偶像崇拜共同存在,当前青少年的偶像崇拜已经出现了一种多样化的异质共存。

      

      除了收视情况的调查,我们接着对青少年喜欢“民星”的理由进行了分析。由表2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选秀选手以其“有个性和人格魅力”排在被喜欢理由的第一位,占38.1%;其次是“外形气质好”(36.8%),这两点都可以归结为“形象性”。此外,较为被青少年所认同的则是选秀选手的专业技能(34.2%)。大部分平民偶像是通过参加选秀类节目而被青少年所认识的,他们站在号称“无门槛”的舞台上展示着自己的才能,虽然其中有不具备专业表演才能的少男少女,但是能一路PK到底的却必定具有一定的专业的或演或唱的才能。即使专业技能不突出,也有着一种感动人的精神。选秀选手努力把握现在、珍惜机会、追求梦想、勇于展示自我的精神,引发了青少年内心强烈的自我认同。与传统明星偶像相比,在大多数青少年看来,选秀产生的“民星”偶像与传统明星偶像相比有着更多的优点,并且带有更多的时代气息。对于追求时尚和个性的青少年来说,这种没有架子、更加具有真实性的偶像是一种全新的、更具吸引力的偶像类型。在这方面的评价反映出的是青少年对“民星”偶像的需求和态度,从而有力地证明了当代青少年的价值取向与流行文化发展的一致性与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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