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共青团组织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高校共青团组织引导大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江雪梅,吴巨慧,浙江大学团委,浙江 杭州 310027

原文出处:
思想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高校共青团组织应抓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指导三大育人环节,引导、教育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通过开展高校与地方团组织服务新农村共建合作、支持和引导大学生社团自主性地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鼓励大学生赴农村基层挂职锻炼等,创新大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方式方法。


期刊代号:D421
分类名称:青少年导刊
复印期号:2007 年 07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5707(2007)04-0048-0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其目标概括为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当代大学生是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肩负着振兴中华的神圣使命,应当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因此,高校共青团组织应将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抓好三大育人环节

      1.抓好社会实践环节,动员和号召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新农村建设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了理论联系实际、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广阔舞台,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课堂。高校共青团组织应将新农村建设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主题,动员和号召全校大学生积极投身其中,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了解国情,认识国情。通过以组建大学生新农村建设实践团、新农村建设服务团、农村政策宣讲团、回乡就近就便参加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在暑期奔赴全国各地农村,深入开展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社会调查、科研攻关、科技推广、企业帮扶、文化宣传、法律普及、送医送药、支教扫盲、环境保护等多种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实践活动,理论联系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用理论知识推动新农村建设。

      2.抓志愿服务环节,培养大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志愿者精神

      青年志愿者工作是高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共青团组织在引导大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可以充分结合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工作,切实发挥大学生的学业专长和学科优势,培养他们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志愿精神。鼓励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新农村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开展以农业信息推广、农村劳动力培训、调研农村生产生活现状、开展常识性科普、宣传新的农村生态科技、生态农业模式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队可以由专职团干部、专业教师为指导教师,由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联合组队,形成梯队结构。大学生志愿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的范围应当覆盖全国乡村、山村、渔村等不同类型的农村,使大学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志愿者精神在祖国广阔的农村大地上遍地开花。

      3.抓好就业指导环节,引导大学生树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择业志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高素质人才,尤其是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人才。大学生是目前我国农村人才的重要来源,已有许多大学生踊跃作了“村官”。他们把年轻人充满朝气的新思路、新观念、新技术带到农村,迅速改变着农村的方方面面。2006年上半年,北京推出毕业生就业新举措,以优惠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2000名大学毕业生到北京上千个市郊自然村任村官。[1] 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大学生“村官”为所在村引进发展项目1400多个,引进资金3600万元。他们还在村里办起了科技学校、科技图书室,开通了农业科技知识网站,组织村民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 然而,尽管如此,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大学生择业时在地域上总是首选留在大中城市、远离基层农村,在行业选择上也很少会首选与农业和农村建设等相关的涉农行业。因此,高校共青团组织要在就业指导过程中做好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择业志向,促进大学生“走进农村、建设农村、服务农村”择业观念的形成。

      二、创新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1.开展高校和地方团组织服务新农村共建合作,扎实推进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

      高校共青团组织可以通过与地方团组织共建的方式,深入了解不同地区农村建设中的不同需求,引导大学生利用学科知识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工作;还可以充分整合高校与地方团组织的优势资源,切实建立形成良好的合作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其在共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进程。2006年7月,浙江大学团委与共青团浙江省湖州市委签署了服务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共建合作协议,充分依托浙江大学的优势,结合湖州市的实际需求开展新农村共建合作。合作时间为五年,合作形式以大学生暑期志愿服务、互派人员挂职锻炼、青年博士生服务团、建立农村青年人才培育示范点等,效果良好。这项共建合作工作得到了学校和地方的高度支持,自合作项目开展以来,在湖州市当地农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3] 因此,通过高校和地方团组织合作共建的途径,可以形成大学生服务新农村建设有效的机制,使大学生能切实、有效地投入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去。

      2.支持引导学生社团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自主性工作,发挥大学生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高校共青团组织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充分发挥大学生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重视以学生社团为重要载体,支持和引导学生社团在组织大学生参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开展的各项自主性活动。要重点支持并指导学生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学生“三农”协会、红十字会等各类学生社团自主开展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进行的政策宣讲、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理论研究、科普环保、信息推广等活动。以学生社团为重要载体,有效发挥学生主体在服务新农村过程中的积极作用。2006年五一长假期间,在浙江大学学生“三农协会”的组织下,100多名浙江大学学生走进浙江农村,开展“新农村建设与农民意愿”社会调查活动,访问了浙江10个市的130多个村干部和1160多位农民,带回问卷近1500份,并在暑假期间进行村官访谈等活动,进一步深入调查,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充分发挥了学生主体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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